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的陪审员制度再一次证明,看似懂法、看似专业的法官,往往不懂法、不专业。看似不懂法、看似不专业的陪审员,往往更懂法、更专业。陪审员的那种更懂法和更专业,是一种“无意插柳柳成荫”。这种“柳成荫”,是刻意追求无法得到的。
美国的这种陪审团制度设计,正是为了保证法治的初心。
现在看似在此初心基础上增加了不少看似专业的东西,这些东西,往往不是实现法治的关键。搞不好,这些看似专业的东西,往往不是对法治精神发扬光大,而是对法治初心的背叛。
我国有人民陪审员制度,可是,参加过诉讼的当事人都知道,现在所谓的人民陪审员,在合议庭中往往是个摆设。从审判实践看,和美国的陪审团制度尚无法相提并论和同日而语。
新中国的人民审判制度曾经达到了很高的水平。十分不幸,新中国曾经超越美国陪审团制度的人民审判制度却被丢掉了。只有对旧的、反动的、审判制度的彻底否定和践踏,新的、进步的、审判制度才可能被确立和巩固。
美国的陪审团制度,值得学习。如果学到手了,当前的审判腐败会少很多、很多。 当然,在信息技术发达的今天,如果能恢复到新中国人民审判制度,就更好了。
公平审判至关重要重要,不公平的审判就“合法”掠夺。公平审判,是审判机关存在的唯一根据。没有了公平,审判机关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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