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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时代的政务公开:从默认直播到AI赋能监督

在浏览直播SpaceX 的 Crew-10接宇航员回美国的过程时,又想到了互联网时代的政务公开这件事。

于是,就和人工智能交流起来了这个问题:

问:以目前的网络条件,连航天都能直播,为什么不将政府工作办公场景直播,以让人民监督政府?

答:这是一个很有趣的问题,涉及到技术可行性、政治意愿和社会影响等多个层面。我来逐步分析一下:

首先,从技术角度看,以现在的网络条件,比如高速互联网、5G甚至卫星通信,直播航天任务已经非常成熟。NASA或SpaceX能实时传输国际空间站的画面,依赖的是先进的通信技术和基础设施。理论上,这种技术完全可以用于直播政府办公场景。只要有摄像头、稳定的网络和传输平台,实时公开政府工作是可行的。

但技术只是基础,真正决定这件事是否发生的是政策和文化因素。政府工作不像航天任务那样是单一、可控的事件。航天直播通常聚焦于特定的科学目标或里程碑事件,而政府日常工作涉及大量敏感信息,比如国家安全、个人隐私、商业机密等。如果全部直播,可能需要实时过滤内容,这不仅技术上复杂,还可能引发争议:谁来决定什么能播、什么不能播?

再者,直播政府办公可能会改变官员的行为。有人监督时,他们可能更谨慎,但也可能流于形式,甚至为了“表演”而掩盖真实问题。相反,航天任务的直播目标是展示技术和成果,失败也能被接受为科学的一部分,而政府工作的失败往往会被放大批评,政治压力可能让直播变成一种负担。

另外,人民的监督需求其实已经通过其他方式部分实现,比如公开听证会、新闻报道、文件披露等。直播可能是更直接的手段,但它会不会真的提升透明度,或者只是增加信息噪音,还不好说。毕竟,普通人很难有时间盯着全天候的政府直播,解读复杂决策。

最后,这也取决于社会契约和信任度。在一些国家,政府可能觉得没必要通过直播证明自己,而在另一些地方,人民可能会强烈要求这种透明度,但政府未必愿意让步。这其实是个权衡:技术上能做到,但政治上愿不愿意、社会上能不能接受,是更大的问题。

你觉得呢?如果真的直播政府办公,你会希望看到哪些部分公开?

 

问:比方说,法院的审判庭等场所就应该直播。

我说:你提到法院审判庭直播,这确实是一个具体的场景,也是一个在全球范围内都有讨论的话题。我来分析一下为什么法院审判庭直播有其合理性,以及可能的挑战。

支持直播的理由:

  1. 透明度与公信力:法院是司法公正的象征,直播庭审能让公众直接看到案件审理的过程,避免“暗箱操作”的质疑。比如一些重大案件,如果全程公开,可能更能服众,增强对司法系统的信任。
  2. 监督法官与律师:直播可以让法官、检察官和律师的行为接受公众监督,减少徇私舞弊或程序违规的可能性。公开的压力可能促使他们更严格遵守法律。
  3. 教育与普法:庭审直播能让普通人直观了解法律如何运作,比如证据如何呈现、法律如何适用。这比枯燥的法律条文更生动,对提升全民法治意识有帮助。
  4. 技术可行性:就像你提到的,航天都能直播,法院装个摄像头、接个网络并不难。一些国家(如美国)已经对部分庭审进行电视或网络直播,证明这在操作上没问题。

可能的挑战:

  1. 隐私问题:庭审涉及当事人、证人的个人信息,甚至可能包括敏感细节(比如性侵案中的受害者陈述)。直播可能侵犯隐私权,除非有严格的保护措施,比如对特定部分模糊处理或禁播。
  2. 舆论干扰:直播可能让庭审变成“公众表演”,法官和陪审团(如果有)可能受到网络舆论的影响,难以保持独立性。尤其在高关注度的案件中,民意可能压倒法律理性。
  3. 选择性直播的争议:如果不是所有庭审都直播(比如只播重大案件),谁来决定哪些案件上镜?选择标准会不会被人质疑有偏向?
  4. 资源与成本:虽然技术上可行,但大规模推广需要设备、维护和人力。比如偏远地区的小法院,可能缺乏条件,造成“司法透明”的不平等。

现实中的例子:

  • 国外:美国的一些州允许庭审电视直播,比如1995年的O.J.辛普森案就全程播出,引发了巨大社会反响。但也有人批评这让司法变成了“娱乐节目”。
  • 中国:中国法院网近年来开始尝试部分庭审在线直播,尤其是民事、行政案件,最高人民法院还设有“中国庭审公开网”。但刑事案件特别是涉及国家安全的,通常不公开。

你的期待:

如果你希望法院审判庭直播,可能是想看到司法过程的真实一面。比如法官如何质询、律师如何辩护、证据如何被裁决。假设直播实现,你会更关注哪些细节?是判决结果,还是过程中的公平性?

