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论法权、社会分工和商品制度

毛泽东论法权、社会分工和商品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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脑力劳动者不要做单纯的脑力劳动者,体力劳动者也不能让他们当单纯的劳动力。干部要参加一些体力劳动,工人要参加管理。

(一)没有资本家的资产阶级国家

  在半封建半殖民地基础上建立起来的新中国,是什么性质的国家?中国离共产主义还有多远?

  邓小平多次说,“什么是社会主义道路,现在谁也讲不清,可以少讲或不讲。”江泽民则在十五大报告中说“共产主义是遥远的未来”。不过,有一点是清楚的,马克思认为,共产主义之物质前提,是要人类经济能力的发展,达到一种高度。这时候贫乏的最后阴影消失了,跟着物质的不平等也消失了。生产劳动不再成为一种重担,不再需要任何刺激,而经常保持十分丰富的生活品的分配,不需要任何监督,它只需要教育、习惯和社会舆论来维持。为形容共产主义社会,马克思使用那有名的公式:“各尽所能,各取所需”。这个公式前后两部份是不可分开的。“各尽所能”在共产主义的而非资本主义的意义之下,是说:劳动如今不是义务,而成为个人的需要了;社会从此用不着任何强制手段了。惟有病人和精神失常的人才拒绝做工。“各尽所能”地工作(意思是说每个人按照自己肉体上和精神上的能力去工作,无需勉强自己),多得发达的技术,共产社会的人们就足以使社会储备异常丰盛,因此社会能够宽宏大度地供养个人使之“各取所需”。注意,这不是说想要什么就有什么,而是按照实际需求分配,而无需那使人愧耻的监督。由此可见,共产主义这个有两方面但不可分离的公式,是以丰饶、平等、全面发展个性,以及高度文化纪律为前提的。

  以此来衡量,社会主义的国家,纵然在最进步的资本主义基础上如美国建立起来,在初期阶段还不能使每个人“各尽所能”,这就是说尽他能力所及的和他愿意的去做工;也还不能使每个人“各取所需”,而不问他做了多少工作。

  何况,在现实中,社会主义是在落后国家先建立起来的。为了增加生产力,这时还必须采取向来的工资支付方法,即“按劳取酬”--按照个人劳动所生产的数量与品质来分配生活品。在这种情形之下,监督和鼓励的责任,自然落在国家的肩上,而在国家方面,也不能不采取资本主义所造成的按照劳动来支付的方法,虽然加以种修正和改良。正是在这种意义上,马克思于一八七五年写道:“资产阶级的法权……在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在它经过长久的阵痛刚刚从资本主义社会里产生出来的形态中,是不可避免的。权利永远不能超出社会的经济结构以及由经济结构所制约的社会的文化发展。”

  列宁在解释这几句重要的话时说:分配消费品上,采用资产阶级的权利,必然要有一个资产阶级国家,因为“如果没有一个能够迫使人们遵守法权规范的机构,法权也就等于零。”他又说:“在共产主义下,在一定的时期内,不仅会保留资产阶级法权,甚至还会保留没有资产阶级的资产阶级国家!”只要以社会主义的转变为己任的国家,一天还被迫以强制手段来保卫少数人的物质特权,那它就一天还是“资产阶级式”的国家,纵然没有资产阶级。

  “没有资产阶级的资产阶级国家”这种国家的两重性不能不影响到国家的结构。如果只为了保社会化的财产,以防御资产阶级反革命,那么一个“武装工人的国家”,便十分足够了。可是要调节消费上的不平等,情形就完全不同了。那些被剥夺了财产权的人,是不愿意创造它和保护它的。大多数的人,不能关心少数人的特权。为了保护资产阶级法权,就不得不设立一种“资产阶级”型的工具,那就是同过去一样的宪兵,虽然穿的是新的制服。所以列宁在逝世前写的《论人民检查院》中沉痛地指出:现在的(苏联)国家机关跟沙俄时代没什么两样……只不过涂上了一层苏维埃油彩而已。

  列宁此文当时就由于斯大林的反对而几乎不能发表。列宁死后,这种极有意义的结论,早被斯大林的御用理论家完全忘记了。1937年斯大林的苏联宪法宣称:在苏联,“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社会主义原则已经实现了。然而,从苏联国家的一切关系来看,是更多接近于落后的资本主义,离共产主义还远得很呢!“按劳分配”的工资制,实际上是牺牲体力劳动,特别是牺牲不熟练劳动,来厚酬“智力”劳动。这制度乃是不公平之源泉,是一方面对于多数人施行压迫和强制,另一方面给予少数人以特权和“幸福生活”。

  布哈林等人曾经相信,物质水平和文化水平的提高,应该可以减少特权的必需性,可以缩小资产阶级法权的适用范围,因此也就可以动摇此法权的保护者即官僚的根基,从而“和平长入社会主义”。实际上,发生的事情恰恰与此相反:随着生长力之生长,各种形式的不平等、特权和渔利大大发展起来,因而官僚制度也大大发展起来了。苏联经济上巨大的成功,不仅没有缓和不平等,反而使不平等更加尖锐化了。

