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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1. 陈中华:从上海的小红楼案中看,权力作恶才是最大的恶
- (读书)
- ... 结果,这些女性判处如此之重,客观上意味着她们与黑暗反抗,同样会付出更大的代价。还是她们让相关人员恼羞成怒?上海小红楼案告诉所有人,即使是现代化大都市,都需要警惕权力作恶才是最大的恶。希望最高人民检察院尽快对此案提起抗诉,由最高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司法活动承担着权利救济、定分止争的社会功能,人们的生命、财产、健康、安全等各项权益的保障,以及国家、政权、社会的稳定都与司法活动密切相关。司法公正,对统治者和被统治者来说,都是一场双赢的游戏。公正司法,牺牲掉仅仅是少数的权势人物,而赢得胜利的则是整个政权,是利民又利党国的。司法的相对公正,对社会建设的重要性,怎么强调都不为过。但是,一些从事司法工作的人,还是作风不正、办案不廉,办金钱案、关系案、人情案,徇私舞弊、贪赃枉法、有案不立、有法不依。前些年流传民间的顺口溜:“大盖帽、两头翘、吃完原告吃被告”的现象至今还存在着。 ...
- 创建时间 2021年12月13日
- 42. 柳传志速速自首吧——胡锡进师弟从社会及法律方面对联想事件的深度剖析和建议
- (百家争鸣)
- ... “关于争议焦点二,孙蓉主张其因从事工会活动被必维公司违法解除。然根据查明事实,解除行为作出时,必维公司工会并未建立;而工会组建或筹备活动能否被解释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五十二条所规定的工会活动,相关法律法规并未明文规定。孙蓉以此主张年收入二倍工资,尚缺依据……” 真是岂有此理。 目前,独自一人抚养小孩并要照顾瘫痪母亲和骨折父亲的孙蓉,正在申请检察院抗诉。 针对机械司法的错误个案,力挺司马南的吴法天律师及所有坚持正义的中国律师都是会站出来坚决反对的: ...
- 创建时间 2021年12月04日
- 43. 智广俊:搅浑水,白变黑
- (百家争鸣)
- ... 呼市中院组建的第二个合议庭,提出一个观点,说根据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一百三十三条,我只能在作出行政行为机关和作出复议行为的机关中二选一。我不同意这个意见,这条司法解释与第一百三十六条、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百三十五条解释有冲突。与《行政诉讼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九条,以及《行政复议法司法解释》第十七条、第一百三十六条也有法律冲突。况且该条文也没有说,一旦作出行政行为和作出复议的单位都有错,该咋办。因为两个被告都有错,我都要告。但是我同时强调说,我尊重法庭,一定让我在两个被告作出二选一,那我就选择乌兰察布市政府。此观点一直没有变,高院第二次裁定书中明确记载认可。可庭长却宣布休庭了,随后呼市中院下达了第二份裁定书,以我违反二选一的规定,裁定我败诉。我又向自治区高院提起第二次上诉,自治区高院很快下达了裁定书,撤销呼市中院判决,重新审理。呼市中院第三次组建的合议庭,开庭后,庭长继续让我在两个被告中二选一,我说高院已经驳回了中院裁定意见,让我继续二选一是不对的。庭长再没有强调一句,同意了我的自己意见,宣布开庭,开庭审理了4个多小时,已经下班了才结束。呼市中院下达了第2份裁定书,裁定书里对已经开庭4个小时的事实只字不提,说我违反了二选一,裁定我败诉。我只好第三次向自治区高院上诉,自治区高院第三次下达了裁决书,同样事实,裁决意见与高院第二份裁决书截然不同,裁决我违反了二选一的原则,我败诉。我只好向最高法提起再审申请,在再审申请书里,我只提一个被告,即乌兰察布市政府。最高法2021年6月24日下达了裁定书,裁定书中凭空为我强加了一个被告,即内蒙古人民政府,进而说我违反了二选一,裁定败诉。最高法这种糊涂荒唐做法,让我哭笑不得,我再审申请书只写了一个被告呀!三级法院法官掩盖了中院已经开庭审理了4个小时的事实,如果中院真是向我“充分释明”二选一,那就休庭好了,为啥还要继续开庭呢?我提出可以调看庭审录像,看谁在撒谎吗?随后我向最高检提起抗诉申请书,窗口工作人员告我,因为最高法作出的是裁定而不是判决,所以按规定,最高检不能受理。我又向最高法提出请院长提起再审的申请书,窗口单位工作人员告我,不接受材料,也不作出解释。随后截访人员把我请出了立案大厅。我起初很生气,后来一想,也想通了,虽然法律规定,最高法院长可以过问提起再审,但全国案子那么多,院长能管得过来吗?我这才理解,原来最高法审判长很高明,他对法律的之间的空隙比谁都清楚,他下了裁决书,而不是判决书,即使错了,谁也奈何不了他一根毫毛。 ...
