厉有为关于悬在民营企业头上的两把刀的说法,在网络上引起了不小的争论。乍看起来,厉有为的某些观点似乎也还算是有那么一点道理。但是有一个重要的问题,厉有为有一个做法不太妥当。他把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与我们现行所推行的政策,这两个完全不同领域中的问题给混淆在了一起,因此,从而导致人们思想中的混乱也就是很难避免的了。
消灭私有制的观点,这是马克思与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当中明确提出来的,这是共产党人最基本的理论。根据就在于,资本主义的私有制在马克思那个时代,已经严重地阻碍与破坏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成为社会生产力发展的重大阻力。而为了不断提高生产力,不断促人类社会生产的发展,所以资本主义的私有制是一定要消灭的。这没有任何疑问。这是马克思主义最基本的理论,是共产党人绝对不能也不应该丢弃的。丢弃了这一点,共产党人就不再是共产党人了,共产主义运动也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如果丢掉消灭私有制的基本理论,共产主义无论从理论上还是从实践上都没有存在的必要了。
在消灭私有制的问题上,共产党人的基本宗旨和基本目标是不会改变的,但这并不等于说,共产党人在共产主义运动的全过程,就是从一开始就需要在实践上坚决而彻底地,而且要立即实现对私有制的消灭。列宁在十月革命之后,由于新生的苏维埃俄国经济凋敝,苏维埃俄国遇到了经济上的很大困难,因此,列宁决定在苏维埃俄国推行新经济政策。这本身就是允许私营经济在一定范围内的存在,而不是要从根本上,从那个时候就要从根本上消灭苏维埃俄国中存在的私有制经济。这里有一个重要的原则,就是我们必须把理论、把目标与在不同阶段实施的具体政策要区分开来,理论不能代替政策,政策也不能取代理论。
厉有为说我们要把消灭私有制这把刀从民营经济的头上取下来,这个说法本身就是在把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与我们在实践中所推行的具体政策混淆在了一起。实际上,我们自改革开放以来,从来都没有说过,针对私营经济,我们现在就要消灭私有制。如果我们一开始就表示,现在就要消灭私有制经济,那么我们为什么还要发展民营企业和发展民营经济? 这不是自相矛盾的吗? 但是,如果我们共产党人在最根本的目标方面丢掉了消灭私有制这把刀,那么我们共产党人何以立足? 理论是理论,政策是政策,如果把二者混淆在一起,所带来的实践中的危害都是相当严重的。
再比如,在抗日战争期间,我们把土地革命期间对地主所采取的“打土豪,分田地”的政策调整为“减租减息”,这就明确表示,我们不会在抗日战争期间,对抗日民主根据地的地主采取完全剥夺的政策。因为侵略者大敌当前,我们必须要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共同抵抗日本侵略者。减租减息,就是表示我们不会在这个时期消灭地主阶级的私有制关系。
即使在土地革命时期,我们对某些大地主、对土豪劣绅采取了打土豪、分田地的政策,但是对于有地主阶级参与的小型民族工商业,还是予以保护的,不能用打土豪、分田地的做法来对待这些工商业者。因为如果我们采取了那种过激的做法,会让苏区的经济遭遇到很大的困难,甚至会遭到极大的破坏。显然,所谓我们采取的符合实际的经济政策并不是一个僵化不变的东西。它必须根据革命斗争的实际需要,而要采取不同的政策手段。这至少说明,我们党并不是在任何时候、任何地区都要坚决地消灭私有制。
在上个世纪五十年代,在我们进行社会主义改造运动过程当中,我们对于民族资本主义也不是采取从根本上消灭私有制的做法,而是通过某种方式的赎买,把非公有制经济逐渐融合进公有制经济,这就是在一个很大范围内的公私合营。公私合营政策保留了相当一部分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私营经济成分,这在更大程度上,有利于团结民族资产阶级,有利于调动各方面的积极因素,共同加入到社会主义建设过程当中来。
所以,基本理论与具体政策是有着严格界限区分的。我们在实行减租减息的时候,在实行公私合营的时候,都没有放弃要最终消灭私有制的目标,但又都不是在当时的具体环境中,无选择地、脱离实际地、僵化地采取极端消灭私有制经济的做法。
第二,对于所谓剥削问题的认识。在马克思那里,揭示了资本家剩余价值所获得的来源,那就是资本家无偿占有工人的剩余劳动所创造的产品。马克思揭示了资产阶级财富的来源,对工人阶级参与的共产主义运动提供了坚实而必要的斗争依据。而且,正是剩余价值的存在,资本主义世界才会出现严重的两极分化,才会形成资本主义社会长久存在的尖锐的阶级矛盾,这也才提供了共产主义运动所势在必行的根本依据。马克思所揭示的剩余价值规律是科学真理,是推翻不了的。
