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上海一小区称“京东没资格送货”?闵行区梅陇镇回应》。再次证明,不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是绝对不行的。
在现实中,物业管理,无论是哪种形式的物业管理,总是想借着一切机会获取更多的权力。无论是有意还是无意的,都是错误的,因为是否有意并不重要,
物业管理,在小区中履行合同的权利来自于全体业主的聘用,其服务对价由业主支付,其物业服务必须接受业主的监督。就这么个简单不过的契约关系,却普遍得不到好的遵守。在缺乏诚信的社会中,将契约精神,不现实。所以,如此搞物业管理,在目前的现实中,是不可行的。这种物业,有不如没有。没有这种物业管理,也实际上存在其他形式的物业管理,比如,居民自治。不牵扯物质利益的居民自治也是一种物业管理。总之,有没有物业公司的管理,都是存在物业管理的,只是形式不同而已。实践证明,由物业管理公司的物业管理,往往不好,还不如没有。
快递送货上门,是法律规定,是快递员和购物者之间的契约。践行这种契约也有利于防控。比如,为了避免接触,业主可以让快递员放到业主的门口。放到家门口,快递员不仅遵守了合同,也做到了避免接触。而不让快递员进入小区,不让快递员送货到业主的家,比如家门口,就违背了业主的利益,阻碍了快递员遵守与业主之间快递契约。不能遵守契约会带来其他很多问题。物业管理的如此做法,显然是不符合业主利益的,从形式到内容,都不符合业主的利益。不仅不符合业主的利益,也不符合防疫等方面的公共利益,比如出现了文章中的"聚集"。总之是有百害而无一利。
文章后又评论说是"动了物业和居委的奶酪"。可由此看来,有网友已经看清楚了:物业管理,在这上面是有私利的。拿着并牺牲了广大业主的权利去谋取物业管理方面的私利,显然是不对的。
如果是物业公司和居委会的暗中勾结使然。那么,这样的物业管理,这样的居委会,这样的物业公司,就完全没有存在的必要了。
相关居民,相关业主,有权不选择这样的群众自治组织和物业管。
窃钩者诛,窃国者侯。绝不可让这些本应被"诛"的权利窃取者,反倒成为了小区的一方"诸侯"或"主人"。
如果整个社会都成了这样,习惯了"人善被人欺马善被人骑"了,习惯了不遵纪守法了,习惯了司法不公了,那么将怎么面对外族各种形式的入侵?"都弱国无外交"了,还不可能发生吗?还不是正在发生吗?入侵者也会以和物业管理相同的办法实施统治。入侵者的方法,往往会比物业管理的方法更"文明"。
优秀的国民性是在所谓的小事情上培养出来的,更何况物业管理这种事情并不小。
拿着群众的权力却不全心全意为群众服务,是个重大且普遍的问题。这个问题不解决掉,其他问题,无论大小,恐怕都很难解决掉。
只要存在欺软怕硬,老子的"柔弱胜刚强",是可能存在。物业管理本身的做法其实就是一种"柔弱胜刚强"。数量众多的本应"刚强"的广大群众却被本应相对"柔软"的少数人给"胜"了。如此奇怪,难道不值得思考思考吗?少数人都能胜大多数,可见,特定标准下的所谓"强弱"并非可否胜利之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