  如果把社会主义的关系,翻译成市场的语言来解说的话,可以把公民看作拥有国家财富的公司的股东。既然财产属于全体人民,那就是表示“股票”的分配是平等的,因之“股东”分取红利的权限也是一样的。可是公民们之参加国家企业,不仅是以“股东”的资格,而且也是以生产者的资格。在社会主义阶段,劳动的支付还是要遵照资产阶级的标准,这就是说还要根据技巧与强度等。这样,在理论上,每个公民的收入,要包含两个部份A+B,即红利十工资。若技术愈高而工业组织愈完全,则红利所占的份额便较工资所占的就愈大,而生活水平之受个人劳动差异的影响者也就愈小。而苏联、中国等社会主义国内工资的差异,不仅不较许多资本主义国家小些,反而更大些,从这事实就必定可以推论:人民所持有的股票,并不是平等分配的,而在各人收入上,红利一如工资,也是不平等的。特权的少数股东,是以无权的大多数为牺牲而生活的。

  以当下的中国而论,名义上我们都是国家主人,例如土地归人民所有,实际上国家把土地卖给地产商,而地产商又逼人民高价购买用属于自己的土地建造的商品房。从头到尾,人民何尝享受到土地的红利!

  正如毛所说,生产关系包括所有制、劳动生产中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关系、分配形式三个方面。经过社会主义改造,基本上解决了所有制问题以后,人们在劳动生产中的平等关系,是不会自然出现的。资产阶级法权的存在,一定要从各方面妨碍这种平等关系的形成和发展。“在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关系中存在着的资产阶级法权,必须破除。例如,等级森严,居高临下,脱离群众,不以平等待人,不是靠工作能力吃饭而是靠资格、靠权力,干群之间、上下级之间的猫鼠关系和父子关系,这些东西都必须破除,彻底破除。破了又会生,生了又要破。”法权问题不解决,所有制问题也得不到根本解决。表面上是国有,实际上是官僚所有,而不是全民所有集体所有。最终,官僚会成为社会主义的掘墓人,这是为其经济关系所决定。“法权永远不能超出社会的经济结构以及由经济结构所制约的社会的文化发展。”

  所以毛明确地提出:“总之,人民自己必须管理上层建筑,不管理上层建筑是不行的。我们不能够把人民的权利问题,了解为国家只由一部分人管理,人民在这些人的管理下享受劳动、教育、社会保险等等权利。”在毛讲话的基础上,制订了被概括为“两参一改三结合”的“鞍钢宪法”--工人参加管理、干部参加劳动;改革不合理的规章制度;干部、工人、技术人员三结合。如果谁把选拔到管理岗位作为脱离生产劳动,高工人一等的梯子,就应该把他再拉下来,赶回车间里去。就是车间主任、各部门、各科室领导、厂长等也一样,应该从工人阶级中选拔,并为工人阶级所认可。学校毕业的大学生、大专生,也首先要下车间和工人一样参加生产性体力劳动,在真正成为工人阶级中的一员并为工人们欢迎后,才能干管理工作。

(二)商品生产和商品制度的问题

  邓小平南巡讲话,提出:“计划多一点还是市场多一点,不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本质区别。”逼迫当时的党中央按照他的旨意采取了所谓“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取向。在完成了这个转向以后,我国就一步步资本主义化了。

  搞“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却不知道商品二重性,这不是“摸着石头过河”,是“盲人骑瞎马,夜半临深池”!毛在晚年的理论指示里,反复讲到商品生产和商品制度的问题。他说:“我同丹麦首相谈过社会主义制度。”他先是说:“总而言之,中国属于社会主义国家。解放前跟资本主义差不多。现在实行八级工资制,按劳分配,货币交换,这些跟旧社会没有多少差别。所不同的是所有制变更了。”关于理论问题的谈话中又说:“我国现在实行的是商品制度,工资制度也不平等,有八级工资制,等等。这只能在无产阶级专政下加以限制。”对波尔布特也说:“我们现在正是列宁所说的没有资本家的资产阶级国家,这个国家是为了保护资产阶级法权。工资不相等,在平等口号的掩护下实行不平等的制度。”

  在批邓、反击右倾翻案风的重要指示里,仍然是说:“列宁说建设没有资本家的资产阶级国家,为了保障资产阶级法权。我们自己就是建设了这样一个国家,跟旧社会差不多,分等级,有八级工资,按劳分配,等价交换。要拿钱买米、买煤、买油、买菜。八级工资,不管你人少人多。”

  毛为什么要反复讲这个问题呢?马克思是从商品开始分析资本主义社会的,商品生产和商品制度也是认识社会主义制度必须首先要认识的问题。这是毛的一个创造。在马列那里,这只是一个资产阶级法权问题,并没有明确地同认识社会主义制度相联系。

  在毛这些指示里,有两个“差不多”,一个是中国解放前跟资本主义差不多,一个是社会主义中国分等级,有八级工资,按劳分配,等价交换,这些跟旧社会差不多。这两个“差不多”,是我们认识中国社会主义的关键问题。

