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论自由”之前提

“言论自由”之前提

Embed below code to your site

如果言论自由不加以控制,要么最终会导致一片混沌无序,要么就是被资本和强权所干预,最终沦为工具

  舆论场上“自由”和“民主”这两个词经常被他们提及,那么他们想要的是什么样的自由?他们希望得到什么样的民主?他们提倡的自由和民主与我们的国情需求匹配吗?这几个问题务必须要讲明白。本人能力有限,斗胆,仅针对“言论自由”这一处舆论场上的话题进行阐述。

  何为言论自由?

  言论自由作为人权概念正式提出,最早可以追溯到1789年,法国《人权与公民权宣言》。其中把言论自由作为人权的最重要的内容之一加以规定。作为“自由灯塔”的阿美利卡,在它的宪法修正案中,直接将言论自由列为首要的公民权。我国宪法中,确认公民享有言论自由。

  以我国为例,宪法中规定的言论自由具体指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在国外,具体的表现形式还包括发布电影、照片、歌曲、舞蹈及其它各种富有表现力的资讯。

  在阿美利卡,法院借由累积许多言论自由的案例,发展出一套规则,称之为“双阶理论”,区分出所谓的高价值言论及低价值言论,前者应受到国家最严密的保障,国家也不应立法限制之;后者的保障程度则较低。具体来说:

  高价值言论:通常包括政治性言论、宗教性言论、文化及艺术性的言论。在这不仅包括思想、口说、文字或图画所表达出的言论,象征性的言论(包括在特定时空脉络之下的行为或动作,如参与游行、集会)也应该被视为言论的表达而同受保障。

  低价值言论:通常包括商业性言论、猥亵性言论、诽谤性言论、挑衅或仇恨性言论。

  其实言论自由本来并无一个明确的定义,它本质上是一种民主概念,通过具体规定和执行方式可以看出各个国家、社会以及政权对待公民权利的态度。

  保存言论自由,可以促进民主、可以提升人民对政治生活的自主性,在此过程中,通过大量的探讨、论证,有助于催生出问题的更优化解决方案。

  但即便是自由灯塔——阿美利卡,也不得不承认,言论自由是需要分出三六九等的。(前述的“双阶理论”)

  为什么言论自由需要前提?

  言论自由需要前提,如果没有前提,等同于信息大爆炸,届时言论自由将失去意义。

  你正常说话,去陈述一件实事,特别是在有充足证据的条件下,除非涉及到国家安全机密,否则无可厚非。最多是大家不感兴趣,或者既得利益者不乐意听。

  你去讲故事,自然会包含联想与创作。涉及到脱离事实的文字,我们就不得不把握一个度,因为信息是有影响力的,每一位信息发布者都务必对自己发布的信息负责。这段文字你有做过考究,就请把出处写清楚;有些内容是个人的猜测,就请谦虚一点,说明白这是我根据个人经验、历史常识等逻辑推理出来的结果。

  你去传播思想,大量的内容都是自己总结、提炼、抽象和推理出来的结果;要允许大家去验证,要有清晰的思想脉络和事实佐证。

  你去批判,打算揭露血淋淋的事实,也要展现事件的全貌,要有勇气把事件摆放到台面上,接受大家的公论。

  言论自由是大家的言论自由,不是个人胡说八道的借口

  来自奥地利的美术生,在“他的奋斗”中,曾经批判式的揭露过当时犹太资本是如何控制德国舆论的:

  第一步,将重要的宣传口岗位,安插犹太资本“自己人”;

  第二步,按照犹太资本需求进行宣传;例如,在国内掀起抨击威廉二世的运动,甚至公开支持禁止皇帝演说,对待法国和英国(同样也是皇室)却极尽谄媚;再如,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中,德国国内大量报纸,不报道前线战况,不反馈士兵的真实情况,反而天天引导民众反思战争,希望尽快停止战争供应,最终德国在战争中失去了国内的支持,事后才发现,原来对面的英法参加一战,背后是有犹太资本的贷款支持;

  第三步,对于胆敢反对自己的人,组织大量宣传口径进行抨击;他们抨击的点,往往不会就事论事,而是捕风捉影,道听途说的花边新闻;当铺天盖地的、真真假假的负面消息满天飞的时候,当事人连张口解释都有心无力,更何况谁还会在乎他曾经说了些什么呢?

  第四步,反对者中总会有连他们都没办法对付的人,当事人本身没有任何缺陷,他所讲的内容也能够完美地驳斥恶意宣传;报纸对付这些人的办法就是,视若罔闻,熟视无睹;等三天以后,风波平息,他们又重新开始旧有的恶意宣传,就好似什么也没有发生过。

  由此可见,如果言论自由不加以控制,要么最终会导致一片混沌无序,要么就是被资本和强权所干预,最终沦为工具。由此“自由”便不再自由。

  因此,言论自由是一定需要前提约束的。

  言论自由的前提有哪些?

  首先,言论自由千万不能违法。这看起来是一种约束,但其实是一种保护。最简单的道理,既然法律赋予你言论自由的权利,那么你就一定要遵守法律的规范。如果你无视法律,那么相对的,法律自然也不会尊重你所谓的“言论自由”。

  其次,言论自由要以事实为依据,纵然讲故事,也不能偏离现实生活太严重。抗日战争艰苦卓绝,没有任何一位将军把崭新的皮革沙发搬到战场上,喝着洋酒,泰然自若;纵使抗日英雄力量无穷无尽,也要遵循物理规律,手撕鬼子纯属变相抹黑。脱离事实的胡编乱造,为智者耻笑,为老百姓唾弃。

  再者,言论自由要符合逻辑,要尊重人们的正常审美和心理接受程度。历史人物有积极的一面,也难免有消极的一面,全方位的谈论,多视角的描述,才是有意义的言论自由。将历史人物做二元化分类,把谁的话封为经典,把谁的话当作放屁,都是不成熟的历史观。同样的,言论自由也不意味着,大家都必须接受甚至赞美你的想法和习惯,凡是不接受你的都是坏人或者异类;但凡有这种言论的,我都归为“言论霸权”。比如说,你吃不惯松花蛋你可以少吃,但没必要叫他“恶魔的蛋”;你希望大家喜欢白种人,你可以多挑一些美女,但没必要强调“白瘦幼”的审美。

  最后,言论自由不能成为攻击他人的工具。张三说的话,你爱听可以点赞,你不爱听,也没必要骂人家是“夹头”。像这种低价值的言论自由,一旦在信息流中泛滥,浪费的是不仅是信息熵和能量,更是人们对于言论自由的信心和美好生活的希望。

  以上,谢谢阅览,欢迎讨论。​



www.haizi.name
责任编辑:卓行

发现了错别字? 请选中并且点击Ctrl+Enter发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