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议庭评议笔录
()……民……号
时间:年月日时分至时分
地点:……
合议庭成员:审判长、审判员/代理审判员/人民陪审员、审判员/代理审判员/人民陪审员
书记员:
评议()……民……号……(写明当事人及案由)一案
记录如下:
……(记明合议庭评议内容)。
合议庭评议结论:
……。
(以下无正文)
审判人员(签名)
书记员(签名)
【说明】
1.本样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二条制定,供人民法院合议庭审理后评议案件记录用。
2.合议庭评议案件,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评议应当制作笔录,由合议庭成员签名。评议中的不同意见,必须如实记入笔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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