  前一个“差不多”,是教导我们认识旧中国资本主义性质的问题。民主革命时期,毛教导人们要认识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会性质,社会主义革命时期,为什么要强调它的资本主义性质呢?这就是社会主义革命带来的变化。半封建的性质,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已经彻底改变了;半殖民地性质,实质上就是资本主义性质,在解决了外国帝国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统治以后,剩下的就是民族资产阶级的问题。社会主义改造虽然基本上解决了这个问题,但是,那个资产阶级法权问题依然存在。这些东西就其基本性质讲,跟旧社会差不多。两个“差不多”,集中在教导我们认识资产阶级法权的资本主义的性质。

  毛在讲了两个“差不多”时,也指出两个“差”(相区别)的地方,这就是“总而言之,中国属于社会主义国家。”“所不同的是所有制变更了。”这个差别就使商品生产和商品制度在社会主义社会里必然要受到限制。土地的国有,工业生产工具及运输与交换工具之国有,加上对外贸易的垄断,构成中国社会结构的基础。根据这些无产阶级革命所建立的关系,说中国的性质是一个社会主义的国家,这在我们看来,是基本上确定的。

  毛在指示里,一再重复列宁关于“保留一个没有资产阶级的资产阶级国家”。毛说,由于商品生产和商品制度的存在,在社会主义社会里,仍然有产生新的资本主义和资产阶级的土壤、条件。他重申了列宁的一条重要教导,说:“列宁说,'小生产是经常地、每日每时地、自发地和大批地产生着资本主义和资产阶级的'。工人阶级一部分,党员一部分,也有这种情况。无产阶级中,机关工作人员中,都有发生资产阶级生活作风的。”根据列宁的教导,毛把这种“产生”引申到工人阶级、党员、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中,并明确指出,资产阶级生活作风也是诱发资产阶级产生的一个重要条件。

  这就是说,在社会主义社会里,既然商品生产和商品制度还存在,那么,它的负作用就必然在社会生活中要表现出来。毛称它是资本主义的“鬼”,有鬼打掉就是了。问题是这个“鬼”已经钻到执政的无产阶级和共产党的内部来了,但是很多人不认识这个问题的严重性。

  一九五八年毛针对干部中急于过渡、要消灭商品生产的错误思想,着重讲了商品生产的必要性和长期性,对于当时企图消灭商品生产的错误思潮,毛给以有力的、有时甚至是幽默的批评。毛说:“我劝吴芝圃同志不要同陈伯达搞在一起,他的'马克思主义太多了'。”

  怎样加以限制?毛在实践中提出了大胆利用、谨慎从事的方略。一九五八年,他分析批评斯大林《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分析批评苏联《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教科书》,根据大跃进的丰富实践,非常深入细致地论证了社会主义社会商品生产、商品制度的种种问题,提出了他关于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基本要点。有的同志形象地称它是社会主义的《资本论》,这是很有道理的。因为毛主席在这些批注和谈话里,讲了很多前人没有讲过的马克思主义的理论。

  在战略上必须敢于驾驭商品生产、商品制度这匹属于资本主义的马,来为社会主义、为劳动人民服务。当然,在实施驾驭的时候,则要谨慎从事。就是说,限制它,要恰到好处,要一步步来,要采取战术上的“以十当一”。

  毛正是从这种群众专政的思想出发,在《关于理论问题的谈话要点》里,开宗明义说“列宁为什么说对资产阶级专政,要写文章。……这个问题不搞清楚,就会变修正主义。要使全国知道。”又说资产阶级法权“这只能在无产阶级专政下加以限制。所以,林彪一类如上台,搞资本主义制度很容易。因此,要多看点马列主义的书。”看书,写文章,要使全国知道,就是要使人民群众懂得资产阶级法权这些东西的性质,为什么“这只能在无产阶级专政下加以限制”?怎样加以限制?群众搞清楚了这些问题,对资产阶级专政就不只是对资本家的专政,而是反修防修、防止资本主义复辟的问题。

  毛对尼克松女儿说:“很多人作了大官,有秘书,有车子,工资很高,衣食无忧,他们不了解百姓疾苦,比资本家还厉害,对这些人不斗不行。”毛主席还说:“青年人是软弱的,必须提醒他们斗争的需要。”“我们这里有阶级斗争,Class serugle(阶级斗争)!在人民内部也有斗争。共产党内也有斗争。”“不斗争就不能进步。”“八亿人口,不斗行吗?”“斗则进;不斗则修,不斗则退。”

(三)商品二重性决定了社会主义的两种前途

  毛的晚年,萦绕于心的就是他一生创建的革命事业能否沿着他开辟的道路继续前进。这时,他自然看到了商品经济的必然性、长期性和它的两重性决定了社会主义社会有两种前途,一种是继续前进,建成社会主义,迈向共产主义;另一种是倒退回来,复辟资本主义。他给柬共中央书记波尔布特说:“一个社会主义,一个资本主义,我们现在还是两种可能。”在他看来,社会主义是暂时的过渡形态。正是为说明这两种可能,他谈到了资产阶级法权问题。为了限制商品生产和商品制度,对私人资本的发展加以严格限制,例如生产数据和信用工具的收归国有,国内商业之合作社化和由国家经营,对外贸易的垄断,农业的集体化,遗产法的制定等。

