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龄不是“免责挡箭牌”!

年龄不是“免责挡箭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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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河北省人民检察院发布案情通报,经最高人民检察院审查,依法决定对涉嫌杀害邯郸市初一学生王某某的三名犯罪嫌疑人张某某、李某及马某某核准追诉。

  河北省人民检察院表态,将在严格依法办案的同时,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进一步加大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力度。

  掷地有声,直击人心。

  由此可见,年龄不是“免责挡箭牌”。13岁的张某某、李某及马某某被追究刑事责任是板上钉钉的事,这也正体现了中国“有法可依,有法必依”的法治精神。

  最近, “邯郸学生遇害案”让如何惩治与保护未成年的话题再次爆棚,受到了全社会的普遍关注。

  随着案情的公布,3名未成年嫌疑人令人发指的暴行,引发了社会公愤。从目前网络上的观点来看,谴责并要求严惩凶手和表达对受害者的同情是主流。

  但也有一些观点失之偏颇,甚至假借对施暴者的愤怒,散布以暴制暴、攻击中国法律制度的言论——“如果此案凶手得不到严惩,那我便要转变我的教育理念,教会我的孩子以暴制暴”。

  个别博主更是拿捏了家长们惯于自动带入受害者一方的心态开始散布看似正义凛然、实则偷换概念的仇恨性论调,将本应由家庭、学校、社会、国家等多层面共同防范的未成年犯罪问题,单纯地归责于我国的《未成年人保护法》。

  这样的博主要么是真蠢——不了解我国2021年颁布实施的刑法修正案(十一),我国法律早已对刑事责任年龄相关规定作出调整,“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惩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也就是说,12至14周岁的未成年人实施故意杀人等犯罪,已不再是刑事“免责人群”。

  要么是纯坏——就是要用“杀人却不用偿命”的误导性言论,来煽动民众的愤怒,为自己引流。

  其实,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与坚决依法惩治未成年人暴力犯罪,是一个矛盾的统一体,既不能片面强调打击,也不能片面强调保护。惩治是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补救措施,而保护前置才是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应有之义。

  为此,中国已经出台了《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家庭教育促进法》等专门保护、引导未成年人的法律,同时还有很多配套的规范性文件。这些法律和规范性文件构成了保护未成年人的法治保障体系。

  对此,很多网友还是比较理性客观的。他们就“邯郸学生遇害案”表达了比较中肯的看法:支持依法对施暴者严惩;认同国家在保护未成年人方面做出的努力和取得的成效;探索建立学校、村居、街道对留守儿童的心理疏导、亲情关怀机制等等。

  另据2023年6月,最高检发布《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白皮书(2022)》数据显示,近年来校园欺凌现象整体而言呈下降趋势。

  这说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在对未成年人保护这一块工作取得了较好实效。有些网友可能会反驳,那网上为什么经常爆出校园欺凌事件?这很容易理解,现在的自媒体处于井喷时代,欺凌事件的曝光率自然远高于以前。

  平心而论,现在学校、教师、家长对学生被欺凌都是非常重视的,可以寻求的救助渠道也非常之多。

  就本案来看,学校、教师、家长都对3名施暴者和受害人有法定的教育、管理义务。他们理应承担管理、教育不到位(如果有此情形)带来的相应后果,这点是毋庸置疑的。但这些监管责任可以无限放大吗?这显然是不可能也不应该的。

  至于说到以暴制暴,笔者更不敢苟同。如果全社会都采取简单的以暴制暴方式解决问题,社会将变成什么样子?那是不可想象的。

  整体而言,案件发生后公众关注更多的是如何惩戒的问题,归属于善后范畴。更关键的,我们应当从包括“河北邯郸学生遇害案”在内的众多案例中汲取教训,做到保护前移、防微杜渐,可以做的事情还有很多。

  从报道来看,“河北邯郸学生遇害案”中的3名施暴者与受害者都有一个共同点:留守儿童。众多案例均暴露出留守儿童的通病:在学校被甩给老师,回家丢给祖辈,父母陪伴缺失。

  说到底,父母才是孩子第一任老师,家庭教育远重于学校教育。在社会上,有不少家长认为,教育完全是学校和老师的事。甚至有的家长认为,把孩子送到好的学校、名校寄宿,就可以“高枕无忧”,做个“甩手掌柜”了。殊不知,家庭教育对孩子的影响更是至关重要。

  教育二字拆开看就是“教”与“育”。教书的是老师,但育人的一定是父母。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促进孩子全面健康成长,引导教育孩子的道德文化修养、生活技能、身体素质、行为习惯等方面都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

  这就对家长提出了一个要求:自身不仅要找到合适的教育方法,更要具备可以持续学习如何教育的能力。翻译成白话就是:孩子成长,我也在修行!

  当然,学校教育同样责任重大。本案中,旧店中学李姓校长表示,被害人生前与3名嫌疑人经常一起玩,未发现有霸凌现象。三名犯罪嫌疑人中的马某某学习成绩较好,做出如此恶性事件完全出乎意料。他们的班主任韩老师称,王某某生前与3名嫌疑人关系很好,在日常中也未发现有校园霸凌。

  轻飘飘的回应惹得网友一片骂声,也反映出学校在关心孩子的身心健康方面远远不达标。

  此前央视网发文《正视对校园霸凌行为的拷问》提到, “当下社会对校园霸凌事件普遍而强烈的关注与诉求,该动真格了,不能再头痛医头脚痛医脚了。没有教育的惩罚是偏激的,没有惩罚的教育则常常是无效的。”要遏制校园霸凌的发生,学校需要把好第一道关口。

  在预防校园霸凌上,任何应付交差、做表面文章,都会酿成严重后果,都会给学生带来灭顶之灾。唯有科学务实的工作作风和细致周到的工作态度,才是防控校园霸凌的不二法宝。

  “邯郸学生遇害案”引起了全社会的高度关注,体现的是整个社会对未成年保护意识的再提高,这是值得肯定的。同时,对该案件的讨论,更应该站在理性的角度,不能跑偏失焦。

  前文提到的以暴制暴,其内在逻辑离不开“比谁拳头硬”。对父母来说,让孩子成为“强者”或者自己提供更多支持,确实可以一定程度上避免孩子被校园霸凌,但是这治标不治本,一个健康运转的社会绝不能让“谁强谁有理”的暴力成为畸形而普遍的认同。

  因为每个人都不可能永远是强者。只有在家庭、学校、社会各部门、国家的多方介入参与下,让弱者也得到应有的尊重,才能避免更多悲剧的发生。

  如今随着最高人民检察院对3名嫌疑人的核准追诉,相信司法机关将会“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惩治,以告慰受害者、警示后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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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家庭、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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