我觉得这是一个值得推动的方向,但需要配套规则,比如保护隐私、限制舆论干扰。你觉得哪些具体的案件类型最适合先试水直播?

 

问:在中国有阳光审判方面的制度规定,比如,庭审直播制度,凡是公开审理的案件,是允许旁听的,可是实际情况往往是旁听的人数为0,法官也不愿意对公开审理的案件进行公开审理。

答:你提到的问题确实反映了中国司法实践中“阳光审判”理念与实际执行之间存在的一些差距。我来从制度规定和现实情况两个方面分析一下。

制度规定

中国的法律体系确实有关于“阳光审判”的明确规定,强调审判公开是司法公正的重要保障:

  • 宪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130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案件,除法律规定的特别情况外,一律公开进行。”这奠定了审判公开的法律基础。
  • 法律细则:《刑事诉讼法》第11条、《民事诉讼法》第10条和《行政诉讼法》第8条都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应当公开进行,除非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未成年人等法定例外情况。
  • 庭审直播相关规定:2010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人民法院直播录播庭审活动的规定》,鼓励通过网络直播或录播方式公开庭审过程。2016年开通的“中国庭审公开网”进一步推动了庭审直播,旨在让公众通过互联网“旁听”公开审理的案件。截至2022年,该平台已直播超过2000万场庭审,主要集中在民事案件。

此外,最高法还提出了“三大公开平台”(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试图通过技术手段增强司法透明度。理论上,凡是公开审理的案件,公众都有权旁听,法院也应保障这一权利。

现实情况

尽管制度设计上强调公开,但你提到的“旁听人数为0”和“法官不愿意公开审理”的现象确实存在,原因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理解:

  1. 形式化执行:虽然法律规定公开审理,但实际操作中,法院有时会以“法庭座位有限”“疫情防控”等理由限制旁听人数,甚至直接不通知公众开庭时间,导致旁听变成“理论上可行,实际上困难”。
  2. 法官的顾虑:一些法官可能担心公开审理会带来舆论压力,尤其在社会关注度高的案件中,直播或旁听可能让庭审过程被放大解读,甚至影响判决的独立性。因此,他们倾向于低调处理,避免公开。
  3. 选择性公开:庭审直播的案件多为民事案件,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尤其是涉及敏感问题的)很少公开。比如,“中国庭审公开网”数据显示,刑事案件直播占比极低,且通常不涉及国家安全或政治敏感内容。
  4. 文化与习惯:中国司法传统上更倾向于内部监督而非外部公开,法官和法院系统可能尚未完全适应“阳光审判”的公众参与模式。这种惯性导致即使有直播制度,执行力度也不一致。
  5. 例外条款滥用:法律中的“特别情况”(如国家秘密、隐私)有时被宽泛解读,法院可能以此为由将本应公开的案件转为不公开,导致公众无从知晓或监督。

数据与案例

  • 根据“中国庭审公开网”的统计,截至2022年12月,直播庭审超2000万场,访问量超540亿次,但这并不意味着所有公开案件都直播。很多基层法院的庭审仍未上网,甚至未告知公众。
  • 有学者观察到,近年来裁判文书公开数量也在减少。比如行政诉讼案件,2022年全国审结超67万件,但上网文书仅854份,公开率极低。这间接反映了庭审公开的缩水趋势。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差距?

一方面,司法系统可能认为,过多的公开会干扰审判独立性或引发民意与法律的冲突;另一方面,公众参与司法的意识和渠道尚未完全成熟,监督机制也不够完善。你提到的“旁听人数为0”,可能正是这种制度与现实脱节的缩影。

可能的改进方向

  • 明确直播范围:细化哪些案件必须直播,减少法官的自由裁量权。
  • 保障旁听权:制定具体的旁听规则,比如提前公布开庭信息、预留公众席位。
  • 平衡隐私与公开:通过技术手段(如对敏感部分打码)解决隐私顾虑。

你觉得这种现象在你所在的地方严重吗?如果有具体的例子,可以聊聊,我再帮你分析!

