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子:
从2021年8月开始,全国政法队伍第二批教育整顿工作将要拉开帷幕,第二批教育整顿的对象是中央政法委、中央政法单位(公检法司),省级党委政法委、政法单位(公检法司)。
根据相关信息来看,第一批教育整顿正处于“回头看”阶段,高层正在研究如何推进市县政法队伍建设和谋划第二批教育整顿的督导工作。
2021年7月8日,在北京召开了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央督导工作的汇报会议。在此次会议上高层特别强调“总结第一批教育整顿工作的督导经验和成效,强化成果运用,研究推进市县政法队伍建设和第二批教育整顿督导工作,不断把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引向深入,取得党和人民满意的实际成效。”
延伸解读:
根据整个这次会议的内容来看,高层对第一批教育整顿督导工作取得的成绩予以肯定的同时,也提出了下一步应该怎么做,应该如何将取得的成果转化为推进市县两级政法队伍建设的实效。
说得简单些,市县两级政法队伍的教育整顿督导工作虽然已经结束,但是市县两级政法队伍的建设工作要常抓不懈,不断的把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引向深入。
另外此次会议还对第二批教育整顿的督导工作进行了谋划,明确提出以下几个“注重点”:
当前,第一批教育整顿总体上已告一段落,正谋划启动“回头看”,即将开展第二批教育整顿。各中央督导组要全面系统把握省级政法机关职责定位,聚焦队伍建设特点和存在的突出问题,抓住关键环节,聚焦重点难点,创新战术打法,精准高效做好第二批教育整顿督导工作。
——重点督学习教育。督导各地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理论武装工作的重中之重,作为党史学习教育的核心内容,引导政法干警吃透精神实质,把握核心要义,并以此为指导不断深化对百年党史的系统把握,筑牢对党忠诚的思想基础,明确继承传统、立足当前、开创未来的实践要求。
——重点督查纠整改。督导各地落实从宽从严政策,深挖彻查重点线索,靶向整治顽瘴痼疾,坚决清除害群之马。
——重点督政令畅通。督导各地纠正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坚决、对下监督指导不力,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本位主义,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问题,确保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
——重点督表率作用。督促省级政法机关领导干部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认真查纠自己身上存在的问题,凡要求基层干警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凡要求基层干警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
——重点督服务基层。督促省级政法机关对困扰基层的问题进行一次排查起底,从思想观念、政策措施、工作作风和领导方法上找根源、抓整改,形成抓基层、打基础、为基层服务的浓厚氛围,为基层政法机关依法履职提供支持保障、干事创业松绑减负。
——重点督建章立制。督促各省级政法机关既要认真组织开展自身的教育整顿,也要研究解决系统条线的共性问题,坚持边查边治边建,把问题整改与建章立制结合起来,着力补短板、堵漏洞,促使整改成果制度化。同时,推动各地总结新时代政法战线自我革命的有效途径,研究推进教育整顿常态化的方法举措,以永远在路上的坚定执着将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向纵深推进。
笔者观点:
通过对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央督导工作的汇报会议的内容显示,第二批政法队伍的教育整顿工作快开始了,同时第一批教育整顿工作还没有彻底结束,正在谋划启动“回头看”。
这些消息充分地说明,在第一批整顿工作中督导组交办的案件,有没有解决?是怎么解决的?督导组还要进回头看,还要进行点穴式督导,彻底解决整顿不到位,自查不到位,整顿走过场的现象。
关于第二批教育整顿工作的开展方式,我个人认为会和第一批教育整顿工作的展开方式差不多,应该是通过自查,排查,群众举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绝对不会走过场,更不会选择性整顿,不达目的不会收兵。
笔者建议:
我个人认为,要想彻底解决政法队伍中存在的问题,不是靠一两次整顿就可以解决的,应该常抓不懈,应该设立专门的机构,应该从个案去逐一排查,才能取得最佳效果。
我个人一直固执地认为,个案问题才是政法队伍中的突出问题,冤假错案的排查,申诉案件的排除终结,申请抗诉案件的排除终结,控告类事项的排查终结,是解决政法队伍问题的关键因素。
一个案件的申诉需要几年,甚至十几年,而且还不能给予终结,这是严重影响司法权威的。
这里提到的“终结”,就是由专业人士依法对案件进行审核,甚至可以举行听证会对案件进行听证,合法的就支持,不合法的就驳回,然后依法终结,这样不好吗?
在案件的排查工作中,一旦发现是人为或故意渎职制造错案的,就移交纪检监察机关,这样应该更高效,更能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