  可是,“法权永远不能超出社会的经济结构以及由经济结构所制约的社会的文化发展”。在从资本主义转变到社会主义这个过渡期当中,就全体说来,商业不但不会缩小,反之还会非常的扩大。工业的一切部门,都在改观并且在生长。新的部门还在继续兴起,一切部门都必然会相互发生关系,数量上如此,品质上亦然。自足的农民经济之被消灭,闭关的家庭生活之被消除,其意义即等于把以前在农民院子里或农民私人住屋里所消耗的劳动力,转移到社会交换当中来,实际上就是移转到货币流通的范围里来。一切的生产物和劳务,这时才第一次能够彼此互相交换。同时,货币更基本的作用,如当作价值的尺度,交换的工具和支付的手段等,不仅仍然保留,而且比起在资本主义之下,其活动范围还更扩大了。这些都取消不了,不过是以一种修改了的形式转到国家之手而已,这时国家变成了总商人、总银行家与总工业家。在商品流通的基础上,劳动生产率之提高,同时也就是表示不平等之增长。官僚集团富裕程度的提高,开始远远超过群众生活水平之提高。国家财富增加,同时出现新的社会分化过程。

  鉴于倒退的危险难以避免,毛着重向人们指出商品经济带给执政的共产党最大的危险是什么?这就是他反反复复、不厌其烦地向人们分析指出的: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他在遗嘱式的批邓、反击右倾翻案风的重要指示里,很明确地讲道:“一些同志,主要是老同志思想还停止在资产阶级民主革命阶段,对社会主义革命不理解、有抵触,甚至反对。对文化大革命两种态度,一是不满意,二是要算帐,算文化大革命的帐。”他又说:“为什么列宁就没有停止呢?民主革命后,工人、贫下中农没有停止,他们要革命。而一部分党员却不想前进了,有些人后退了,反对革命了。为什么呢?作了大官了,要保护大官们的利益。他们有了好房子,有汽车,薪水高,还有服务员,比资本家还厉害。社会主义革命革到自己头上了,合作化时党内就有人反对,批资产阶级法权他们有反感。”分析到这儿,他石破天惊地说:“搞社会主义革命,不知道资产阶级在哪里,就在共产党内,党内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走资派还在走。”

  毛的这些教导,刘、邓从来很少有兴趣。他们从建国以后就竭力发展资本主义,反对社会主义改造。邓既然是商品经济和市场经济的崇拜者,很自然地要否定商品生产和商品制度在社会主义社会里的两重性。改革伊始,他就反对毛引述列宁关于小生产的这段话,公然说列宁的这段话“不准确”,“不是那么一回事”。他提出:“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随之又亲自扶植安徽“傻子瓜子”。如今先富们在社会上制造了种种乱象,而且在党内培植了一个官僚买办资产阶级,掌控了党和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大权,成了如今社会上的万恶之源。据说邓晚年颇有悔意,如果他今日仍在世,看看那些拍卖国有资产、赶着工人下岗、逼着工人买断工龄的官员们,那些只图谋政绩、求升迁,和开发商相勾结,强迫农民、居民搬迁、交地,弄得家破无处安身,失地没法谋生的官员们,那些身居高位、窃取大权、鲸吞国家资产的官员们,更不知会作何感想?

  毛预见倒退的可能。但是,他坚信“道路是曲折的,前途是光明的”。的确,官僚集团的权力及其独立性之增长,并不是没有限制的。有些历史的因素强过那些官僚,甚至强过总设计师。只有生产力才拥有独立性和个性。如果说商品生产和商品制度曾经给斯大林、刘邓官僚集团颁发历史的委任状,那么它的发展同样也会把官僚制度送到历史博物馆。

  官僚制度能起进步作用,只在将资本主义技术最重要之原素输入之时。借用、模仿、移植和嫁接种等,是在革命所奠下的基础上完成的。在此时期是谈不到在技术、科学和艺术方面有什么新发明的。由官僚下个命令,可以依照西方模型建立大规模的工厂--虽然要比人家多付三倍的费用。但是,仅仅是经济规模的扩大,还不能证明社会主义的优越性。而随着经济的发展,日益要求生产力的质的进步,这却不是官僚们所能操纵的。所以他们只能抱怨“粗放式增长”却毫无良策。官僚们的生产品,好像烙上了粗制滥造的标记。官僚主义的毒疮在大工业方面也许不十分明显,但严重摧残着轻工业、食粮工业、集体农场、地方小工业,还有合作社,即最与人民息息相关的那些经济部门。在国有化的经济之下,要提高品质,就要有生产者和消费者的民主制度,要有批评和创意之自由--而这些条件却与官僚政治是不能相容的。