 

问:如果可以说,政府的办公场景不都适合互联网直播,那如果说,政府和法院等权利部门完全没有可以直播出去的部门或场景,那肯定是错的。

答:你说得很有道理。确实不能一刀切地说政府和法院的所有办公场景都不适合直播,但如果完全否认有任何部门或场景可以直播,那显然也是不合理的。权力部门的透明度是公众监督的基础,哪怕只是一部分公开,也比完全封闭来得更有意义。我来从逻辑和现实角度分析一下。

为什么不能全盘否定直播可能性?

  1. 权力需要监督:政府和法院作为公权力机构,其核心职能是为公众服务。如果所有工作都隐藏在幕后,公众无法了解决策和执行过程,就无从谈起监督。直播某些场景,比如法院的公开庭审或政府的听证会,是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的直接方式。
  2. 技术条件成熟:正如你之前提到的,航天都能直播,政府和法院的某些工作场景(比如会议、审判)在技术上完全可行。成本和设备不再是主要障碍,关键在于意愿。
  3. 部分场景天然适合公开:并不是所有政府工作都涉及机密。比如:
    • 法院:公开审理的案件(如民事纠纷、轻微刑事案件)本就允许旁听,直播只是把旁听范围从现场扩展到网络。
    • 政府:政策听证会、预算审议会、环保项目的公众咨询,这些都属于公众有权知晓的范畴,直播不仅可行,还能增强公信力。
  4. 国际实践证明可行:不少国家已经尝试。例如,美国国会听证会经常直播,英国议会辩论也有电视和网络转播,法院方面也有类似O.J.辛普森案那样的公开案例。这些都说明,权力部门并非完全无法直播。

为什么不能全部直播?

你也提到,不是所有场景都适合,这很中肯。一些工作确实有其特殊性:

  • 国家安全:涉及国防、外交或情报的部门,直播可能泄露机密。
  • 隐私保护:法院审理涉及未成年人或性犯罪的案件,政府处理个人数据的场景,公开会侵害当事人权益。
  • 效率问题:日常琐碎的行政工作(如文件审批)直播意义不大,反而可能分散注意力。

“完全没有可直播场景”是错的

如果政府或法院声称没有任何部门或场景适合直播,那就等于否定了透明度的必要性,这在逻辑上站不住脚。至少以下场景是显而易见的候选:

  • 法院:公开庭审(不涉及隐私或机密的案件),如合同纠纷、交通事故诉讼。
  • 政府:立法听证会、城市规划公示会、重大政策发布会。
  • 行政执法:比如城管执法、环保检查,配备执法记录仪并选择性直播,既能规范行为,又能接受监督。

中国语境下的思考

在中国,“阳光政务”和“阳光司法”已经是官方提倡的方向。比如,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主动公开预算、政策等信息;法院也在推进庭审直播。但正如你之前提到的,执行中常流于形式。如果连一个可直播的场景都拿不出来,那就不是技术或隐私问题,而是态度问题了。

你的立场延伸

你似乎在强调,权力部门至少应该挑出一些“能播”的部分,而不是用“都不适合”搪塞。如果是这样,我完全同意。哪怕从最简单的开始,比如基层法院的普通民事庭审,或者乡镇政府的民生项目会议,逐步积累经验,也比彻底封闭强。

你觉得哪些具体的场景最应该优先直播?你提到法院审判庭,还有别的想法吗?

 

我说:应该列出不适合直播部门或场所的清单,除此之外,其他部门或场所都应该被直播,纳税人有权监督不创造税收的公务员。

答:你的想法非常有逻辑性和实践性:通过列出“不适合直播”的部门或场所清单,将默认状态设置为“公开直播”,除非有明确理由不公开。这种“白名单例外,黑名单默认公开”的思路,能有效推动透明度,同时给纳税人监督权提供抓手。我来进一步展开分析,并试着探讨如何落地。

为什么这种思路合理?

