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金正常调整办法中的猫腻

养老金正常调整办法中的猫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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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度正常调整退休人员养老金的国家政策已经出台,见人社部《关于2020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2号)。

  该通知第三条明文规定:三、调整办法。继续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并实现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调整办法基本统一。

  这里的关键点是取消“双轨制”,“实现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调整办法基本统一”。统一了没有?没有。历年各省市的调整办法根本没有统一。今年各省市尚未出台办法,不得而知。

  取消“双轨制”,实行全国统一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这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政府反复承诺的话题;也是全国人民强烈的民意反馈。

  首先必须肯定,最近几年“养老金正常调整办法”有很大的进步。

  其中的“定额调整”和“倾斜调整”已经统一。只有“挂钩调整”没有统一。

  别小看这个“挂钩调整”,养老金正常调整办法中的猫腻就在这里。

  前几年的调整办法规定:

  企业退休人员:按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N元,不满年按1年计算。

  机关事业单位:与上年12月的养老金水平挂钩,每人每月养老金水平增加N%。

  为什么不能“取消双轨制”,所有退休人员一律按“按缴费年限(工龄)每满一年,每月增加N元”的办法调整呢?

  下面我们分别举例计算(只计算挂钩部分):

  企业退休人员王X,缴费年限35年,按规定每月增加3元,合计每月增加105元。

  企业退休人员张X,缴费年限42年,按规定每月增加3元,合计每月增加126元。

  机关退休人员甲,上年12月退休金5000元,按规定每月增加2.7%,月增加135元。

  机关退休人员乙,上年12月退休金10000元,按规定每月增加2.7%,月增加270元。

  机关退休人员丙,上年12月退休金30000元,按规定每月增加2.7%,月增加810元。

  机关退休人员丁,上年12月退休金50000元,按规定每月增加2.7%,月增加1350元。

  以上计算结果证明,企业退休人员普遍工龄在35年左右,最多在42年打住,月退休金在4000元上下。按双轨制办法调整,缴费年限42年,也只能月增加126元。

  机关退休人员不论工龄长短,如果上年12月退休金在10000到50000之间的人员,月增加的退休金都在企业退休人员增加退休金的两倍到10倍还多。

  因为几十年来实行双轨制,造成企业退休人员和机关事业退休人员养老金的巨大差别,退休以后正常调整养老金办法还搞“双轨制”,不但没有缩小差距,反而更加拉大了差距。

  月退休金在1万元到5万元之间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是哪些人?不用说,大家都心知肚明。

  取消双轨制,统一养老金正常调整办法,必须反对“官本位主义”和“特权思想”,制定比较公正、公平的社会保险制度。

  因此,笔者建议:取消双轨制,统一养老金正常调整制度。“挂钩调整办法”统一为:所有退休人员按缴费年限(工龄,含视同缴费年限)每满一年,每月增加N元,不满年按1年计算。

  按照工龄(含视同工龄)挂钩调整养老金,是最公平合理的办法。职工在劳动年龄段工作时间每增加一年,适当的增加N元养老金,是正常的享受社会经济发展成果。

  值得说明的是,一部分退休时拿高额退休金的退休人员,他们的工龄也相应的较长,多数在40年到50年不等。所以,他们工龄长,也就相应的增加多一些,结果是所有退休人员的工龄都是等值的。

  按照工龄(含视同工龄)挂钩调整养老金,对所有的企业退休人员和绝大多数基层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都没有较大影响,调整养老金的幅度只会增加,不会降低(退休时退休金的高低不是本文考虑的内容)。

  从社会财富再分配理论来说,一个人退休以后,不再存在“贡献大小”问题,二次分配也不存在按“贡献大小”、“职位高低”和“资本多少”来进行。

  需要特别提出的是,“挂钩调整”绝对不能统一为“与上年12月的养老金水平挂钩,每人每月养老金水平增加N%。”如果这样“统一”,根本不能缩小差距,只能继续扩大差距;而且绝大多数退休人员增加养老金只会减少不会增多,只能是极少数人越拿越多。

  笔者曾经撰写《兴利除弊 建立退休人员养老金正常调整制度》一文,在劳动部社保中心举办的全国调研报告征集评选活动中获得优秀奖。其中的建议,部分得以采用。

  作者简介:

  彭雪太,男,湖南桃源人。工作单位:湖南桃源县社会保中心(退休)。

  长期从事劳动经济工作和社会保险工作,参加过社会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等项目的调研,发表的文章有《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中的养老保险问题》,《社会保险与鸿寿保险养老待遇的比较分析》,《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几个问题的思考》,《解除劳动关系后的职工如何享受养老待遇》,《社保堤在洪灾中巍然屹立》,《让医保避风遮雨》,《坚持统账结合 实行税费分征》,《论企业退休人员向社区管理服务过渡》,《关于完善养老金计发办法的两点建议》,《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管理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统一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创新研究》等近百篇。其中,《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几个问题的思考》获“常德市深化企业改革理论研讨会”三等奖;《解除劳动关系后的职工如何享受养老待遇》获“1999年度中国改革实践与社会经济形势”社科优秀成果奖;《坚持统账结合 实行税费分征》一文2002年获“全国理论创新优秀学术成果”二等奖,2006年获“改革 创新 发展——国际优秀新思想新学术论坛”国际金奖,2007年获“湖南省劳动保障研究优秀成果(论文)评选活动”二等奖;《兴利除弊 建立退休人员养老金正常调整制度》在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社保中心举办的全国社会保险统计调研报告征集评比活动”中获优秀奖,论文中提出的“调整制度”,部分被国家采纳;《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管理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一文获“中国社会保障论坛2008年主题征文”优秀奖和“湖南省常德市劳动保障制度改革三十周年优秀论文”特等奖。等等。

  2020年6月27日

  注:本文用《关于养老金正常调整办法的一条建议》发给《中国社会保障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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