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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复旦大学一教师因工作矛盾持刀将同事捅死

2021年6月7日14时52分,上海市杨浦区邯郸路某大学(复旦大学)发生一起持刀致人死亡案件。嫌疑人姜某(男,39岁,该校教师)因工作关系对被害人王某(男,49岁,系姜某同事)怀恨在心,对其实施侵害,致其死亡。现姜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叶律说法】

上海市邯郸路,除了复旦大学,没有别的学校。全国知名的复旦大学内,发生过这样骇人听闻的故意杀人案件,令人震惊。象牙塔内的高级知识分子,遇到矛盾和问题,不是理智地和平解决,而是选择暴力杀人,将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本案是一起有预谋的持刀捅人事件,无论是造成轻伤、重伤还是死亡的结果,都在犯罪嫌疑人故意范围内,应当以实际造成的损害结果定罪。犯罪嫌疑人造成被害人死亡的结果,涉嫌故意杀人罪。

刑法第232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犯罪嫌疑人残忍地在大学校园内持刀捅刺路人死,主观恶性较深,犯罪情节恶劣,社会危害严重,要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新《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规定,除驾驶机动车犯罪外,附带民事诉讼不判赔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另行提起民事诉讼也不行。因此本案被害人家属不能主张高额的死亡赔偿金,可以要求凶手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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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院研究生遭高中同学刺死凶手被执行死刑!在饭馆当众行凶

原标题:中科院研究生遭高中同学刺死凶手被执行死刑!在饭馆当众行凶

曾备受关注的中科院研究生谢雕被高中同学杀害一案凶手周凯旋于1月13日被执行死刑。被害人谢雕的亲属告诉南都记者,1月13日,谢雕的妈妈接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法官电话,对方告知,被告人周凯旋已于当日被执行死刑。南都记者注意到,距离中科院研究生谢雕惨遭杀害已过去了944天。

周凯旋。

南都此前报道,2018年6月14日18时许,中科院信息工程研究所硕士研究生谢雕在饭馆招待从重庆远道而来的高中同学周凯旋时,被对方用匕首杀害。随后,周凯旋被北京警方抓获。

案发现场视频显示,在谢雕点菜时,周凯旋用匕首刺向他胸部,谢雕中刀站起后退时,周凯旋用匕首又刺向他颈部,谢雕倒地后,周凯旋又从背部向他连刺几刀。之后,又持刀割断了谢雕的颈部动脉。这时,有食客拿起椅子砸向正在行凶的周凯旋。刺死谢雕后,周凯旋举起双手挥舞,随后扬长而去。

被害人谢雕。

据北京市一中院微信公众号消息,2019年8月30日上午,北京一中院一审公开宣判中科院研究生被杀案,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周凯旋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开庭前,南都记者曾从受害者谢雕父亲处获悉,其坚决要求法院判处凶手死刑并立即执行,不考虑民事赔偿。南都记者也曾从受害者谢雕代理律师姜丽萍处获悉,被告周凯旋在庭上主动要求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未为自己辩护。

1月13日,南都记者从谢雕的亲属罗先生处获悉,当天,谢雕的妈妈接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法官的电话,法官告知被告人周凯旋已于当日被执行死刑。

采写:实习生 郭美婷 南都记者 詹晨枫

聊城大学一名大学生坠楼身亡 校方:确有此事,警方正在调查

齐鲁网·闪电新闻1月12日讯 据网友爆料,1月11日上午11点左右,聊城大学一名大学生坠楼身亡。针对此事,闪电新闻记者拨通了聊城大学宣传部电话核实情况。“确实存在这个事情,目前警方正在调查中。”关于事故的原因和通报,聊城大学宣传部工作人员表示还需等待。闪电新闻记者将持续关注。

闪电新闻记者 孔然  报道

大学生求职简历被2元一条出售怎么办?

  “全民拍”线索,不少毕业生在招聘网站上投递求职简历后个人信息遭泄露,频频接到骚扰电话。记者调查发现,简历贩卖已形成产业链,不法中介通过招聘网站的管理漏洞获取求职者信息,并以每条2元至8元的价格出售。主要的简历买家是刷单、微商、博彩、无证网贷等灰色和黑色行业(中国经济网2021年1月6日)。

  众所周知,公民的个人信息是受国家法律法规保护的,任何从事招聘的商业经营网站和用人招聘企业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大学生和社会就业求职人员的个人信息。否则,就要受到法律责任追究。但是,在依法依规维权方面求职者是处于被动地位的,在举证方面会受到很多限制,无法顺利实施依法维权。一旦进入法律程序,非法出售大学生简历个人信息的网站和用人单位就会立即删除相关信息,让个人维权取证陷入被动局面。