  固然,革命专政的本质正是严厉限制自由。但正因为这个道理,所以革命时代从来未曾直接助长文化的创造,只是做些为它清除场地的工作而已。无产阶级专政愈加不再成为专政,则其开放给人类天才活动的范围也愈广大。社会主义文化之繁荣一定是与国家之消亡成正比例的。在那简单的和不可动摇的历史法则中,已经包含有官僚社会主义之死刑判决书了。民主制并非抽象的政策要求,更不是抽象的道德。这已成为社会主义的生死死攸关的需要。官僚专横的统治是一天比一天厉害地与国家生产力的发展相冲突了--恰像当初君主专制政体与资产阶级市场的发展不能调和一样。

  韩国、台湾刚开始的时候也是以这种低层次的劳力密集业的产业为主,但是积累大量资金之后,透过人才的培养,资金的积累,就具备了产业升级的条件。大陆以为可以效法它们,梦想搞“产业升级”,“腾笼换鸟”。但是在中国大陆,老板们有钱之后想干什么呢?更多的不是用在升级,而是用在炒楼,炒股。知识精英曾经指望官僚集团在瓜分国有资产之后“逆取顺守”,为此提出“效率先于公平”,可是事实呢?公平被抛弃了,效率也不知在哪里。官僚瓜分了国有资产之后干什么呢?不是投资实业,而是投资房地产,甚至大规模地转移到国外。

  因此,官僚社会主义的终结,不是因为左派的反对,而是因为商品经济的发展。是新的矛盾的开始。生产力发展了,总是要革命的,总会冲破旧的生产关系的限制。就如三十年前冲突毛的限制,如今也一样会冲突邓的限制。在中国,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已经走向它的反面了。生产力是唯一有决定性和个性的。当年四人帮把资本家打倒在地,还踏上一只脚,可是邓又把他们请了回来。可笑的是,邓非常大方地发“落实政策”的款子。可是资本家并没有拿到“落实政策”款项就感谢邓,他们说:“如果不是共产党,这些钱那么多年来早就翻出多少利息来了。”可以想见,只要时机一到,资本家必定会把那个解放了它们的官僚集团一脚踢开,自己来统治。

  同样地,资本家现在认为自己可以取社会主义而代之,终于一天他们会像上世纪五十年代那样经营不下去,又再敲锣打鼓欢迎社会主义回来。

(四)分工是私有制的同义语

  社会主义将发展到共产主义,还是倒退回资本主义?无产阶级专政是否变色?商品生产和商品制度是理解这一问题的钥匙。而分工又是商品生产和商品制度的源头。

  列宁参加共产主义义务劳动时,有些工人对他说:“您有更重要的工作做。”列宁说:“现在这就是最重要的工作。”这些工人没有意识到,他们实际是要列宁先脱离体力劳动,再脱离群众,然后镇压群众,成为新贵,新的剥削者。列宁没有照这条路走。

  解放后,人们常说:“只有分工不同,没有高低贵贱不同。”这话实际上是错误的。按照马克思主义,分工就是阶级,阶级划分是以分工为基础的。如果从所有制看来,则国家主席与掏粪工人之间,经理与苦力之间,好像没有甚么差别。可是前者占有堂皇的住室,在乡间还享有几处避暑的别墅,有最好的汽车供他们使用,并且他们早已忘记了怎样擦亮他们自己的皮鞋。后者则挤住在常常没有分隔的木棚里,过着半饥饿的生活。他们不擦自己的鞋,只因为是赤脚走路。这种差别,在官僚看来,是不值得注意的。可是在苦力看来,却是非常重要的,而这也不是没有理由的。

  马克思说:“分工和私有制是相等的表达方式,对同一件事情,一个是就活动而言,另一个是就活动的产品而言。”正是社会分工的差异,形成社会阶层的分别,形成资源占有的差异,经济收益的差异,形成贫富的差别。这最终也就是社会中的阶级关系。

  毫无疑问,社会分工在历史上起过巨大的作用。恩格斯当然是反对奴隶制的。但恩格斯说奴隶制的兴起是一个巨大的进步。恩格斯说“生产力的提高、交换的扩大、国家和法律的发展、艺术和科学的创立,都只有通过更大的分工才有可能,这种分工的基础是,从事单纯体力劳动的群众同管理劳动、经营商业和掌管国家,以及后来从事艺术和科学的少数特权分子之间的大分工。这种分工的最简单的、完全自发的形式,正是奴隶制。”

