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设立"勾引罪"

应该设立"勾引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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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在一定范围内,提的比较多的、批判的比较多的是"封建礼教",其实也不大怎么提了,因为提就太麻烦,太虚伪,太耽误事,太作茧自缚了,所以,就不如不提了。这是现实。

至于什么是"封建礼教",估计清楚的并不多,不但清楚的不多,连有机会被言传身教的也更少了。虽然连"封建礼教"是什么都不清楚,虽然相关言传身教也更少了,居然被它给束缚住了,这种礼教之厉害也由此可见一斑了。"封建礼教"虽然厉害,但还是不能消灭"男盗女娼"。不能消灭"男盗女娼",说明这种礼教还不够厉害。由于它的还不够厉害,它当中的"仁义道德"就被看成了"虚伪"和"吃人"。说它"虚伪",是因为说的好而做的不那么好;说它"吃人",是因为吃的都是好人,而不是坏人。虚伪的人当中不少是男性,是那种说的好做的不那么好的男性;被吃的人当中不少是女性,是那种好的不该被吃的女性。所以,在"封建礼教"的束缚下,比较容易形成的印象是:容易做的好的多是女性;容易做的不好的多是男性。在这一点上,所谓"封建礼教"客观上往往把女性塑造了总是吃亏、总是吃苦、总是受害、足以占领道义制高点的形象,虽然封建女性中也有潘金莲。

可是,时代早就变了,互联网降低了勾引的门槛,拓宽了勾引的渠道,尚不谙世事的青少年包括大学生成了勾引行为的重要受害者。过去女性干不了的勾引,现在通过互联网也可以干了,而且可以随时随地互动地干了,再加上她们中的一些卑鄙无耻地利用了残存的、曾经被"封建礼教"束缚出来的、实际上早已不存在的善良、吃亏、吃苦、受害、弱者、被动等等这些人们对女性的错觉,使得这种勾引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就变得更加巨大了。所以,不可不重视。

如今的女性早以不是被所谓"封建礼教"束缚下的女性了,而是变成了甚至和如今许多的男性一样,不被任何礼教束缚的女性了。不受任何礼教束缚的男性是什么样子,不受任何礼教束缚带女性又是什么样子,没有礼教束缚是对谁更好,几十年下来,人们也都有了自己的观察和判断。不难发现,"虚伪"和"吃人"也不是"封建礼教"所特有的,现实生活中也有,而且有过之无不及,现实中的男男女女早已不是"封建礼教"的男男女女了。或许正是由于这个发现才让人们不断自问:难道只有"封建礼教"才"虚伪",才"吃人"?没有礼教的就不虚伪、就不吃人了吗?赤裸裸的不虚伪就不是虚伪了吗?赤裸裸的吃人就不是吃人了吗?经过不断的自我反问,人们只能得到一个否定的答案。

在当今社会,对未必受过"封建礼教约"束的、对未必受过"资本礼教"约束的,对什么礼教都不知道什么礼教都约束不了的男男女女,应该根据他们的性别特点,加以不同的约束。对男性应该有必要和足够的约束,对女性也应该有必要和足够的约束。由于受到包括"封建礼教"在内的各种约束,给人的感觉是女性坏人相对较少。但是,社会发展到今天,男女平等到今天,女性犯罪,在"封建礼教"和"性别差异"的掩护下,利用科技和文明,不可否认地快速增长。这种犯罪不但隐蔽性强、欺骗性强,还实现"非暴力"了。在"暴力"已经被污名化无以复加的今天,这种所谓"非暴力"犯罪更容易逃避法律的打击,其巨大的危害性更容易被忽视。在这种"非暴力"犯罪中,男性未必是所谓的强者;女性也未必是所谓的弱者。在一些方面,一些女性放开后,比男性还“猛",还主动,还大劲儿,还有特色。用老思想,用老方法看这种问题,是免不了犯错误的。

有关"犯罪方式方面的性别差异"方面的资料显示,"女性在实施犯罪行为时采用的方式、方法更为隐蔽,男性则更具暴力性;在侵害对象上,男性犯罪对象以素不相识者或朋友居多,而女性犯罪多以亲属、邻居为对象;在犯罪年龄上,女性的初犯年龄和犯罪高峰年龄普遍晚于男性。犯罪处置方面的性别差异。根据日本的统计资料,女性犯罪起诉率较男性低约20%;女性犯罪不起诉率是男性的两倍;被处以缓刑的女性犯罪人多于男性犯罪人约20%。女犯在改造中问题较多,难以管教和改造。男女两性在犯罪地区分布和季节分布等方面亦存在差异。犯罪性别差异的产生既受犯罪人生理条件的影响,亦受环境因素的制约,后者的作用一定程度上更显著。"

为此,应该立即设立"勾引罪"。男的勾引女的,女的勾引男的,如果触犯了《刑法》,都是犯罪,都应该绳之以法。这样以来,无论是男的还是女的,无论是主动地勾引还是被动地勾引,无论谁搔首弄姿,无论谁怎么怎么浪,无论谁站街勾引异性,无论谁招蜂引蝶,无论谁通过电信网络勾引异性,无论谁像潘金莲或西门庆那样勾引,就都是犯罪了。

既然认为"封建礼教"不行了,既然认为"资本礼教"不可取了,那就应该尽快形成一种新的、行的、好的某种礼教。

在新礼教形成之前,可以先用法律手段规范两性关系。"勾引罪"的立法效果应该不会比酒驾罪的差。是否构成此类犯罪,应该由以"人民陪审员"为绝对多数的合议庭裁决。为此也应该修改相关法律,以凸显人民法院人民说了算的性质。

没有礼教,实践证明,是不行的。万恶淫为首,规范好两性关系是解决许多问题的关键,是纲。纲举目张,两性关系规范好了,由此而引起的其他问题也就随之解决了。而当前两性关系的中的主要问题是太乱,是太烂,是太贱,是两性关系实际上的公共化,是两性关系实际上的金钱化。本应存在于某种两性关系中的爱情,被搞得听起来就像个笑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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