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华东野战军攻济作战,中央军委还于8月15日电示中原局和中原野战军首长:“九月华野攻济打援是一次严重作战,需要你们的有力配合,望对你们直属各纵队九月作战计划预先筹划。”[1]根据中央军委指示,刘伯承、陈毅、邓子恢提出了对国民党军华中集团实施牵制性作战的几个方案:“第一、以一部兵力出襄樊,歼灭守敌,调动张轸往援,我主力截歼其一部,但杨干才依靠七师、四十八师、二十八师往援襄樊,可能调不动张轸。我主力与桂系接战,使张轸集团很自由应援南北,于我不利。第二、佯攻南阳,吸引张轸增援,而于运动中歼灭其一部,或在张轸援宛中、孙元良向禹襄出动时(有可能),歼击孙军。第三、在孙元良军因济徐吃紧而东援时,以一部出武胜关,吸引张轸南顾,而以主力攻歼郑州之敌。第四、在济、徐吃紧,张轸北援,不得已而必须钳制时,则应采取进攻的手段,在平汉中段割歼其一部。总之,我刘邓、陈谢两部应担任对张轸、杨干才、孙元良三部之钳制,并寻歼一部,自应以对张轸集团为主要对象。”[2]
中央军委经过认真考虑和研究,于8月28日致电华东野战军首长粟裕、谭震林、陈士榘、张震:“依据刘邓各纵本身情况及对付张轸、孙元良各部之任务,似以按兵不动,待你们[3]大打,济、徐吃紧,张轸、孙元良被迫行动,然后于运动中发起攻击,歼敌一部,再歼二部三部,较能保持主动。若和你们同时动作,一击不胜,反为不利。”[4]
——这就是孙子兵法所言的“廓地分利,悬权而动”。
但刘伯承、陈毅、邓子恢并不甘于“按兵不动”,他们于9月1日亥时向军委提出:“我们拟在不妨害配合华野作战情况下,用大力歼击泌(阳)、唐(河)间之熊绶春;或春水地区之十一师一个[旅]。请军委根据整个情况考虑是否可行。”[5]
9月2日,军委电复刘陈邓——仍然表现出了很强的“预见性”:
我们冬丑电发后接你们东亥电,我们同意你们打熊绶春之部署。此役能胜,就是给粟谭陈一个大帮助。打法,以主力不失时机抓住熊绶春歼击为最好,对十一师及南阳方面则以次要兵力钳制之。注意准备时间及开进时间的机密隐蔽,否则将惊走敌人,达不到目的。此役结论可能有三种:㈠全部或大部歼灭熊绶春三个旅,因此吸引北面之三师、十一师,南面之二十八师、四十八师等部集中于确山一带对我。㈡因打得不好,仅歼熊绶春一部(例如一个旅),结果亦将吸引三师、十一师或再加二十八师集中信确一带,但不会吸引更多敌人。㈢因事前泄露机密惊走敌人,或因打得很不好形成对峙,连一部敌人也不能歼灭,结果只能吸引十一师或再加三师稍为向南移动一点,于大局无变动。不论此役结果如何,你们均必须准备在那时将主力各纵迅速移至许漯附近待命,准备在粟谭陈方面出现困难情况时向豫东前进,一则使刘峙感受威胁,二则使孙元良、刘汝明不敢东援,三则(这是主要的)调动三师、十一师、十师、八十五师等部于运动中歼其一部。粟谭陈方面出现可能的困难情况的时间大约在十月,那时你们必须精心筹划策应办法,以援助之。”[6]
史载:
9月间当华东野战军在济南作战时,白崇禧以郑州之孙元良兵团与平汉线南段之张轸集团南北对进,寻我主力作战,并企图破坏我豫西后方。为了打击敌人的这一企图并配合华东野战军在济南作战,中原军区和中原野战军部队于9月16日在在宛(南阳)、确(山)地区对国民党军华中“剿总”之张轸集团发起进攻,因敌发觉我企图,歼仅其1000余人。随后白崇禧调动张淦(第三兵团)、黄维(第十二兵团)两兵团约20万人向宛东进犯,我遂采取南北分兵,拖散敌人,寻机歼敌的方针,以第二纵队和江汉、桐柏军区主力将张淦兵团拉入大洪山区,以第六纵队、陕南军区第十二旅抑留黄维兵团于桐柏山区,使两敌不能东调,有力地策应了华东野战军的攻济作战;以第一、第三、第四、第九纵队北进禹县、襄城、叶县地区,待机歼敌。[7]
8月25日,中央军委指定正在休养中的山东兵团司令员许世友指挥攻济作战。[8]