  但是,到一定时期,社会分工也和国家、阶级这些概念一样,不可避免地走向了它的反面。社会分工本身就带有自我否定的因素,并且不断地自我否定,又发展出新的形式。总有人把这一分工引向极端以至脱离,相应地总会有新的阶级分化,新的剥削阶级产生。社会上也总有不少人把脑力劳动者看成高踞于体力劳动者头上的贵族。其走向极端的例子之一是印度的种姓制度,它把社会分为执掌宗教事务的为“婆罗门”,执掌军政大权的为“刹帝利”,从事生产活动的是“吠舍”,为这三个等级服务的奴隶是“首陀罗”。四种姓是神造的,不可变更。马克思称:“种姓制度则是印度进步和强盛道路上的基本障碍”。中国则有类似的士族制度,能否入仕全看豪族依名教标准来举荐,变为豪族间的游戏,把非儒家寒门完全排斥于外。当这种选任方武发展至极端,便成晋室的九品中正制,高门与寒门的阻隔对立愈演愈烈,矛盾丛生。到黄巢起义打击后,在宋朝就再也没有士族了。这是历史的进步。但直到现代,国外有纳粹德国的种族主义,中国则有血统论。血统论就是一种分工论,即认为社会应划分为好汉与混蛋两类人,而且好汉与混蛋是世袭的。这已经倒退一千年了。

  邓小平复辟后,有的人说起毛时代就咬牙切齿,好像曾经蹲过监狱、陪过法场似的,或者至少蹲过牛棚。但实际上由于会钻营,在毛时代中他们得的好处仍比哪一个都多。他们长期不参加生产性劳动,有的人不过在提倡干部或知识分子参加生产劳动时在车间干过二个月,更有人甚至不过在车间劳动过两天,自此就留下了一辈子的话柄。网上有个年轻人说:“我以前不知道什么是'五七'干校。我还以为是坐老虎凳,灌辣椒水。后来才知道原来不过参加一段时间农业劳动,让你们体验一下生活,几百元的工资照拿。如果这叫做苦,农民天天都在田里劳动又该如何说?如果要说苦,我比你们苦得多。我年纪轻轻就让我'买断工龄',从此工资就没了。如果现在有'五七'干校,我也能保留工资,我第一个报名去。”这个青年明白他们为什么叫苦,因为他们历来认为自己是上等人,只能享受不能劳动,最好还有人来服侍他们,所以仅仅让他们动一下手,就是不可容忍的迫害了。到这种“上等人”越来越多的时候,社会就无可救药了。

(五)所谓“国际分工”

  社会分工扩展到国与国之间,就是国际分工。斯密的《国富论》开篇就大读分工专业化对促进生产力的好处,目的就为的是论证国际分工。这个国际分工理论,就是你农业国最好向我们提供农产品,他生产能源就专门给我提供能源,我工业国利用我的比较优势给你提供工业品。表面上看,国际分工是基于所谓的“自然秉赋”。“例如,有人对我们说,自由贸易会引起国际分工,这种分工将规定与每个国家优越的自然条件相适宜的生产。先生们,你们也许认为生产咖啡和砂糖是西印度的自然秉赋吧。二百年以前,跟贸易毫无关系的自然界在那里连一棵咖啡树、一株甘蔗也没有生长出来。也许不出五十年,那里连一点咖啡、一点砂糖也找不到了,因为东印度正以其更廉价的生产得心应手地跟西印度虚假的自然秉赋竞争。而这个自然秉赋异常富庶的西印度,对英国人说来,正如有史以来就有手工织布天赋的达卡地区的织工一样,已是同样沉重的负担。”(马克思)没有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任何一种“自然秉赋”都不会造成这种分工。

  国际分工理论实际上有利于先期实现工业化的已经占据优势的国家。这是很简单的道理,我们几个人一起做生意,我的工业技术条件最好,你们筑起贸易壁垒,都实行保护政策,这当然影响我的产品销售,不利我的工业发展。所以我说不行,要自由贸易。实际上最大的效益必然落在工业国手里了。因为我的工业品比你的农产品,比他的初级产品具有高得多的附加值。最大的利润将落在我这里。长期维持这种自然形成的国际分工,必然导致非工业国国民经济的畸形化。

  18-19世纪英国在世界上推行工业殖民主义的政策。英国当时的政策目标,就是要让中国、印度、南美这些农业国、原料国为英国工业提供原材料和劳动力,而英国则向世界市场提供工业品。鸦片战争的目的就在于此。这样一来,技术的优势,工业的优势也就永远垄断在英国人手里了。英国在国际市场上就永远不会遇到工业技术的竞争者。所以亚当·斯密的理论曾被当时的英国首相威廉·庇特称作英国的国家战略。严复将斯密的书名译作《国富论》,但他忘记了这只是英国“国富论”,而对第三世界,如果照章接受,却是“国穷论”。

  社会主义阵营也一度存在类似的“国际分工”。俄国原本是落后的军事封建国家。但三十年代苏联以极快的速度建起了相当强大的工业--这是一个巨大的功绩。要建立这样的工业,必须集中全国全部的人力、物力、财力。在这种情况下,各加盟共和国、苏俄的各个主体,都必须做出贡献,接受“国际分工”。中亚出棉花出石油。乌克兰可造航空母舰,就好像恐龙的一条腿。各国除俄罗斯以外,都是残缺不全的,这就是“国际分工”的结果。

