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任何单位个人均有权劝阻妨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的行为

北京:任何单位个人均有权劝阻妨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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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3日,北京市第289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召开,北京青年报记者从现场获悉,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杨鹏提示,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劝阻、制止不配合应对措施、妨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的行为。劝阻、制止无效的,公安机关或者有关部门可依法处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北京青年报记者解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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