8月27日,华东野战军首长根据中央军委指示精神,对攻济作战方案作出了重大调整后致电中央军委:“关于攻占济南事,职原拟建议仍采两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以足够攻占机场及达到吸引援敌之力量(约两至三个纵队),使用于济南方面外,其余应全部使用于打援,以求于第一阶段歼援敌六个旅,迫使援敌其余各路不敢继续猛进。然后于战役第二阶段集中主力(东兵团全部及西兵团三至四个纵队)攻占济南,仅以一部担任阻援。”同时也陈述了相应理由以及可能遇到的困难,如“援敌邱兵团已有十个旅,黄兵团及第八军亦十个旅,并可能有两至三个快纵参战。敌当视保有济南,即使徐州多一层保障,且鉴于洛阳、开封之迅速失去,其援济可能较迅速。在战役末期,孙元良兵团及刘汝明部,甚至十八军亦可能加上来”,“在内线作战,虽有许多有利条件,且敌人亦有不少弱点可以利用,但基于上述理由,故提出作战方案,并已得谭等大多数同志同意。顷奉军委肴[二十六日]三时电[9]令后,绝大多数拥护军委有三时电示作战原则,发动硬攻,尽量争取第一种前途,避免第三种前途。但鉴于上述敌我情况之变化,及此役关系战局及政局甚大,可否本稳打方针采取1.项作战方案。但我们当尽一切努力以迅速夺取济南为惟一目的……”[10]
其实,对于粟裕陈述的困难和顾虑,毛泽东也已经有了“预见性”。
8月26日,中央军委在致华东野战军首长的电报中指出,对战役发展必须预先估计三种可能情况:“㈠在援敌距离尚远之时攻克济南;㈡在援敌距离已近之时攻克济南;㈢在援敌距离已近之时尚未攻克济南。你们应首先争取第一种;其次争取第二种;又其次应有办法对付第三种。”“在你们将全军区分为攻城集团和阻援打援集团之后,两个集团均应留出必要的预备兵力,特别是阻援打援集团应留出强大预备兵力,准备在第三种情况下,你们手里有足够力量歼灭援敌。”[11]
在收到华东野战军首长等8月27日电后,中央军委于28日丑时复电粟裕:
粟裕同志:
感晨电悉。此役关系甚大,根据敌我两方情况,你的顾虑是有理由的。战役计划应以能对付最坏情况,即我们二十六日三时电所说第三种情况为根本出发点,而不应以第一第二两种情况为根本出发点。攻克济南之时间不能预先只规定一种,而应预先规定三种,即二十天、一个月、两个月。这三种时间中,我们固然要争取第一种,其次是第二种,但这在战役发起之前只是一种理想,是否能实现要依攻击过程中敌之防御能力如何才能确定。或者二十天左右即可攻克,这样我阻援兵团是有把握阻得住援敌的(包括歼敌一部分);或者要一个月左右才能攻克,这样我必须歼灭援敌几个旅,虽然不一定是六个旅,但歼其三至四个旅是完全必须的,否则就不能阻住援敌,我攻济必功败垂成。但最重要者是一个月左右还不能攻克济南,必须大量歼灭援敌,例如六个旅、八个旅或更多些,根本停止了援敌前进,给我以所需要的一切攻城时间,例如一个半月,两个月,或更多些(打临汾曾费去七十二天)才能克城,你们的根本出发点应放在这种情况上。我们不是要求你们集中最大兵力,不顾一切硬攻济南,这样部署是非常危险的。我们要求你们的是以一部兵力真攻济南(不是佯攻,也不是只占飞机场),而集中最大兵力于阻援与打援。济南是否攻克,决定于时间,而取得时间则决定于是否能阻援与打援。故我们于十二日十二时电要你们只用东兵团攻城,至多再加个别的师或一个纵队,而用其余全力阻援及打援,二十六日三时电则要你们不但在阻援打援方面留出强大后备兵力,就在攻城方面亦须如此,以便在必要时机集中全力先歼援敌,因不真攻济南,则援敌必不来。攻城使用兵力太大,则打援又无力量。在此种形势下同意你的意见,第一阶段以足够攻占机场及吸引援敌之力量(两至三个纵队)用于攻城,其余全部用于打援。依情况发展,如援敌进得慢,而攻城进展顺利,又有内应条件,则可考虑增加攻城兵力,先克城,后打援;如援敌进得快,则应以全力先打援,后攻城。
军委
俭丑[12]
至此,华东野战军“攻济打援”方针及兵力使用原则完全确立。
“攻济打援”,是毛泽东在华野举行济南战役时提出的,这一战役思想的提出,是基于我军力量的增长和敌军力量的削弱而做出的战役思想调整。对比“围点打援”的思路,围点是为了吸引敌军来援,重点是打击援敌;而“攻济打援”,则是以围点吸引援敌、打击援敌的同时,将作战重点转移到彻底歼灭被围之敌的“拔点”方面上来。在兵力部署上,以足够兵力在战役主攻方向实施歼敌,同时以更大兵力进行阻援或打援,在保证主攻方向胜利的前提下。争取歼灭援敌大部或一部。
