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格的父母不仅要遵纪守法,而且要遵守道德规范。否则,父母的言行不仅害人害己,而且会伤害无辜的孩子。
而每个孩子都是无辜和善良的。伤害这样的孩子,就是作孽。作孽,就一定会遭报应。
2、做父母的都应该分外珍惜父亲或母亲称谓。而这个称谓之所以冠以“伟大”,是因为他们对孩子的一言一行都蕴含着“伟大”品格。
仔细想想,违法,甚至犯罪的人中,有“父亲”或“母亲”称谓的人很多。这样的父母,恐怕很难让孩子们和“伟大”联系在一起。
“父慈子孝”是一种美好的亲子关系。为实现这种理想的关系,做父母的就不能不在道德上也严格要求自己。孩子也会长大,事事有因果,
我们不能因为自己的“不慈”而阻碍孩子实现他们的“子孝”。能置孩子们于一个相对较好的“轮回”之中是每个父母稍加努力就可以做到的。
3、“谎言”和“欺骗”不能解决任何问题。父母的“形象”绝对不是建立在“谎言”和“欺骗”上的。
所以,如果“谎言”和“欺骗”都能把我们的孩子给蒙蔽了,不能不说是我们的又一个失败:教育出了一个不能明辨是非的孩子。
4、清官难断家务事。但这句还不适用于法律的裁判上。如果这句话被有意无意地用到了法律上,将是法律和司法的悲哀。
如果连法律意义的是非对错都搞不清楚,那还要《婚姻法》干什么,要“公检法”干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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