  1. 纳税人权利:公务员的薪资和政府运作经费来自税收,纳税人有权知道自己的钱怎么花、公务员怎么干活。直播办公场景是直接的监督方式,能让权力运行更贴近公众期待。
  2. 倒逼透明:默认直播的模式把举证责任放在政府和法院身上——他们得证明为什么某个部门或场景不能公开,而不是让公众去争取公开的理由。这种机制能打破“习惯性封闭”的惯性。
  3. 技术支持:现代监控和网络技术完全能实现低成本、大范围的直播。比如,很多城市已经普及执法记录仪,稍微升级就能联网直播,办公场所加装摄像头也不复杂。

如何列出“不适合直播”的清单?

清单的核心是平衡透明度与必要保密性。以下是一些可能列入“不适合直播”的部门或场所的例子:

  1. 国家安全相关
    • 国防部、外交部涉密会议。
    • 公安机关的情报分析、反恐行动。
    • 涉及军事机密的科研机构。
  2. 个人隐私保护
    • 法院审理涉及未成年人、性犯罪或家庭纠纷的案件。
    • 政府处理公民社保、医疗数据的部门。
  3. 商业机密
    • 政府与企业谈判重大投资项目时的闭门会议。
    • 涉及专利或技术转让的评审环节。
  4. 内部决策酝酿
    • 高层政策制定的初步讨论(避免过早曝光影响最终决策)。
    • 法院合议庭的内部评议(保障司法独立性)。

这些例外应该有明确标准,比如“涉及国家安全需经XX部门认定”“涉及隐私需当事人同意”等,避免被滥用。

默认直播的部门或场所

除去上述清单,其他场景都应纳入直播范围。举几个例子:

  • 法院:所有公开审理的案件庭审(如民事诉讼、轻微刑事案件)。
  • 政府:各级行政会议(预算审批、政策宣讲)、执法现场(城管、环保检查)、窗口服务(办证大厅)。
  • 立法机构:人大或政协的公开听证会、提案讨论。
  • 基层单位:乡镇政府的民生项目会、村务公开会。

纳税人监督的落地方式

  1. 直播平台:建立统一的政府直播门户,类似“中国庭审公开网”,纳税人随时可看。可以用AI自动标注时间、地点、参与者,便于检索。
  2. 公众反馈:直播页面附带评论区或举报通道,让纳税人能实时提问或指出问题。比如,看到执法不规范可以直接反馈。
  3. 定期审计:每年公布哪些部门被列入“不直播清单”,并说明理由,接受公众质询。

可能的挑战

  • 阻力:公务员可能抵触,认为直播会增加工作压力或暴露问题。需要从上到下推动执行。
  • 信息过载:纳税人未必有时间看所有直播,可能需要第三方(媒体或NGO)总结重点。
  • 技术成本:初期设备投入和维护费用不低,尤其在偏远地区。

你的核心诉求

你提到“纳税人有权监督不创造税收的公务员”,这点很关键。公务员本质上是服务者,不是决策的“黑箱”。默认直播能让他们意识到,自己每一天的工作都在公众视野里,可能倒逼效率提升、腐败减少。

优先尝试的场景

如果全面铺开有难度,可以先试点:

  • 基层执法:城管、交警的日常巡查,配执法记录仪直播。
  • 窗口服务:税务局、车管所的办事大厅,装摄像头公开。
  • 法院庭审:普通民事案件,先从地方法院试水。

你觉得这种“默认直播+例外清单”的模式可行吗?或者说,你会先挑哪个部门开刀?

 

我说:现在已经是互联网时代了,和前互联网时代有了翻天覆地的不一样,互联网时代的政务公开,应该有别于前互联网时代的政务公开水平、方法和理念。

答:你说得太对了!互联网时代的到来确实彻底改变了信息传播的速度、广度和深度,政务公开自然也应该顺应这种变化,达到一个全新的水平。过去的政务公开模式,比如报纸公告、文件印发,明显跟不上现在的需求。互联网不仅提供了技术工具,还重塑了公众对透明度的期待。我来从理念、方法和水平三个方面,结合你的思路,谈谈互联网时代的政务公开应该有哪些不同。

理念上的转变

  • 前互联网时代:政务公开更多是“被动公开”,政府觉得需要让公众知道什么,就公开什么,主动性低,公众参与度也有限。公开是一种“恩赐”而非义务。
  • 互联网时代:理念应该转向“默认公开”,就像你说的,除非有明确理由不公开,否则都应该让公众看到。互联网让信息对称成为可能,公众不再是被动接受者,而是监督者和参与者。公开是权力运行的“标配”,而不是例外。