“攻济打援”的前提,是我军兵力的增加和装备、训练对战斗力有了较大提升,已经不同于战争初期的劣势状态,尽管在战略上尚未取得整体性的数量优势,但在战役总体上已占有了兵力数量和态势上的优势。“攻济打援”原则的目的,就是吸取以往的经验和教训,根据战争力量对比的变化,充分发挥我军新的优势,尽可能获得最大的战役成果。
“攻济打援”原则的确立,在后来的淮海战役中,也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8月31日,华东野战军再次拟定了攻济打援作战方案:济南守军众多,工事坚固,加之华东野战军西线兵团于豫东战役伤亡较大且补充不足等情况,对济南之攻击须慎重考虑、周密布置与适当调剂力量,不论在攻击或打援方向均须控制足够预备队;此次战役以攻占济南为主要目的,并求歼增援国民党军之一部,坚决阻止援军迫近济南,以使攻城集团有足够的时间攻占济南,争取第一种可能之实现。据此,方案将参战部队分为攻城和阻援打援两个集团,攻城集团又分为东、西两个兵团,并对攻城和阻援打援的兵力使用及打法等提出了具体的部署意见。
中央军委于9月2日亥时复电表示“完全同意”。[13]
注释
[1]《中央军委关于华东野战军攻济打援需要中原野战军有力配合致刘伯承等电(1948年8月15日未时)》,《济南战役》(中国人民解放军历史资料丛书编审委员会)第98页,解放军出版社2004年11月第1版。
[2]《中央军委关于刘邓各纵配合华东野战军九月作战以待机歼敌为有利致粟裕等电(1948年8月28日申时)》,《济南战役》(中国人民解放军历史资料丛书编审委员会)第121~第122页,解放军出版社2004年11月第1版。
[3]这是军委致华东野战军首长的电报,电文中的“你们”是指华东野战军首长,而不是中原野战军首长。
[4]《中央军委关于刘邓各纵配合华东野战军九月作战以待机歼敌为有利致粟裕等电(1948年8月28日申时)》,《济南战役》(中国人民解放军历史资料丛书编审委员会)第121~第122页,解放军出版社2004年11月第1版。
[5]《刘伯承等关于准备歼击熊绶春部等致中央军委并告邓小平电(1948年9月1日亥时)》,《济南战役》(中国人民解放军历史资料丛书编审委员会)第154页,解放军出版社2004年11月第1版。
[6]《中央军委关于同意攻打熊绶春部署致刘伯承、陈毅、邓子恢等电(1948年9月2日申时)》,《济南战役》(中国人民解放军历史资料丛书编审委员会)第161~第162页,解放军出版社2004年11月第1版。
[7]《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野战军战史》第237~第238页,解放军出版社1990年2月第1版。
[8]《中央军委关于许世友参加指挥攻济作战致粟裕、谭震林电(1948年8月25日亥时)》,《济南战役》(中国人民解放军历史资料丛书编审委员会)第114页,解放军出版社2004年11月第1版。
[9]肴三时电,即《中央军委关于济南作战应准备在最困难的情况下战胜敌人致粟裕等电(1948年8月26日3时)》,参见注释[5]。
[10]《粟裕关于攻占济南分两阶段进行致中央军委电(1948年8月27日晨)》,《济南战役》(中国人民解放军历史资料丛书编审委员会)第116~第117页,解放军出版社2004年11月第1版。
[11]《中央军委关于济南作战应准备在最困难的情况下战胜敌人致粟裕等电(1948年8月26日3时)》,《济南战役》(中国人民解放军历史资料丛书编审委员会)第115页,解放军出版社2004年11月第1版。
[12]《中央军委关于集中最大兵力阻援与打援致粟裕电(1948年8月28日丑时)》,《济南战役》(中国人民解放军历史资料丛书编审委员会)第118~第119页,解放军出版社2004年11月第1版。
[13]《中国人民解放军全国解放战争史㈣》第61页,军事科学出版社1997年7月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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