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90后”小女辅警以羸弱之躯“辗轧”江苏省连云港市贫困小县灌南一统河山时;当9个灌南权倾势大的“朝廷命官”提起两腿间还流着污物的裤子却成了受害人时;当灌南县法院一审依律判决“罪大恶极”的小辅警13年有期徒刑,另加退赔376.2万元敲诈勒索款,并处500万元罚金时;当二审法院很“体恤”小女辅警家境贫寒,怕其亲属掏不起律师代理费,“好心”拒绝其自费请代理律师,很“易形换位”、很“亲民”地替她免费指定法律援助时,见惯了“洪洞县里无好人”的人们还是深深地惊诧了。
善良的人们惊诧于一个小小的“临时工”竟有如此之能耐“整得”灌南县几乎大厦将倾!有关方面何不举一反三,好好多培养一大批类似人才,渗透到台湾从内部分化并瓦解之,岂不省了很多烦心事?孤悬宝岛台湾才有几个县?善良的人们惊诧于灌南县的“捕头们”情商和智商如此堪忧!那些游离于灌南县三教九流的“风尘女子”可是比这个小女辅警难“对付”多了,他们是怎么完成一年一度的“扫黄打非”任务的?善良的人们惊诧于灌南县法院的诸多“高手们”,让公众终于获得了刑法中多年悬而未决的疑难问题的答案!——什么是或者说怎样才算是“情节特别严重”?原来这个让无数法律界人士搔秃了脑袋的疑难问题,由灌南县法院解决了,并给出了准确的量化答案—贪污或受贿376.2万元就是呵!睡9个官员,或者拥有9个情人就是呵!最高法和最高检何不趁热打铁,赶快出台最新司法解释,明确以后犯罪金额376.2万元及以上就是情节特别严重,性质极其恶劣,社会影响极其严重了,经济领域的死刑罪就非常好界定了!全国“两会”的代表、委员,以及那些才高八斗的法学专家咋就没想到呢?!
一个“家势卑微”的孙小果让云南省公、检、法、司、狱几乎全域性、系统式塌方,一个“90后”临时工让灌南县公安、医疗、教育等领域乱起12级台风,掀起10级强震和冲天海啸,看来我们国家以后依法治国和反腐败工作的重点要好好调整了,要放到家庭没有任何解背景的小老百姓,要放到临时工,要放到“红颜祸水”们头上了。
自古红颜多祸水!这句话不是笔者说的,也不是笔者发明的。华夏五千年文明历史中不少文人墨客乃至史官就是这么说的。不是吗?!狐媚“官二代”苏妲己简直不是个东西,为了让你开心,纣王变着法子和你“娱乐”,最后国破家亡,自焚鹿台,这不明明白白就是破坏婚姻家庭罪和破坏国家安全罪吗?冷面美人褒姒也太不知趣了,整天板着个脸,为了博你一笑,周幽王好端端的江山丢了,这不就是分裂国家罪吗?还有那个杨贵妃杨王环,个人生活太不检点了!先是勾引太子寿王李瑁,后又勾引玄宗隆基皇帝,这不是乱伦是什么?害得皇家卫戍部队不听国家军委主席的命令,直接导致大唐江山从此一蹶不振、江河日下,最终四分五裂,五胡乱华,这不就是典型的破坏国家罪和分裂国家罪吗?而且还把大唐乃至后世的意识形态搞乱了--那个白居易老头儿竟说什么“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后世一大堆文人骚客还纷纷附和,不信你到陕西兴平市马嵬街道办“唐杨氏贵妃墓”去看看。还有那个貂婵,董卓董太师好不容易想做点事,想完成国家统一大业;吕布吕风仙好不容易遇到了伯乐,好好驰骋疆场,武力统一国家,结果你在人家父子两人中间横插一杠子,害得两位叱咤风云的历史人物都一命归西,最后还想勾引武圣关公关二爷,这不是典型的水性杨花是什么?还有那个陈圆圆,也太不安分守己了,居然害得刘宗敏和吴三桂争风吃醋,直接导致大顺农民政权灭了,明王朝276年江山也亡了,满清入关统治华夏276年,真是亡国之女呵。
所以那些月收入只有1000多元的6亿下苦力的,那些整天被房贷、车贷、子女教育、老人看病和养老等等压得喘不过气的“贱民们”,那些被高房价压得不敢结婚的“宅男”和“键盘侠”们就不要瞎起哄了,不要给政府添乱了,灌南县法院判得没错!不是判重了,而是判轻了,二审法院应当学学英美等国家的“判例法系”,或按“历史惯例”判那个“十恶不赦”的小辅警死刑,同时罚她个倾家荡产,绝对不能心慈手软,绝对不能让我们的“朝廷命官”们心寒,绝对要杀一儆百,绝对要以儆效尤,看谁以后还敢再勾引我盛世“朝廷命官”上床?!看谁以后被睡了还敢再“敲诈勒索”?!最好再让刀笔吏写一篇《辛丑一百年祭》的鸿篇巨制列入“专题教育”活动或者专项“整风运动”。
自古红颜多祸水!哼,纯属放屁!听听老人家是怎么说的“一篇读罢头飞雪,但记得斑斑点点,几行陈迹。五帝三皇神圣事,骗了无涯过客。有多少风流人物?盗跖庄屩流誉后,更陈王奋起挥黄钺。歌未竟,东方白!”。
笔者不是胡总编那样的“体制内”人士,向被历史和文人骚客们误解的薄命红颜“祸水”们表示深深地同情。叹只叹:在某些提起两腿间还滴着裤子却成了受害人的“朝廷命官”们眼里,无权无势且贫穷的美丽也是一种错,是一种深深地犯罪。