  战后恢复经济并有了进一步发展。按理,各加盟共和国,苏俄各主体,那么多年出了那么多力,该让他们搞搞自己的建设了。但是苏联官僚集团继续鼓吹这种有利于自身统治的“分工”。赫鲁晓夫还要把国际分工推行到整个社会主义阵营,包括我们中国来。什么“苏联工业,中国农业。”实际上是要我们给他当殖民地,他当宗主国。毛拒绝了。因此发生中苏大论战,背景就是:我们中国要不要建立自己的工业;东欧小国是不是也得当他的殖民地、卫星国;苏联各加盟共和国、苏俄各主体,是否得永远光出力,不得有自己的经济。也正如此赫鲁晓夫撕毁合同、撤退专家,想看我们笑话,以为离了他们就搞不成。但在周总理宣布中国建成了自己的独立的初具规模的工业体系声中,和原子弹爆炸声中,赫鲁晓夫下了台。

  毛不但认为我国必须建立起自己的工业体系,而且总结苏联教训,认为我国各省、自治区,乃至地区、县都应建立起自己的相应的工业。并取得了很大成就。

(六)共产主义的目标是“消灭社会分工”

  细致的专业化分工是造成当代人类异化状态、把人变成机器的主要根由。“分工立即给我们提供了第一个例证,说明只要人们还处在自然形成的社会中,就是说,只要特殊利益和共同利益之间还有分裂,也就是说,只要分工还不是出于自愿,而是自然形成的,那么人本身的活动对人来说就成为一种异己的、同他对立的力量,这种力量压迫着人,而不是人驾驭着这种力量。原来,当分工一出现之后,任何人都有自己一定的特殊的活动范围,这个范围是强加于他的,他不能超出这个范围:他是一个猎人、渔夫或牧人,或者是一个批判的批判者,只要他不想失去生活资料,他就始终应该是这样的人。”(马克思)

  分工对生产力和科技发展起过巨大作用,但当人类已到了饱暖思淫逸,不仅疯狂追求高消费,而且强迫大量劳动者失业的时候,分工就该在否定之否定的螺旋阶梯上退隐,并且由兴趣取代温饱压力和贪欲成为劳动的主要动力。“分工不仅使精神活动和物质活动、享受和劳动、生产和消费由不同的个人来分担这种情况成为可能,而且成为现实,而要使这三个因素彼此不发生矛盾,则只有再消灭分工。”(马克思)

  社会分工发展的历史,就是它自我否定的历史。生产力的发展,使社会分工走向自己的反面,同时又不断地产生新的形式。而只有到了资本主义社会,消除社会分工才被提到日程表上。“在小工业以及到目前为止的整个农业中,所有制是现存生产工具的必然结果;在大工业中,生产工具和私有制之间的矛盾才是大工业的产物,这种矛盾只有在大工业高度发达的情况下才会产生。因此,只有随着大工业的发展才有可能消灭私有制。成了大量的生产力,对于这些生产力来说,私有制成了它们发展的桎梏,正如行会成为工场手工业的桎梏和小规模的乡村生产成为日益发展的手工业的桎梏一样。在私有制的统治下,这些生产力只获得了片面的发展,对大多数人来说成了破坏的力量,而许多这样的生产力在私有制下根本得不到利用。”(马克思)

  “过去的一切革命的占有都是有限制的;各个人的自主活动受到有局限性的生产工具和有局限性的交往的束缚,他们所占有的是这种有局限性的生产工具,因此他们只是达到了新的局限性。他们的生产工具成了他们的财产,但是他们本身始终屈从于分工和自己的生产工具。在迄今为止的一切占有制下,许多个人始终屈从于某种唯一的生产工具;在无产阶级的占有制下,许多生产工具必定归属于每一个个人,而财产则归属于全体个人。现代的普遍交往,除了归全体个人支配,不可能归各个人支配。” 在古代,农业的生产工具主要是牛和犁,大部分农户都可以拥有,因此农民可以单干,而且也只能单干。可是如今,单干农民怎么能够使用机器呢?合作化才是出路。

  最早的分工形式--家庭,不就是这样走向了反面吗?娜拉出走了,即使在过去,她也可以当个女工;在社会主义国家,她会有更多的选择。女性参与生产是生产力发展的要求,这在社会主义国家表现得特别明显,这些新兴工业国家特别需要劳动力。女性在现代化的岗位上完全可以跟男性做得一样好。当女性越来越多地参与生产,资产阶级的婚姻制度也就动摇了。家庭是历史的产物。那么,它也将历史地消亡。其实,现代家庭不但供水、供电、采暖都社会化了,连家庭劳动也社会化了(保姆、幼儿园等)。