- 创建时间 2021年10月28日
- 44. 政法队伍第二批教育整顿工作即将开始 正商观察者
- (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
- ... 笔者建议: 我个人认为,要想彻底解决政法队伍中存在的问题,不是靠一两次整顿就可以解决的,应该常抓不懈,应该设立专门的机构,应该从个案去逐一排查,才能取得最佳效果。 我个人一直固执地认为,个案问题才是政法队伍中的突出问题,冤假错案的排查,申诉案件的排除终结,申请抗诉案件的排除终结,控告类事项的排查终结,是解决政法队伍问题的关键因素。 一个案件的申诉需要几年,甚至十几年,而且还不能给予终结,这是严重影响司法权威的。 ...
- 创建时间 2021年7月17日
- 45. 陈中华:张扣扣案不是他杀人有问题,而是他母亲被谁打死的问题
- (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
- ... 对于民事赔偿部分,法院认为,鉴于被告人王正军系在校学生,又未成年,且家庭经济困难,确实无力全额赔偿,故酌情予以赔偿。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人王正军的监护人王自新一次性偿付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张福如经济损失9639.3元。 宣判后,在法定期限内,检察机关未提起抗诉,被告人王正军未上诉,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张福如就赔偿部分也没有提起上诉,该判决就此发生法律效力。 法院提供判决书 ...
- 创建时间 2021年5月24日
- 46. 陈中华:最高的人民检察院绝不能犯官僚主义
- (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
- ... 陈中华:最高的人民检察院绝不能犯官僚主义 近日,红星新闻刊发的一则题为《河南父子反杀夜闯家门者被判死缓 省检未抗诉:他不一定行凶》的文章部分内容,说是河南新乡市封丘县曹岗乡清河集村,因举报村支书贪腐,2009年7月2日晚,村民张好峰家遭到村支书之子许振军带人上门报复;十数天后的7月19日晚,许振军再次闯入张家,双方在院内发生冲突后,许振军被砍中要害死亡。新乡中院、河南高院均认为,张好峰父子故意杀人,不构成正当防卫,最终二人被判处死缓。张好峰父子及其亲属坚称,该行为系正当防卫,并申诉了11年。2019年3月,张好峰妻子常卫云向最高人民检察院申诉,最高检将该案交由河南省人民检察院立案复查。 ...
- 创建时间 2021年5月16日
- 47. 书面审理不是秘密审理
- (名词解释)
- 刑事诉讼中,检察院抗诉的案件必须开庭审理,只有当事人上诉的案件,合议庭经过阅卷,讯问被告人,在听取其他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意见后,认为案件事实清楚地,可以不开庭审理及做出判决或裁定。这种审理方式又叫做“调查讯问的审理方式”。 这就说明不开庭审理不同于书面审理,合议庭仍然要询问当事人,听取当事人意见,在查清案件事实后才可以做出判决。 然而,司法实践中,个别中级法院的法官仍然存在着仅仅阅卷,不讯问被告人(被告人很多都是距离中级法院比较远的地方)做出维持原判的情况。更不可能通知被告人的家属,而是否聘请律师由于二审法官没有通知家属,所有也不存在听取二审辩护律师意见的麻烦。 ...
- 创建时间 2021年4月29日
- 48.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 (名词解释)
- ... 第七十五条 对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抗诉案件时,应当通知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 第七十六条 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可以上诉;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二审人民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
- 创建时间 2021年4月28日
- 49.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申请再审指南
- (名词解释)
- ... 四、什么情形申请再审,人民法院不予立案 (一)再审申请被驳回后再次提出申请的; (二)对再审判决、裁定提出申请的; (三)在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不予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决定后又提出申请的; 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
- 创建时间 2021年4月28日
- 50. 外企高管醉驾被检察院免予起诉,豁免原因是“为了不影响该企业的正常运营”!
- (百家争鸣)
- ... 河南豫龙律师事务所付建律师:“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能因职业的不同、在企业中担任重要角色,而对其作出减轻从轻处罚。” 这起案件对我们社会的依法治国进程有什么积极作用我不得而知,但我能推断出的是,外商独资企业的一干高管们,肯定在奔走相告,弹冠相庆了:既然醉驾都能对外企高管豁免,性侵为什么就不能豁免呢? 期待上级检察院提出抗诉,对有损“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脸面的事情,予以严厉打击,发现一起,处理一起,还我法治社会一个朗朗晴天。 ...
- 创建时间 2021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