当“90后”小女辅警以羸弱之躯“辗轧”江苏省连云港市贫困小县灌南一统河山时;当9个灌南权倾势大的“朝廷命官”提起两腿间还流着污物的裤子却成了受害人时;当灌南县法院一审依律判决“罪大恶极”的小辅警13年有期徒刑,另加退赔376.2万元敲诈勒索款,并处500万元罚金时;当二审法院很“体恤”小女辅警家境贫寒,怕其亲属掏不起律师代理费,“好心”拒绝其自费请代理律师,很“易形换位”、很“亲民”地替她免费指定法律援助时,见惯了“洪洞县里无好人”的人们还是深深地惊诧了。
善良的人们惊诧于一个小小的“临时工”竟有如此之能耐“整得”灌南县几乎大厦将倾!有关方面何不举一反三,好好多培养一大批类似人才,渗透到台湾从内部分化并瓦解之,岂不省了很多烦心事?孤悬宝岛台湾才有几个县?善良的人们惊诧于灌南县的“捕头们”情商和智商如此堪忧!那些游离于灌南县三教九流的“风尘女子”可是比这个小女辅警难“对付”多了,他们是怎么完成一年一度的“扫黄打非”任务的?善良的人们惊诧于灌南县法院的诸多“高手们”,让公众终于获得了刑法中多年悬而未决的疑难问题的答案!——什么是或者说怎样才算是“情节特别严重”?原来这个让无数法律界人士搔秃了脑袋的疑难问题,由灌南县法院解决了,并给出了准确的量化答案—贪污或受贿376.2万元就是呵!睡9个官员,或者拥有9个情人就是呵!最高法和最高检何不趁热打铁,赶快出台最新司法解释,明确以后犯罪金额376.2万元及以上就是情节特别严重,性质极其恶劣,社会影响极其严重了,经济领域的死刑罪就非常好界定了!全国“两会”的代表、委员,以及那些才高八斗的法学专家咋就没想到呢?!
一个“家势卑微”的孙小果让云南省公、检、法、司、狱几乎全域性、系统式塌方,一个“90后”临时工让灌南县公安、医疗、教育等领域乱起12级台风,掀起10级强震和冲天海啸,看来我们国家以后依法治国和反腐败工作的重点要好好调整了,要放到家庭没有任何解背景的小老百姓,要放到临时工,要放到“红颜祸水”们头上了。
自古红颜多祸水!这句话不是笔者说的,也不是笔者发明的。华夏五千年文明历史中不少文人墨客乃至史官就是这么说的。不是吗?!狐媚“官二代”苏妲己简直不是个东西,为了让你开心,纣王变着法子和你“娱乐”,最后国破家亡,自焚鹿台,这不明明白白就是破坏婚姻家庭罪和破坏国家安全罪吗?冷面美人褒姒也太不知趣了,整天板着个脸,为了博你一笑,周幽王好端端的江山丢了,这不就是分裂国家罪吗?还有那个杨贵妃杨王环,个人生活太不检点了!先是勾引太子寿王李瑁,后又勾引玄宗隆基皇帝,这不是乱伦是什么?害得皇家卫戍部队不听国家军委主席的命令,直接导致大唐江山从此一蹶不振、江河日下,最终四分五裂,五胡乱华,这不就是典型的破坏国家罪和分裂国家罪吗?而且还把大唐乃至后世的意识形态搞乱了--那个白居易老头儿竟说什么“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后世一大堆文人骚客还纷纷附和,不信你到陕西兴平市马嵬街道办“唐杨氏贵妃墓”去看看。还有那个貂婵,董卓董太师好不容易想做点事,想完成国家统一大业;吕布吕风仙好不容易遇到了伯乐,好好驰骋疆场,武力统一国家,结果你在人家父子两人中间横插一杠子,害得两位叱咤风云的历史人物都一命归西,最后还想勾引武圣关公关二爷,这不是典型的水性杨花是什么?还有那个陈圆圆,也太不安分守己了,居然害得刘宗敏和吴三桂争风吃醋,直接导致大顺农民政权灭了,明王朝276年江山也亡了,满清入关统治华夏276年,真是亡国之女呵。
所以那些月收入只有1000多元的6亿下苦力的,那些整天被房贷、车贷、子女教育、老人看病和养老等等压得喘不过气的“贱民们”,那些被高房价压得不敢结婚的“宅男”和“键盘侠”们就不要瞎起哄了,不要给政府添乱了,灌南县法院判得没错!不是判重了,而是判轻了,二审法院应当学学英美等国家的“判例法系”,或按“历史惯例”判那个“十恶不赦”的小辅警死刑,同时罚她个倾家荡产,绝对不能心慈手软,绝对不能让我们的“朝廷命官”们心寒,绝对要杀一儆百,绝对要以儆效尤,看谁以后还敢再勾引我盛世“朝廷命官”上床?!看谁以后被睡了还敢再“敲诈勒索”?!最好再让刀笔吏写一篇《辛丑一百年祭》的鸿篇巨制列入“专题教育”活动或者专项“整风运动”。
自古红颜多祸水!哼,纯属放屁!听听老人家是怎么说的“一篇读罢头飞雪,但记得斑斑点点,几行陈迹。五帝三皇神圣事,骗了无涯过客。有多少风流人物?盗跖庄屩流誉后,更陈王奋起挥黄钺。歌未竟,东方白!”。
笔者不是胡总编那样的“体制内”人士,向被历史和文人骚客们误解的薄命红颜“祸水”们表示深深地同情。叹只叹:在某些提起两腿间还滴着裤子却成了受害人的“朝廷命官”们眼里,无权无势且贫穷的美丽也是一种错,是一种深深地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