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应该开始谋划乡(镇)村自治的事了,理由如下:
从80年代中后期开始到90年代中后期的十年时间内,我们国家的乡(镇)村实际上搞过有限自治。是在确事权、定人权、分财权的基础上,实行党领导下的依法自治。治理的基本原则是:党管方向,民主决策、自主发展、民主监管。后来,由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把乡(镇)村的地权、财权、人权等彻底上收了,把事权无限下放了,乡镇的有限自治就寿终正寝了,连村民自治也逐渐名存实亡了。
经过三十年的实践,县级以上政府对乡(镇)村已经无权可收,收上去的地权、财权和人权已经变成了“鸡肋”,而强压给乡(镇)村的事权随着乡(镇)村干部的“消极抵抗”变成了县级无限责任政府的“烫手山芋”。体制性的空转越来越严重,基层越来越没有活力,基层治理的成本越来越高,而基层日积月累的问题和矛盾“靠钱摆平”的治理模式随着财政收入增长不可持续而越来越玩不转了。
怎么办呢?个人觉得现在必须考虑放权、放活基层了,应该要谋划乡(镇)村自治的事了。
不要一提到自治就紧张,自治其实是个好办法。
一,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县市长是不领导乡镇长的,县市长和乡镇长之间是没有上下级关系的,乡镇干部是不需要向县市政府及部门的领导们请示汇报工作的,县市政府及部门领导也无需对乡镇干部的工作进行指示指导、考核检查评比验收的。乡村干部只需依法开展工作、对老百姓负责、向人民代表报告工作并接受监督。
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的基层,不存在减负的问题,也没有形式主义的问题,也没有干部严重超编及一轮一轮的循环反复的精兵简政这档子事。
二,我国近40年的实践证明:乡(镇)及村实行自治是完全可行的。
河北省晋州市周家庄乡最近40年就是实行的在党领导下的乡镇自治体制,40年的实践证明:乡镇干部不是公务员,更能履行为人民服务职责;乡(镇)村自主选择所有制及经营体制,经济发展更有效率;教育、医疗、养老等社会事业,自主发展、自我服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比国家统筹做得更好!周家庄乡是平原地区、人均耕地一亩,没有矿,各种条件都很一般,很有代表性。
华西村虽然是一个村,村域辖区常住人口有小30万之多,如果不实行党委领导下的自治体制,而是按照县市区的治理体制,其治理成本要增加数百倍,治理的效果还不一定好。
40年来,在我国,人口超过2万的村庄,像周家庄和华西村一样实行党领导下的自治体制的有1000多个,都是低成本、高效率的善理。经济发展好,各种建设也搞得好,治理也很高效!
三,很多乡镇常住人口锐减,治理体制应与时俱进。现在,有很多乡镇的常住人口就几千人,还绝大部分都是老人。有的乡镇的各种吃财政饭的人员,比常住的老人还多,但吃财政饭的人员基本不为老人提供任何服务。应该把周家庄乡和华西村的治理体制推广到更多的乡(镇)村。
四,政府体制越庞大,服务社会化的费用越高。应该说,政府体系越庞大,服务社会化就该越来越少才是。恰恰相反,这些年来,体制越来越臃肿,服务社会化的财政支出越来越多,第三方机构如雨后春笋。既然如此,何不自治呢?!
五,乡(镇)村自治,更有利共同富裕。40年的实践证明:凡属于一直坚持党领导下的自治体制的乡镇或村,集体经济主导下的家庭经济及多种所有制经济都发展的很好,都比周边的乡镇及村的发展水平高出几个档次,全国有5000例以上,无一例外。
六,我们一个14亿人口的国家,基层底盘大,让基层干部群众吃国家的大锅饭,既是浪费人力,又是浪费财力。应该放权、放活,鼓励基层干部群众大胆探索适合自己的发展模式和治理模式。一刀切、一切行动听口令,这是与改革初心背道而驰的,路只会越走越窄、越走越艰难。
土地财政是一场美梦,尿不湿也该换了,梦也该醒了!财政到了砸G卖T的阶段了,应该搞些真改革了!改革要来些真的了!
谋划乡镇及村的自治非常紧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