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公众号交流时,有位网友认为是“失败的农村公有制典型一一人民公社,严重阻碍农村生产力发展”。
从1958年到1983年的人民公社实践到底是成功的典型还是失败的典型?
人民公社的集体经济使我国农业生产的农田种植和管理实行了科学化的转变。集体生产组织,按照农业劳动力的特点安排恰当的工作,使每个劳动力都能从事自己擅长的农活,从而使农田种植和管理实现了科学化的转变。人民公社体制的形成,农业生产基本条件的根本改善,使我国粮食产量在1962年之后形成了一个长期的上升通道。人民公社时期我国农业从养活6亿多人发展到养活10亿多人,农业生产力的发展所取得的成就是举世瞩目的。
人民公社从1958年建立到1983年解体,持续了25年。要准确判断人民公社是“成功的典型”还是“失败的典型”,不能简单地一概而论,而应从多个角度进行客观分析。
一、人民公社的历史贡献
1,为中国工业化提供资金积累
人民公社在30年的时间里,为中国工业化提供了大量的农业剩余。据学者统计,国家通过统购统销等方式,人民公社为工业化建设提供了约8000多亿元资金,每年平均高达400多亿元。这些资金成为新中国工业化原始积累的重要渠道,支撑了国家工业体系的初步建立,如钢铁、机械、电力等基础工业的发展。
2,推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人民公社时期,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据统计,毛主席时代27年间,先后共建成大、中、小型水库8.6万座,塘坝640万口,总库容4200多亿立方米。还整治了长江、黄河等大江大河,人工河渠总延长300多万公里,各类堤防总长度16.5万公里,配套机井220万眼。这些水利工程有效控制了大面积洪涝灾害,保障了农田产量。
3,促进农村公共服务发展
3.1,农村教育普及:人民公社初期,农村开展了大规模的全民扫盲运动,取得了巨大成绩。1966至1976年间,中国乡村基础教育突飞猛进,构建了日趋完善的公共教育服务体系。1976年,普通初中学校猛增至192152所,在校学生数为5836.58万人,其中初中生4352.94万,高中生1483.64万人。农村教育的普及为国家培养了大量有文化素质的劳动力。
3.2,农村合作医疗:人民公社后10年,基本卫生医疗服务得到快速发展,在全国90%的农村建立了农村医疗合作社,有近500余万赤脚医生在服务。这种庞大而健全的公共医疗服务体系,给农民带来了基本医疗保障,农民医疗支出的压力很小。
4,培养人力资源
人民公社时期培养出来的人力资源,支撑了中国的工业化,支撑了中国的现代化,也支撑了1978年以来的改革开放。人民公社为改革开放之后提供了劳动力基础,是我国成为世界工厂的必要前提。改开之后所谓的“人口红利”,追根溯源还是因为人民公社时期为改开之后准备了有文化素质的劳动力。
5,推动农业现代化
人民公社开启了中国农业现代化之路。人民公社之后,中国农业开始使用机械化作业,普及使用现代化肥,对虫害进行科学防治。截至1976年,全国农村化肥使用量为582.5万吨,从而保证了粮食连年增产。人民公社后期,农村普及使用化肥,得益提高粮食单亩产量,保证了全国粮食供给,人口才得以持续增长。
二,人民公社体制的性质、特征及其误解
1,人民公社的性质与特征:
从我国的人民公社体制来看,特别是经过“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调整之后,以生产队为基础的生产模式,事实上很好地体现了广大劳动者对劳动所有权的利益要求。“补偿消耗的、交够国家的、留足集体的、余下都是自己的”这种分配模式,既体现了劳动者的公共需要,又满足了劳动者个体的消费需要,是一种很好的社会主义生产方式。生产队建立了社员大会、队委会和队长的领导体制,大体上体现了劳动者对劳动管理权的利益要求;而以工分为形式的按劳分配制度,也基本上体现了劳动者为集体提供劳动量的差别,并从分配上体现了这种差别,体现了劳动者对劳动分配权的要求。可以说,生产队模式是一种新型的劳权制度模式,是与股份制相对应的按劳分配模式。可以这样说,人民公社体制,特别是生产队模式是中国共产党人在社会主义实践中的伟大创造,它真正把劳动者当家做主和按劳分配的利益要求的体现成为现实。