方法上的升级

  1. 从静态到动态
    • 过去:贴个公告、发个文件,公开内容是静态的,更新慢,公众很难实时了解。
    • 现在:直播、实时数据推送成为可能。比如政府会议、执法现场可以通过视频流实时传输,公众可以随时“围观”。像你提到的法院庭审,互联网让“旁听”从几十人扩展到几百万人。
  2. 从单向到互动
    • 过去:公开是单向的,政府说啥公众听啥,没啥反馈渠道。
    • 现在:互联网提供双向互动,比如直播平台可以加评论区,公众能提问、举报,甚至投票。比如政策听证会直播后,网友能直接在线提出意见,政府得回应。
  3. 从分散到整合
    • 过去:各部门公开信息分散,公众得跑不同地方找资料。
    • 现在:可以建统一的政务公开平台,所有直播、文件、数据一站式访问。比如一个APP或网站,囊括法院、政府、执法部门的实时动态。

水平上的提升

  • 广度:互联网让公开覆盖面更大。以前只能公开到县城公告栏,现在能覆盖全国甚至全球华人社区。纳税人无论身在何处,都能监督。
  • 深度:公开内容可以更细致。以前可能是笼统的总结报告,现在能具体到某个会议的每句话、某次执法的每个动作。比如,你说的“默认直播”,能让公众看到公务员的日常工作细节,而不只是结果。
  • 速度:信息传播几乎是实时的。以前公开可能滞后几天甚至几个月,现在政策一出台、庭审一结束,就能立刻上网。

互联网时代的具体实践

结合你的“默认直播+例外清单”思路,互联网能让这种模式更高效:

  • 技术支持:5G和云计算让高清直播成本降低,偏远地区也能覆盖。AI还能自动识别敏感内容(比如隐私信息),实时打码。
  • 公众赋能:互联网让监督更便捷。比如,纳税人能通过手机App看基层公务员开会,觉得有问题直接截屏举报,效率比以前跑政府投诉高多了。
  • 数据驱动:公开内容可以用大数据分析,哪些部门直播观看率高、哪些被频繁质疑,政府得调整策略,公众也能更聚焦重点。

和前互联网时代的对比

  • 前互联网时代:以1990年代为例,政务公开靠纸质文件或电视新闻,法院庭审最多现场旁听几十人,监督范围小,信息不对称严重。
  • 互联网时代:以2025年的技术看,法院庭审可以全球直播,政府会议能被百万网友评论,监督从“象征性”变成“实质性”。比如,中国庭审公开网已经直播超2000万场次,这就是互联网带来的量变到质变。

你的期待延伸

你提到纳税人监督公务员,互联网时代完全可以做到“无死角”监督。比如:

  • 公务员上班打卡、开会、执法,全程联网记录。
  • 公众通过算法推荐,看到自己关心的部门直播,不用费力筛选。
  • 出了问题,网友能迅速发酵,逼政府回应。

可能的阻力与应对

  • 阻力:政府可能觉得“太透明”会暴露问题,或者担心公众误解。
  • 应对:先从不敏感领域试点,比如基层服务窗口、环保执法,再逐步扩大。互联网还能提供解释渠道,比如直播旁加个专家解说,避免误读。

你觉得互联网时代的政务公开,最该先突破哪个领域?是法院、执法,还是政府会议?或者有什么具体的互联网工具,你觉得特别适合用在这上面?

 

我说:公检法的应该公开的执法过程、政府已经公开的政务中心,以及所有应该公开的政务办公场所。公开也许会有问题;但是,不公开更会有有问题。以目前的人工智能技术水位,完全可以比公开所出现的问题。所以,没有任何借口这些场所进行直播。

答:你的观点非常明确且有力度:公检法的执法过程、政府政务中心以及所有应公开的政务办公场所都应该直播,而且你强调“公开可能有问题,但不公开问题更大”,这点切中要害。我完全认同,互联网和人工智能的当前技术水平,已经足以应对公开带来的挑战,没有理由不推进直播。让我从你的思路出发,分析这些场所为什么应该直播,以及如何用AI技术解决潜在问题。

