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被“爱国生意”伤害情感了吗?

你被“爱国生意”伤害情感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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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许,我的水平确实没有“大教授”高,但爱国者高尚,恨国者卑劣的道理我还是懂的,我就是看不惯有的人像死了一样不爱国的样子。

  这两天,又有人批“爱国生意”了,我也不知道“爱国生意”到底招谁惹谁了,搞得好像谁都能踩一脚、啐两口似的,这让我忍不住怀疑,他们批的到底是爱国,还是生意。

  有人说,“‘爱国生意’混淆视听,扭曲认知;挑动对立,扰乱秩序;挤占空间,破坏活力;亵渎情怀,伤害情感。爱国是深藏在每一个中华儿女内心深处的真挚情感,不需要谁来审判,更不能被消费、被绑架、被欺骗、被利用。”到底是“大教授”,这一连串的大帽子让人眼花缭乱,估计无论戴在谁的头上都不死也要脱层皮。

  “大教授”说“爱国是深藏在每一个中华儿女内心深处的真挚情感”,首先,这与事实不符,不是每一个中华儿女都爱国的,多少“精神美国人”“精神日本人”恨国恨得咬牙切齿,我就不信“大教授没看到”;其次,爱不是放在心里才是爱,说出来就不是爱了的,这两者之间没有任何必然的因果关系,爱就是爱,不爱就是不爱,如果爱,说不说都是爱,如果不爱,说不说都是不爱。

  所谓的“爱国生意”“混淆视听,扭曲认知”纯属无中生有。百善孝为先,论迹不论心,你别管别人心里怎么想,只要他对老人好,听老人话,我们就当他是孝顺的,你不能说他是为了继承财产才对老人好,听老人话的。同理,谁是爱国的,我们就支持谁,你不能说谁是为了做“爱国生意”才爱国的,我们不能支持。

  网络上,我们连对方是男是女,是人是鬼都不知道,除了他们网络上的表现,我们还能有什么别的评价依据吗?至于他们爱国的出发点,坦白说,我们不知道,我们也不想知道。还是那句话,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真爱国还是假爱国,我们是能看出来的。

  退一步讲,就算是以爱国的名义做“生意”,那“爱国生意”也比“恨国生意”好。网络上抹黑中国割“恨国韭菜”的人绝不是一个两个,凭什么那些做“恨国生意”的能名利双收,做“爱国生意”反而要被各种道德绑架?更不要说,理论上,任何生意都是爱国的,比方说,修路修桥都是为了百姓好、国家好吧,我们能由此说修路修桥就是做“爱国生意”吗?

  按照他们的说法,只要与爱国有关的,就不能成为生意,那以后修路也好,修桥也好,岂不是都不能说是为了百姓,为了国家,只能放在心里,说出来就是“爱国生意”了?这未免欺人太甚了,什么时候爱国变得如此羞于启齿,说爱国就是“碰瓷”,就是侮辱“爱国”了?

  爱国是本能,我们看到爱国的言论只会会心一笑,所谓的“亵渎情怀,伤害情感”压根无从谈起。我就是爱国的,我既没有不好意思承认,更没有不好意思说出口,有谁觉得被我冒犯了吗?如果有人非要让我证明,对不起,我证明不了,这要是回到八十年前,我杀鬼子给你看,但现在,我无能为力。

  说点题外话。“爱国贼”也好,“爱国生意”也好,这些污名化爱国的伎俩实在有够下三滥。就像有人说我码字是为了做“爱国生意”,说我做“爱国生意”也就算了,还笑话我文章阅读少、打赏少,我只能说他们太卑劣了,以至于不能理解什么叫高尚。

  对我们来说,这压根就不是“生意”的事,我只知道,我们所做的事是正确的,只要我们还在坚持,牛鬼蛇神妖魔鬼怪就不敢太放肆,这就是意义所在。何况,就连我开玩笑的“骗点烟钱”都被他们一本正经的拿出来笑话我,指望做这生意,我TM早饿死了。

  当然,我承认我的“爱国生意”还是伤害到某些人的情感了,他们看到有人给打赏就像他们丢了钱包一样的难受,但对不起,我没有任何义务为他们的难受负责,恰恰相反,对我来说,他们破防的样子有趣极了。

  或许,我的水平确实没有“大教授”高,但爱国者高尚,恨国者卑劣的道理我还是懂的,我就是看不惯有的人像死了一样不爱国的样子。高尚就是高尚,卑劣就是卑劣,谁是谁非终究会有的,怎么可能似是而非、模棱两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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