  “阶级的存在是由分工引起的,现在这种分工将完全消失,因为要把工业和农业生产提高到上面说过的水平,单靠机械和化学的辅助手段是不够的,还必须相应地发展使用这些手段的人的能力。当上个世纪的农民和工场手工业工人被卷入大工业的时候,他们改变了自己的整个生活方式而成为完全不同的人,同样,由整个社会共同经营生产和由此而引起的生产的新发展,也需要完全不同的人,并将创造出这种人来,共同经营生产不能由现在这种人来进行,因为他们每一个人都只隶属于某一个生产部门,受它束缚,听它剥削,在这里,每一个人都只能发展自己才能的一方面而偏废了其他各方面,只熟悉整个生产的某一个部门或者某一个部门的一部分。就是现在的工业也越来越不能使用这样的人了。由整个社会共同地和有计划地来经营的工业,更加需要才能得到全面发展、能够通晓整个生产系统的人。因此,现在已被机器破坏了的分工,即把一个人变成农民、把另一个人变成鞋匠、把第三个人变成工厂工人、把第四个人变成交易所投机者,将完全消失。教育将使年轻人能够很快熟悉整个生产系统,将使他们能够根据社会需要或者他们自己的爱好,轮流从一个生产部门转到另一个生产部门。因此,教育将使他们摆脱现在这种分工给每个人造成的片面性。这样一来,根据共产主义原则组织起来的社会,将使自己的成员能够全面发挥他们的得到全面发展的才能。于是各个不同的阶级也必然消灭。因此,根据共产主义原则组织起来的社会一方面不容许阶级继续存在,另一方面这个社会的建立本身为消灭阶级差别提供了手段。”(马克思)

  共产主义的重要原则之一就是消除“劳心者”和“劳力者”之间的界限,让每个人既劳心也劳力,在追求个人的精神审美的同时参与集体的经济生活和公益劳动。一旦和兴趣结合起来,二者不是对立的,而成为互补的完美统一。“劳心”的休息是“劳力”,“劳力”的休息是“劳心”,人永远休息又永远劳动。所以马克思曾把共产主义归结为这样一个最终目标:“消灭社会分工”:“必须使社会达到这样高度的文化水平,以致能保证社会一切成员全面发展他们的体力和智力”。“在共产主义社会里,任何人都没有特殊的活动范围,而是都可以在任何部门内发展,社会调节着整个生产,因而使我有可能随自己的兴趣今天干这事,明天干那事,上午打猎,下午捕鱼,傍晚从事畜牧,晚饭后从事批判,这样就不会使我老是一个猎人、渔夫、牧人或批判者。”

  斯大林认为苏联社会主义中早已消灭对立的阶级。苏联只存在工人和农民两大合作的阶级。斯大林一面自称相信马克思的共产主义,一面又说在阶级消失了之后还有必要保存国家,甚至还要加强专政。

  毛打破了斯大林的这种理论。他反对掩饰社会主义制度中阶级关系仍然存在这一现实。这样的共产主义社会真能实现吗?毛认为,彻底消灭分工是不可能的。他在1959年读苏联经济学教科书时评论:说“自由地选择职业”,我不太懂,搞纺织的又去学开飞机,挖煤的又去学纺织,十八般武艺,学十多样,我赞成。学几百样,怕不容易,会搞得没有饭吃。

  在毛看来,共产主义消灭分工,是指消灭社会分工,即“法权”:“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认为,生产关系包括所有制、劳动生产中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关系、分配形式三个方面。经过社会主义改造,基本上解决了所有制问题以后,人们在劳动生产中的平等关系,是不会自然出现的。资产阶级法权的存在,一定要从各方面妨碍这种平等关系的形成和发展。在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关系中存在着的资产阶级法权,必须破除。例如,等级森严,居高临下,脱离群众,不以平等待人,不是靠工作能力吃饭而是靠资格、靠权力,干群之间、上下级之间的猫鼠关系和父子关系,这些东西都必须破除,彻底破除。破了又会生,生了又要破。”

  自然分工是不可能消灭的。比如说不能让男人去生孩子。但是,消灭社会分工,例如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的分工,城乡的差别,这是可能的,也是应该的。难道农民天生就注定“面朝黄土背朝天”吗?难道知识分子到农村捏几天锄把子就是弥天大罪?国与国的“分工”不也造成了现在这种世界性的生产过剩吗?

  亚当·斯密很清楚地看到:“个人之间天赋才能的差异,实际上远没有我们所设想的那么大;这些十分不同的、看来是使从事各种职业的成年人彼此有所区别的才赋,与其说是分工的原因,不如说是分工的结果。”从根本上说,搬运夫和哲学家之间的差别要比家犬和猎犬之间的差别小得多,他们之间的鸿沟是分工掘成的。同样地,国与国之间的区别也并不是那么大。这种“国际分工”,是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产物而不是相反。美国和苏联都希望保持这种“国际分工”,而毛则是反对的。他认为各国必然有独立的工业。当然他也说了小国不一定什么都要有。

  要改变这一状况,必须对分工作相应的改变。脑力劳动者不要做单纯的脑力劳动者,体力劳动者也不能让他们当单纯的劳动力。干部要参加一些体力劳动,工人要参加管理。知识分子要走与工农相结合的道路。任何脑力劳动者,不管是干部还是知识分子,只要脱离体力劳动,只要自以为比一般工农高明,就是向特权阶级蜕化的开始,就是要做精神贵族。这些人也就不可能真正有知识。倒是认认真真向工农学习,拜他们为师的才可能获得一定的知识。(有删减,原文见百韬网)

  2008-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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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家庭、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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