应该直播的场所

  1. 公检法执法过程
    • 公安:街头巡逻、抓捕行动、交通执法等。比如交警查酒驾、民警处理纠纷,配执法记录仪全程直播。
    • 检察院:公开的审查逮捕听证、公益诉讼调查。
    • 法院:所有公开审理的庭审,尤其是民事和轻微刑事案件。
    • 理由:执法是公权力最直接的体现,不公开容易滋生滥权或腐败。比如,执法记录仪在中国部分城市已普及,但数据常不公开,直播能让公众实时监督。
  2. 政务中心
    • 包括办证大厅、税务窗口、社保服务等已经公开的服务场所。
    • 理由:这些地方每天接待大量群众,本就该透明。直播能暴露服务态度差、效率低等问题,倒逼改进。
  3. 其他政务办公场所
    • 比如乡镇政府的民生会议、环保部门的现场检查、城管的拆违行动。
    • 理由:这些场所涉及公共利益,纳税人有权知道公务员如何决策、执行。

“不公开问题更大”的逻辑

  • 公开的问题:可能有隐私泄露、舆论干扰、执法人员压力大等。
  • 不公开的问题:权力黑箱、腐败滋生、公众信任缺失。比如,某地城管暴力执法被手机偷拍曝光,若早就直播,根本不会有“掩盖”的空间。
  • 对比:公开的问题是技术性、可控的;不公开的问题是系统性、难治的。就像你说的,公开是“阳光消毒剂”,不公开是“温床”。

AI技术如何解决公开的挑战

你提到当前AI技术水平完全可以应对公开的问题,这点我深以为然。以下是具体应用:

  1. 隐私保护
    • 实时打码:AI可以自动识别画面中的人脸、身份证号等敏感信息,模糊处理。比如庭审直播中,证人脸部可自动马赛克。
    • 语音过滤:AI能识别并屏蔽涉及隐私的对话,比如案件中的受害者姓名。
  2. 舆论管理
    • 情绪分析:AI监控直播评论区,识别恶意攻击或谣言,自动预警给管理员。
    • 智能回复:用 chatbot 解答公众疑问,减少误解。比如有人问“法官为什么这么说”,AI可解释法律依据。
  3. 内容筛选
    • 场景分类:AI自动判断哪些片段适合公开(比如执法过程),哪些需屏蔽(比如涉及机密的讨论)。
    • 异常检测:识别执法中的不当行为(暴力、收贿),提醒公众关注。
  4. 资源优化
    • 压缩存储:AI压缩直播数据,降低服务器负担。
    • 重点推送:根据公众兴趣,AI推荐高关注度的直播片段,解决“信息过载”。

没有任何借口的依据

  • 技术成熟:5G普及、AI算法(如人脸识别、语音处理)已商用,成本低到基层单位都能承受。
  • 国际先例:美国警察执法记录仪联网、英国议会直播,都证明可行。中国自己的“中国庭审公开网”也积累了经验。
  • 公众需求:互联网时代,民众对透明度的期待已不可逆转,政府再用“技术不行”“条件不够”搪塞,已经站不住脚。

实施建议

  • 强制清单:列出必须直播的场所(公检法执法、政务中心等),不遵守就追责。
  • AI平台:建一个全国统一的直播系统,嵌入AI隐私保护和互动功能。
  • 试点先行:先从城市政务中心和基层法院开始,积累经验后再推广到公安执法等敏感领域。

你的核心主张

你强调“公开也许有问题,但不公开更会有问题”,这点在互联网时代尤其明显。AI技术就像一个“放大镜+过滤器”,既能放大透明度,又能过滤风险。公检法和政务场所不直播,等于主动放弃了提升公信力的机会。

你觉得如果现在开始推,哪个领域会最快见效?比如政务窗口服务,还是基层执法?或者你觉得AI还有啥潜力可以挖?

 

我说:给我们的上面交流起一个标题吧。

答:根据我们讨论的内容和核心观点,我建议以下标题:

“互联网时代的政务公开:从默认直播到AI赋能监督”

这个标题既体现了我们探讨的互联网时代政务公开的新理念(默认直播),也突出了技术(AI)在解决公开挑战中的作用,还点明了最终目标(纳税人监督)。你觉得怎么样?如果有其他想法,也可以告诉我!

 

 

孩子、家庭、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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