今天在民营企业的经营中,肯定也存在着剩余价值的生产与占有。这是客观存在的事实,毋庸讳言。然而,由于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产力发展的需要,由于我们现有的生产力水平还没有达到极高的程度,因此我们并不是从现在开始,就要从根本上取消这种剩余价值的生产与占有,而是要有效地利用剩余价值的生产与占有的过程。尽管这其中确实存在着剥削,但是我们根据现实的实际情况,规定在法律的范围内,这种对剩余价值的生产与占有都是合法的,而且是当前国家有关法律予以保护的。严格说起来,厉有为所说的悬在民营企业头上的两把刀并不真的存在过。
再重申一下,因为我们党的政策,我们国家的法律,从来都没有表示,从现在起,我们就要消灭国民经济中所有的私有制关系。从来都没有过,所谓这把刀从何而来? 同时,我们党的政策与国家的有关法律,也从来没有指责民营企业的所谓生产所占有剩余价值是非法的。所谓悬在民营企业头上的这一把刀同样也不存在。
当然,在某些普通人的观念中,确实也存在着把基本理论与具体政策相混淆起来的错误。那么这需要我们通过宣传教育,通过我们推行的各项符合实际的政策来加以说明。而且,我们针对现在某些人把理论与政策混淆起来的情况下,特别有必要对此进行真正的共产主义理论的教育,还要说明为什么在今天现有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条件下,我们还需要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
然而,在客观上,我们也不能否认,这种当前存在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中的非公有制经济,以及与之相关的剩余价值的生产和占有,多少也会在我们的生产过程与生产关系中产生这样那样的矛盾。对于这些客观存在的矛盾,我们应该积极地予以解决,予以调整,不使其激化,不使其阻碍我们的生产建设与发展。
另外,任何所有制关系都不会是一成不变的。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进程中,当下的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虽然有他们之间不同的差异,但在他们之间也会有大量的合作与相互支持。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个重要性特征。在这个过程中,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为了一个共同的发展目标,完全可以进行更为和谐与有效的合作。在这种合作过程中,完全有可能产生一种新型的公有制经济关系。这不是谁要吃掉谁的问题,是大家在一个共同的新型的平台上,展开更大范围,更深层次的合作。在社会生产力在一种新型的关系中和平台上得到飞速发展的时候,完全有可能产生一种新型的公有制经济关系。那些当前的私有制经济完全有可能通过和平的方式逐渐融合到这个新型的公有制经济体制当中。
消灭私有制的过程不是一蹴而就的,也不是在一天之内就会突然实现的。这同样会有一个从量变到质变的发展过程。对于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来说,私有制经济会逐渐被新型的公有制经济所融合,所兼容。不一定需要通过暴力的对抗来实现社会主义的公有制经济。到了那个时候,大量非公有制的企业会发现,实现这种新型公有制经济对于非公有制企业的发展会有更多的有利之处。
我们还要看到,在整个世界的范围内,资本主义经济的弊端依然非常明显,在世界范围内的资本主义私有制,导致现在全球化经济受到很大的破坏,以美国为代表的贸易保护做法严重地影响和破坏着全世界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厉有为会认为,今天这样的私有制经济还有什么合理之处吗? 资本主义发达国家对全球南方国家的严重剥削,导致全球南方国家长期处于贫困状态之中,这样的剥削难道也不是罪恶吗? 这样的资本主义私有制,这样的剥削现象,难道不应该尽快得到铲除,尽快加以消灭吗? 特别是以国际垄断金融资本为代表的国际垄断资产阶级,更是成为阻碍人类社会生产力发展的重要祸患。从这个角度上来看问题,马克思主义的关于消灭私有制的基本理论不仅不能被搁置一边,而且更要高高举起这面旗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