人民公社的性质就在于它是以劳动所有者一一社员为生产主体的体现劳动所有权的公有制制度模式,它与一般的资本主义企业或经济实体的本质区别在于,它所体现的是劳动者的劳动所有方面的权利要求,而不是什么产权要求。人民公社体制的核心就是“谁劳动谁管理”,“谁劳动谁受益”完全不同于传统的产权私有制模式,也不同于产权公有制模式。
人民公社所形成的经济实体,不再是资产实体,而已经是一种由劳动者(社员)经营,并满足劳动者利益要求的劳动实体。而劳动实体区别于资产实体的特征,就是它的发展表现为劳动者的工本生产力的增长,表现为劳动者自身能力的扩张和发展,而不是资本所有者资本生产力的增长。
正因为人民公社作为一种新兴的经济实体,使许多人感到不熟悉和不理解,因而从传统观念来观察和思考,就会形成一些误解和错误认识。
1,人民公社采用工分制的方式进行按劳分配。由于在以手工操作的条件下,人们之间体力和劳动技能之间的差别有限,从而导致大家在生产过程中的劳动投入量的差别也有限,因此就形成了分配中社员间收入差距不大的情况。这种情况会使有些人把这种分配叫做平均主义。
2,人民公社作为劳动实体,其发展成果是用来满足全体劳动者的利益要求的。因此,人民公社发展的成就首先表现为人的发展上。人民公社时期的社员可以一家发展成为二、三家、甚至四、五家,这一基本事实说明了劳动实体的发展是通过人自身的生存和发展的强大能力体现出来的。而传统的观念却把物资的丰富程度作为经济发展的标志。这就是人们误以为人民公社没有发展生产力的原因所在。
3,人民公社不仅仅是公有制模式,而且是实现了按劳分配的公有制模式。而在实现按劳分配的条件下,社员的收入不仅随着自己的劳动投入状态发生波动,而且同时也会随着生产队的管理状态和生产状态而自然波动。因此,在工分制条件下,生产队不是没有经营机制,而是这种经营机制与按资分配的产权型企业的经营机制不同而已。在人民公社时期,所以某些村或某些生产队的社员要吃返销粮,甚至外出讨饭,那是因为人民公社时期是按劳分配,没有大锅饭吃,你自己种不出粮食,要么吃返销粮,要么去讨饭。而我国的学者、专家并不懂得生产队的工分制就是按劳分配制度,他们完全不懂得工分单价高的可以每工一元或一元以上,单价低的可能只有三、四毛、就是因为生产队有真正的按劳分配机制。
4,人民公社实行的是按劳分配。而在按劳分配条件下,劳动者的需要满足是通过个体需要的消费价值量和通过公共需要项目扣除形成的公共产品与公共服务来满足的。因此,在人民公社条件下的贫富,是要通过两个方面一一即个体消费需要和公共产品与服务的两个方面来衡量的。但许多人在观察和思考穷富问题时,仅仅考虑了个人消费需要的满足方面,而完全忽略了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方面的丰富程度。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供给更重要的是形成了劳动者的良好生态,这也是人民公社时期我国人口急剧增长的原因所在。事实上贫富只是相对当时的生存环境而言。离开了具体的生存环境去比较收入水平是没有意义的。
5,人民公社是以劳动者为主体的、体现劳动所有权的劳动实体。观察和分析劳动实体,需要用劳权经济学理论,而不是用产权经济学理论。但学术界有些人习惯于传统的产权理论,因而总是用产权观念来评价作为劳动实体的人民公社体制,这就必然会发生判断的上错误,其中所谓的“效率低下”、“缺乏激励机制”、“监督困难”、“产权缺乏”等判断就是这种误解的典型表现。
三,人民公社存在和问题及与过渡经济体制的关系
人民公社作为一种新兴的经济体制,它的存在只有短短的二十几年,因此,存在问题是正常的,不存在问题反而是不正常的。
但是,对人民公社时期存在的问题,要作如下明确的区分:
1,要把人民公社体制的问题与人民公社管理的问题明确区分开来。
例如,在采用工分制进行分配的条件下,在工分制的具体形式处于适应阶段,那劳动状态就会处于适应生产要求状态;而某种工分制的具体形式处于不适应阶段时,就会出现“出工不出力”的劳动状态。在这里的关键是要及时改变不适应实际情况的工分制具体形式。因此,说到出工不出力现象时,并不表明就是按劳分配的工分制不行,而是管理人员未能及时反映工分制具体形式不适应实际并进行调整的问题。是管理问题而非体制问题。