  这就需要各级地方党委和政府必须加大依法行政的执行力,并责令监管部门依法履职尽责,并对监管部门在依法履职中的懒政行为实施严厉问责。只有提高依法行政和监督考核问责力度,才能让求职者的个人信息得到依法保护。而且,监管部门必须畅通举报和投诉渠道,并对举报和投诉要求进行限期调查落实和依法实施责任追究,不能让举报和投诉“石沉大海”。只有取信于民,公民的个人信息才能真正得到依法保护。

  尤其是新闻媒体曝光之后,有关地方的监管部门不能继续装聋作哑,而应该积极行动起来。监管部门不会不知道,我们党的执政理念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不会不知道什么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关键在于不能停留在口头上,更不能让它变成应付迎接上级领导检查时的标语和口号,要认认真真落实在每个监管部门工作人员的行动上,并时刻伴随着监督检查和必要的责任追究。如果没有责任追究,再好的监管制度也是纸上谈兵,也只能让依法监管变成中看不中用的“稻草人”。

  应该说,公民个人的信息安全在依法监管中是一个系统工作,需要每个职能部门齐心协力,共同依法履职尽责去完成。因为,现在是信息化时代,信息传播离不开互联网,这就需要网信监管部门和公安机关一定要与人力和社会保障部门通力合作,才能让国家法律权威得到大力彰显,并对违法违规者构成法律震慑作用,并让违法违规者受到依法严惩。而且,国家已经颁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和国网络安全法》,再加上原有的《中华人民和国刑法》和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能说法律不健全,关键在于如何加大贯彻执行力。

  那么,对于违法违规出售大学生和其他求职人员个人信息的招聘网站和用人单位违法人员,就必须依法实施拉网式排查,并依法进行立案调查取证,并由公安机关移交给检察机关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只有把依法问责贯彻落实到位,才能依法严厉打击非法出售大学生求职简历的违法嚣张气焰,才能把依法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真正纳入法治化管理轨道。只有这样,才能把依法行政的基本国策贯彻落实到位,依法治国才能大见成效,每个公民才能成为受益者。

  2021年1月7日下午14:20~15:25

同济大学硕士跳楼,家属:一年365天为女导师服务,成为学奴!

去年12月13日,同济大学硕士陆经纬在实验室电脑微信上说了一句“我去跳楼了,学院章小清老师会找你谈的”。随后陆经纬去世,12月27日,同济大学对此事回应。今年1月2日,陆经纬父亲对同济大学回复并进行社会呼吁。显然,陆经纬父亲对同济大学的处理方式很不满意。

陆经纬,男,上海人,2015年进入上海同济大学读硕士。陆琰君,女,嫁到国外并客居芬兰,上海同济大学医学院博士生导师。陆经纬家属称:当陆经纬在陆琰君处读研时便掉落“魔窟”,陆琰君一直在国外,回国的日子屈指可数,和学生陆经纬联系主要是在电话、邮件、聊天软件上。

家属称:陆经纬的生活起居都被陆琰君约束着,陆经纬没时间用餐只能叫外卖到实验室,去理发、走亲戚、陪家人都要获得陆琰君的批准,几乎所有的节假日陆经纬都要工作。陆经纬这三年来长了白发,落下颈椎病,曾两次因辛苦而大脑缺氧导致休克。

陆琰君眼里只有自己的利益,她让陆经纬为别人写论文,甚至让陆经纬放弃第一作者的署名。陆经纬学习成绩受到影响因为要处理陆琰君的课题,而无暇上课,只能利用空闲时间自学和请同学传资料。陆经纬一年365天为女导师陆琰君服务工作,成为学奴,而绝大部分工作和陆经纬本人的学业毫无关系。

陆琰君还延误导致陆经纬无法考博,而陆经纬为了自己能够硕士毕业,则要求放弃撰写两篇陆琰君要求的论文。但家属称:陆琰君对于陆经纬的要求不屑一顾,对陆经纬中伤、威胁。而即将退休的陆琰君做这一切是为了让陆经纬延迟硕士毕业,为自己攫取最大的利益。

在家属看来:陆琰君是丧失人性、尸位素餐、唯利是图、草菅人命,而同济大学是冷漠无情、敷衍推诿、规避责任、利益至上。对于此事件家属要求校方提供材料时要提供学校的章,而非医学院的章,以显示对此事的重视。另外陆经纬跳楼前提到的“章小清老师”,家属希望能与其见面,但校方一再敷衍搪塞。

陆琰君招生时说可以在她这里硕博连读,但到了陆经纬要读博的时候,陆琰君却说自己已经没有了博导的资格。学校规定实验室不能住人,但陆琰君却让陆经纬住在实验室。陆经纬曾发表论文获奖,但部分奖金未发,医学院领导只是一句“漏报”了事。陆琰君有问题,同济大学也有失察问题。

