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宏良:中国老百姓宁可被摔死也绝不站在那些所谓法学家一边

张宏良:中国老百姓宁可被摔死也绝不站在那些所谓法学家一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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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云南伤亡20人的电梯坠落事件,让人们再次想到了发明和制造了全世界公认的安全电梯的盛世电梯案。两年前发明和制造了全世界公认的安全电梯的创始人被莫名其妙判刑8年关进了监狱,结果就是导致中国这个发明了安全电梯的国家却频频出现电梯安全事故。因此人们想起了列宁所指出的垄断资本阻碍人类进步的一大罪恶,就是为了避免技术会带来资本更新的损失,会采用各种方式毁掉各种技术发明和技术创新。

  在此,我们暂且不去评论把全球安全电梯的发明者投入监狱并导致安全电梯退出市场是不是国内外垄断资本蓄意制造的罪恶阴谋,而只是评论另一个更加荒谬的事件,这就是中国老百姓宁可被摔死,也绝不站在所谓法学家一边。这才是当今中国比毁掉安全技术置数亿老百姓安全于不顾更加值得人们深入思考的问题。中国生产置老百姓的生命安全于不顾已经不是什么新闻,举世震惊并且老百姓长期抱怨控诉的中国国内添加剂食品(不包括出口食品)就充分证明了这一点。

  举世公认的安全电梯盛世电梯的发明人及其高管人员被八竿子打不着的传销罪判刑入狱后——此案反映了当今中国法官的想象力超过了任何科幻小说作家——京城那么多著名法学家都纷纷指出无论从法律和法理哪个角度来讲,此案都不能成立,并且此案还关系到全国数亿乘坐电梯老百姓的生死安危。按道理来讲,特别是按照当今中国这个极易出现全民舆论热点和舆论沸点的国家来讲,这个关乎数亿中国老百姓生死存亡的重大问题应该形成全国网络舆论的惊涛骇浪才对,可是此事在当时一直今天却无声无息,不仅没有产生舆论风暴,甚至连小小的舆论涟漪都没有。

  是中国老百姓突然不关心自己的生死安危了吗?不是!是国家有关部门对此事进行网络管控了吗?同样不是!是谈及此事会带来任何危险吗?同样也不是!那么是什么,是什么原因造成原本应该掀起滔天巨浪的如此重大安全问题几乎就没有什么舆论反应?答案很简单,就是中国老百姓对中国的所谓法学家已经形成了一种本能的敌对反应,40多年来中国老百姓被这些所谓法学家害苦了害惨了并且惨到了无以复加的程度,老百姓见到这些法学家就如同老鼠见到了猫一样本能反应就是逃命,逃得越远越好,绝不可能跟着猫去呼唤正义。所以当老百姓看到中国法学家对某件事情形成一致看法时,老百姓的本能反应就是得出相反结论,最经常的选择就是不加理会。

  因为中国法学家堕落得太深太邪恶了,虽然他们当中也不乏有正直人士,就像马克思所讲的那样资本家当中也不排除有品格高尚的绅士,但是作为一个阶级来讲,他们的本质绝对是罪恶的残暴的。中国法学家包括法学教授、律师和法官在内,他们当中每一个人,注意我们说的是每一个人而不仅仅是多数或绝大多数,都知道当今以西方发达国家为主体的世界各国的依法治国的“法”指的是自然法而不是社会法,所以以美国为代表的世界各国司法改革的目标都是朝着自然法的方向改革,而绝不是像当今中国这样向着社会法的方向改革。而这个自然法就是天道天理,就是民心民意,就是绝望老百姓坐在地上哭喊的老天爷,绝不是几个人坐在屋里投票表决制订的社会法。因为社会法都是强者制定的,是强者专门用来欺压弱者的工具,法律的本质是约束强者和保护弱者,所以依法治国的法绝不能是社会法而只能是自然法。否则这就不是人类社会而只是弱肉强食的兽类社会。

