看到深圳刚刚制定的这个放弃抢救的地方法律,真是震惊的目瞪口呆!深圳再次突破了人类道德和伦理底线!30多年来深圳可以说在不停地突破人类社会的一系列道德和伦理底线。这次出台所谓“尊重病人不抢救意愿,可以放弃救危重病人”的法律,就是再次突破了人类社会的伦理底线。
道理很简单,如果是在免费医疗条件下,尊重病人的不抢救意愿,多多少少还有些道理,可是在如今医疗产业化特别是在天价医疗条件下,实行这种法律无异于直接杀人,直接授权医院可以堂而皇之地公开处死那些贫困患者。因为那些无钱支付高额医疗费用的贫困患者,在这条法律面前只能选择放弃抢救而死亡;那些唯利是图的医院更是可以凭借这条法迫使患者放弃抢救,选择死亡。这完全是丧尽天良、灭绝人性的犯罪行为。比当年有些地方出台“行人违反交通规则撞死白撞”的法律,还要更加没有天理,丧尽天良!
当年晚清还没有丧尽天良到这种程度,四万万中国人就被区区4000英军所征服,如果各地都岀台深圳这种丧尽天良、灭绝人性的法律,那么将来会有多少美军或日军就会征服中国?大家想过那些因无钱支付巨额医疗费而只能眼睁睁看着亲人自愿被处死的人是一种什么感受吗?他们还会为了保卫这个国家而舍生忘死去战斗吗?
即便是不讲天理,不讲天良,不讲社会主义,不讲人道主义,不讲道德伦理,不讲基本人权,不讲理性人性,仅仅单纯是从实用主义角度来讲,这种法律也不仅有害于人民,同样有害于国家。大家可以想一下,出台这种法律还会让这个国家的国民热爱这个国家吗?这不是在主动配合美国等北约国家迅速打垮、解体和灭绝这个国家吗?难道这些利益已经与国家相分离相对立的精英集团,就那么急不可耐地要把这个国家和人民送入深渊吗?
我们的愤怒已经用语言难以表达!在此我们强烈呼吁,要制定让病人自愿放弃抢救的法律,就必须实行免费医疗,让病人在没有任何经济压力的情况下,仅仅因为免遭痛苦而放弃抢救,绝不能在实行自费医疗甚至是天价医疗的情况下,实行让病人自愿放弃抢救的法律。总之,或者实行免费医疗,或者必须抢救病人!二者必须保留其一,绝不能同时废除。否则,就等于是让医院公开处死贫困患者。
这是天理人伦的最后底线,是社会政治文明的最后底线,也是那些身为共产党员的相关干部的党性人性的最后底线,更是那些医院医生天职天良的最后底线。大家都是人,又都是同胞,就请诸位精英高抬贵手,给同样也是人的穷人同胞,留一条活路吧!
22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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