陆经纬父亲称自己得知儿子噩耗时赶往学校,并非校方所描述的“情绪激动,血压升高”那么简单,而是感觉晴天霹雳,医院检查为——过度悲伤导致的急性心梗。同济大学说做了“应激排查和干预”,但实际上校方只是派人关注家属动向。而校方更冷漠的是派人到家里探望时的要求——不能设灵堂、不能摆遗像。

陆经纬的家属表示校方既不积极、也不诚恳,时至今日,客居荷兰的陆琰君也没有露面。最后家书说了一句同济大学居心何在?因为校方没法敦促陆琰君回国,而陆琰君也以各种理由拒绝回国,但校方却十分热衷了解陆经纬家属们的背景!陆经纬用生命来抗争是对教育的失望,家属呼吁把这些牺牲学生利益的无良导师清除出去!!!

高材生当司机, 清北人难留京: 高知北漂为何做不了“人上人”? | 文化纵横

政策安排上的失语、失权,社会福利与社会保障上的相对匮乏,让“北漂人”成为二等公民和边缘人,对超大城市缺少社会认同感和归属感。

  ✪ 郭星华|中国人民大学社会与人口学院

  ✪ 邢朝国|北京科技大学文法学院

  【导读】近期有两则消息流传甚广:一是媒体报道过去五六年北京名校毕业生留京率不断下跌,2019年清华、北大两校本科毕业生留京者不到2成;与此同时,某在京国家单位招聘中央财经、北京化工、北京交大等名校高材生为专职司机(事后该单位回应称其为自考和成人本科),引发舆论热议。事实上,近些年北京就业资源吸引力有增无减,为何会出现这些显著变化?

  一般认为,政策限制(如户籍管控)、高生活成本(特别是高房价、高支出、通勤累等)、高强度竞争(学历门槛、压力考核等),是一些年轻人逃离“北上广”的重要原因。本文分析了另一个影响因素:高学历流动人口的社会认同感。高学历青年流动人口原本拥有较高的人力资本,进入高级劳动力市场的机会相对较大。然而,超大城市严苛的户籍管理、资源管控等社会区隔政策,在一定程度上导致外来人口与城市居民之间的隔离现象:一是社会距离,体现在居住、社会交往圈以及社区参与等方面,如“北漂人”居住的边缘化和生活的“孤岛化”;二是心理距离,包括“北漂人”对社会地位、价值观念、行为方式和生活方式等方面与城市市民的差别感知,以及与后者的交往意愿、婚姻意愿等。政策安排上的失语、失权,社会福利与社会保障上的相对匮乏,让“北漂人”成为二等公民和边缘人,对超大城市缺少社会认同感和归属感。而较低的社会认同反过来也恶化社群隔离,加强了“北漂人”漂泊感和不安全感,影响其与北京市民的交往和社区参与,构成了一条恶性循环的认同链条。作者认为,唯有改变在流动人口的社会服务、社会福利和保障等方面的制度安排,才能改善“北漂”群体的生存环境,增强其对个人发展和城市发展的信心。

  本文原载《中州学刊》,仅代表作者观点,特此编发,供诸君思考。

  

  高学历青年流动人口的

  社会认同状况及影响因素分析

  ——以北京市为例

  人口流动是城市化和现代化进程中的一个必然现象。目前我国存在诸多针对流动人口的社会屏蔽制度,如户籍制度、就业政策以及社会福利、社会保障体制等,使庞大的流动人口作为外来人口和暂住人口遭受来自城市的多维度的社会排斥。流动人口成为社会主流之外的“边缘人”,呈现“漂泊化”,甚至成为“无根”群体,其社会认同和社会融人状况成为目前一个急需探讨的问题。

  目前流动人口总量处于上升趋势,尤其高学历青年流动人口在总流动人口中的比例也处于不断上升之中。而学界对流动人口中高学历青年群体的社会认同问题则讨论较少。与农民工以及新生代农民工相比,高学历青年流动人口拥有相对较高的人力资本,进入高级劳动力市场的机会相对较大,其生活经历、价值观念、生活方式和行为方式具有一定的独特性。这使其社会认同与农民工以及青年农民工的社会认同相比具有不同的特点和模式。因此,探讨高学历青年流动人口的社会认同状况及其影响因素对于我们理解这一群体的生活境遇和现实需求,促进其社会融入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鉴于此,本文以北京市高学历青年流动人口为例,探讨高学历青年流动人口的社会认同状况及其影响因素。北京市高学历青年流动人口类似于我们通常所说的“北漂”(出于简便考虑,本文后面的写作皆以“北漂”指代高学历青年流动人口)。“北漂”一般是指那些在北京工作、生活却没有北京户口的人群,通常以青年为主体,他们大多数具有一定的学历或较高的文化素养和知识技能。伴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社会政策的变化,“北漂”群体也处于不断变迁之中。总体而言,“北漂”群体的规模在不断扩大。根据北京市统计局发布的统计数据,北京市2006年常住人口总量是1581万人,其中外来人口为383.4万人,外来人口占常住人口的比例达到24.3%;外来人口中受过大专及以上教育的人口(即“北漂”群体)比重为25.9%(99.3万人)。就目前情况看,对“北漂”这一群体的关照主要集中于影视、文学以及媒体报道中,鲜有专门对其系统的实证研究。