2,要把人民公社自身的问题与过渡时期经济体制形成的影响区分开来。
我国20多年的人民公社时期,是处于从旧社会到社会主义的过渡阶段中。在这个过渡阶段,因为基本目标是为了快速实现工业化,因此,农业和农村就需要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来支持和支援工业化的发展。当然,这其中除了要提供资金积累方面的支持之外,还有就是粮食的计划种植了。这是过渡阶段的经济体制对人民公社的影响,不能把这种过渡阶段的特殊性的影响造成的问题当成是人民公社体制的问题。
3,要把由于生产力不同发展阶段形成的问题与人民公社体制存在的问题区别开来。说到人民公社,许多人便用票证供应来说事,好像票证供应是人民公社造成的问题一样。再如,有人会说,不分田时,生产队天天要上工,分到户之后,农村一年干个几十天就做好了,好像社员天天在田里磨洋工,混日子,如此等等。这是完全没有搞明白生产力水平不同的发展阶段是没有可比性的。生产队开始时,拔草是人工,没有除草剂,一季稻从下秧到可以收割,不知道要除多少次草呢?从人工除草到化学除草,从人工积肥到使用化肥,从人工翻耕到机耕,这都是需要一个发展过程的。把这种不同生产力发展阶段的问题当作制度的问题来指责,实在是毫无道理的。
4,要把创业阶段形成的问题与人民公社体制的问题明确区分开来。在人民公社时期,农民做得很苦,而且物资相对贫乏,这与人民公社时期处于创业阶段的特点是分不开的。新中国开始的近三十年,是我国从一个农业大国转变为一个工业化国家的创业过程,同时也是我国农业从原始种植状态向现代化农业种植的转变过程。在这个特殊的历史阶段,要进行多方面的、多种基础工程,在没有工业的支持下,必然需要大家的艰苦奋斗。这并不是因为人民公社体制带来的问题,而是创业阶段的特点所决定的。
人民公社在体制上也确实存在问题,那就是由于没有充分发展,它的体制还不完善。例如,作为劳权型的企业,它没有建立满足农民学习农技知识和管理技能的职业教育体制,人民公社存在着个人、集体和国家三者利益的统筹问题,而在人民公社的体制上没有建立相应的制度管理形式等等;还有,因为人民公社的实践时间不长,许多管理人员和干部对工分制的按劳分配规律和生产队的发展规律不熟悉,难适应等等。
事实上,人民公社从开始的公社核算制到后来的小队核算制,经过头几年的挫折之后,已经进行了调整,在1962年之后人民公社的发展基本已经进入了正常发展的轨道,而我国粮食产量也开始进入了一个长期的、稳定的上升通道,而且越到后期,粮食产量增长速度日益加快。人民公社之所以会出现吃不饱的问题,是因为从1962年开始到1975年期间我国人口进入历史上增长最快的时期,粮食增长的速度跟不上人口增长的速度。1962年到1973年人口的年增长率在百分之2.1到3.3之间,中位数在2.7%左右;1974年开始人口增速降低至2.0以下,1974年到1984年人口的年增长率在1.7到1.1之间,中位数在1.3%左右,与前一时期相比降低了一半。一方面是粮食产量进入加速增长时期,另一方面是人口增长速度有所降低,吃饱饭的问题趋于解决是很自然的事情。许多人用吃不饱饭来否定人民公社是非常可笑的。粮食产量的增长是要靠土、肥、水、种、密、保、管、工等多个方面综合作用的结果,而且必须是这些方面的整体状况改变的结果,不是靠积极性在一、两年努力就能增产的。如果靠积极性就能使粮食增产,而且单干才能发挥积极性,那怎么会有互助组、合作社?更不会有人民公社。没有1656年到1983年的集体经济使我国农业生产条件的根本改善,在人口快速增长的条件下,靠单干解决吃饭问题是完全不现实的。
人民公社实践是公有制的成功典型,是我国工业化和现代化的客观基础,它的存在形成了新的集体生产力,推动了我国农业和农村的现代化进程 大大地促进了我国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为改革开放之后的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