  可是中国的法学家集团无论是那些法学学者和律师,还是那些法官检察官,他们没有一个人告诉中国老百姓这一点,全都欺骗老百姓说依法治国就是用官僚富豪等强者举手表决通过的社会法来治国;他们没有一个人告诉中国老百姓,现在从美国开始的包括香港台湾在内的全世界司法改革的目标都是用文革期间的有罪推定取代无罪推定,特别是穷人状告富人、百姓状告官员,全都实行有罪推定原则,而是欺骗老百姓说依法治国就是无罪推定这个全世界都在改革废除的司法原则;他们没有一个人告诉中国老百姓,美国等西方国家法庭上的有罪和无罪,绝不是由法官来裁定,也不是由法学家组成的陪审团来裁定,而是由居民身份证抽签产生的法盲陪审团来裁定,只有让法盲陪审团来裁定,最终判决才会符合一般民众的世俗道德,而是欺骗老百姓说被告有罪无罪应该由法官和法学家来裁定;他们从不告诉老百姓说无论是中国古代还是现代西方国家,法治的对象都是治官治富而不是治民,而欺骗老百姓说古往今来的法治都是治民治百姓……结果就是中国的法制改革完全走上了悖逆天道天理、悖逆人类先进政治文明的道路。

  中国老百姓被这种法制改革真是害苦了害惨了,从改革开放前中国只有两部法律——宏观一部宪法和微观一部婚姻法——到现在制定了成千上万部法律,把老百姓原有的权利剥夺了个干干净净,不仅是天然的就业权、罢工权,免费的住房权、医疗权、教育权,最重要的是把每一个人的命运,无论是官员、企业人员、工人、农民、教师、学生所有人的个人命运,全都交由顶头上司决定,形成了古今中外前所未有的“男为奴、女为娼”的社会。注意不是社会底层一部分人的“男为奴,女为娼”,而是全社会除极少数人之外的每一个人的“男为奴,女为娼”。下级在上级面前,员工在老板面前,教师在校长面前,学生在教师面前,都只能接受“男为奴,女为娼”的命运,否则就会被边缘化为行尸走肉,随时都会流浪街头。

  这就是中国的法学集团带给中国老百姓的悲惨命运,这就是中国法学集团与老百姓越来越不共戴天的矛盾,这就是中国老百姓宁愿被摔死也绝不愿意和法学集团站在一起的根源。这就是几天前一个因烂尾楼败诉的中年男子在大庭广众之下用羊角锤击打一个女律师头部30多下,而除了律师和律师协会之外绝大多数民众都站在这位中年男子一边的原因。可以说当今中国法学集团所引起的社会公愤,已经超越了古往今来人民大众对任何精英集团的愤怒,如果说中国再出现一次“天街踏尽公卿骨”的悲剧,那么成为“天街踏尽公卿骨”第一波的将肯定是中国的法学集团。因为他们的罪恶已不仅仅是罄竹难书,更为严重的是他们的罪恶不像地主资本家那样仅仅是由阶级性质决定的,而同时也是由他们的个人品质决定的。这就是中国法学集团与地主资本家等剥削集团所不同的地方。

  在此,希望中国法学集团不要再说什么这是职业决定的,是社会环境决定的这种屁话为自己开脱。美欧等西方国家和世界各国也都有律师、法官和法学家这个行业,但是在美国等西方国家和越来越多的国家中,律师和法学家不仅不是一种罪恶的代名词,反而是一种道德的通行证,是人们所尊敬的一种职业。每当穷人和富人发生冲突的时候,每当百姓和官员发生冲突的时候,每当弱者和强者发生冲突的时候,那些律师和法学家总是会站在穷人的一边,站在百姓的一边,站在弱者的一边。尽管他们的目的不一定是为了正义而是为了获取名利,但是为了名利而维护穷人和弱者,总比成为富人和强者的走狗要好得多。

  对此我们真诚地希望中国的律师和法学家也能像西方的律师和法官那样成为道德的通行证,而不是成为罪恶的代名词。当然最好的希望,就是能够成为新中国那样的人民代言人、人民陪审员和人民法官。

  2023年11月13日

  关联阅读:《永不坠落的盛世电梯坠落了?法学家:罪名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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