 

  漂泊中的社会认同

  就“北漂”群体而言,“北漂”这一名词本身已经是一个社会分类。不管“北漂”是社会给这个群体贴的标签还是这个群体自我定义的结果,凸显的一点是这个群体的生活处于漂泊不定的流动状态。“北漂”对北京这个城市的认同是否和他们的生活一样“漂泊化”,成为“都市的他者”,呈现出“过客”心理呢?对此,本文提出社会认同链的分析框架对“北漂”群体进行分析(见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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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如前文所提到的,由于制度安排的影响(如户籍制度、就业制度以及城市社会保障制度等),当前流动人口遭受着来自城市的多重社会排斥,而“北漂”作为流动人口中的一部分也不例外。北京市最初实行的户口《暂住证》这一人户分离制度,将外来人口屏蔽在资源分配之外,如限制外来人口购买经济适用房以及获得社会保障和救济,为外来人口进入高级劳动力市场就业及其子女受教育设置门槛等。虽然北京市近些年逐渐放宽对流动人口尤其是高学历青壮年技术人才的限制,如1999年实施《北京市工作寄住证》政策,规定持有《工作寄住证》者可不再办理户口《暂住证》,在购房、子女教育方面享受市民待遇,2001年将《北京市工作寄住证》更名为《北京市工作居住证》,2003年又进一步扩大申请人范围,但目前与这一政策相匹配的措施和细节并不完善,加上政策实施过程中的诸多限制,因此获得《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北漂”可谓凤毛麟角,而且获得者也很少能够真正享受到市民待遇。

  这些社会屏蔽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北漂”与城市居民之间的社群隔离现象,这具体体现在二者之间客观的社会距离和主观的心理距离上。其中社会距离主要体现在居住、社会交往圈以及社区参与等方面,如“北漂”的居住边缘化和生活“孤岛化”。而心理距离则包括对社会地位、价值观念、行为方式和生活方式的差别感知以及交往意愿和婚姻意愿等。在社群隔离的状态下,“北漂”不仅在空间状态上是漂泊的,而且其心理状态也是漂泊的。这种漂泊状态对他们与市民的交往、社区参与以及在城市的安全感和受歧视感等方面也产生影响,进而影响他们的社会认同感和城市归属感。而这种社会认同状况不仅会降低“北漂”与市民的交往意愿、社区参与以及在城市的安全感,而且反过来会进一步加深“北漂”与市民之间的社群隔离状况。

  需要说明的是,本文将“北漂”(高学历青年流动人口)定义为在北京工作生活满2个月而没有北京市户口、年龄在l8岁至34岁、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群。本文所用数据来自2008年实施的“北京市流动人口社会认同研究”。笔者在样本中筛选了满足“北漂”定义的样本,共获得有效样本234份。

  

  “北漂”社会认同状况的描述性分析

  (一)“北漂”对自身与北京市关系的认知

  在回答“您认为自己是北京市的一员吗”问题时,有21.4%的“北漂”认为自己是北京市的一员,而认为自己不是北京市一员的“北漂”比例则高达56.4%。此外,有22.2%的“北漂”说不清楚自己是否是北京市的一员,对北京市的认同处于一种模糊状态。另外,有43.9%的“北漂”在北京有家的感觉,而超过一半的“北漂”在北京没有家的感觉(55.2%)。这在一定程度上表明“北漂”对北京市的归属感并不强烈。

  此外,在对北京市的发展与自身关系的认知上,有29.6%的“北漂”认为北京的发展与自己的关系很大,51.9%的“北漂”认为北京的发展和自己有点关系,而认为北京的发展和自己基本没关系以及一点关系都没有的“北漂”比例则分别为12.5%和0.9%。在对北京城市形象与自身关系的认知上,认为北京城市形象与自身关系很大和有点关系的“北漂”比例分别为19.7%和57.I%,而认为其与自身基本没关系以及一点关系都没有的比例则分别为16.7%和3.4%。可以看出,绝大部分的“北漂”认为北京市的发展以及北京市的形象与自己是有关系的(分别占81.5%和76.8%)。

下级分类

 

 

孩子、家庭、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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