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能否陪护“隔离治疗的婴幼儿感染者”?上海卫健委回应

家长能否陪护“隔离治疗的婴幼儿感染者”?上海卫健委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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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家长能否陪护“隔离治疗的婴幼儿感染者”?上海卫健委回应

4月4日上午10:00,上海举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市卫生健康委一级巡视员吴乾渝,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张亚宏介绍本市疫情防控最新情况。

有媒体问:现在各方呼声很高,对于隔离治疗的婴幼儿感染者,希望家长可以陪护,能否回应一下?

吴乾渝介绍,儿童感染者的救治和医学观察,是我们非常重要的工作,也牵动着大家的心。近日,我们再次发出工作提示,要求各定点医院和集中收治点重点关注特殊患者,包括儿童、孕产妇、老人等群体,对他们进行分类收治。

对于大家关心的家长陪护问题,首先需要说明的是,根据《传染病防治法》、防控工作要求等,感染者应当与非感染者隔离。按照分类收治的原则,我们已经明确,如果儿童家长同样是阳性感染者,可以同住在儿童区域陪护照顾,一起接受观察治疗。

对于儿童感染者,如果家人不符合陪同条件,且患儿小于7岁,将在公卫中心接受治疗;其他大龄儿童和青少年,以及家长符合陪同条件的低龄儿童感染者,将主要在集中收治点隔离治疗,并配置专业的儿科医疗团队,保障患儿得到规范专业的治疗和生活照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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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家庭、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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