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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启动院长发现程序需要向法院提交什么材料?

在中国,启动“院长发现”纠错程序并非一个独立的法定程序,而是人民法院内部监督和纠错机制的一部分,通常与审判监督程序(即再审程序)相关联。这一机制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旨在通过院长或审判委员会发现生效裁判存在错误时,启动再审以纠正错案。申请启动“院长发现”程序并无明确的统一材料清单,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实践操作,信访人或当事人需要提交特定材料以推动法院院长关注并启动该程序。以下是详细说明:


一、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 第一百九十八条:“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 说明:院长发现错误并提交审判委员会是启动再审的前提。
  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法释〔2015〕5号)
    • 第三百九十条:“人民法院院长发现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可以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是否再审。”
    • 说明:进一步明确院长有权启动纠错程序。
  3. 《人民法院信访工作规定》(如最高人民法院相关文件)
    • 院长通常通过信访、申诉等渠道发现案件问题,信访材料是触发“院长发现”的重要途径。

二、需要提交的材料

虽然“院长发现”程序由院长主动发起,但信访人或当事人需通过提交申诉材料促使院长关注案件问题。根据实践经验,通常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 书面申请书
    • 内容要求
      • 明确请求启动“院长发现”程序,纠正原裁判错误。
      • 简要说明案件基本情况(如案号、当事人、原判决结果)。
      • 指出原裁判“确有错误”的具体理由,并请求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
    • 格式建议:标题可为《启动“院长发现”程序申请书》或《再审申请书(请求院长发现)》。
  2. 身份证明材料
    • 提交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或其他身份证明,确保申请人具有合法的申诉主体资格(如原案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
  3. 原生效裁判文书
    • 提供原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的复印件,标注案号(如您提到的“(2020)豫01民终字第6655号”),以便法院核实案件。
  4. 证明原裁判“确有错误”的证据材料
    •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需证明原裁判符合再审事由之一,例如:
      • 新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的新证据(如证人证言、书面证据等)。
      • 程序违法:如审判人员徇私枉法、证据采纳违法。
      • 适用法律错误:原判决适用法律明显不当。
    • 具体提交:相关证据的复印件及说明(如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录音等)。
  5. 信访或申诉记录(如有)
    • 若此前已向法院提交过信访材料或再审申请,可附上相关登记回执、接访笔录复印件,证明案件已多次反映但未获解决。
  6. 其他辅助材料(如有)
    • 如诉讼费收据(证明多收费用的诉求)、公开听证申请书等,与案件争议点相关的补充材料。

三、提交方式与注意事项

  1. 提交对象
    • 直接向作出生效裁判的法院(如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院长办公室或信访部门提交。
    • 或向上一级法院(如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交,请求上级法院督办或建议下级法院启动“院长发现”程序。
  2. 提交方式
    • 书面提交:建议通过邮寄(挂号信或EMS)或当面递交,保留提交凭证(如邮寄回执、接收签字)。
    • 线上提交:部分法院支持网上信访平台,可上传电子版材料。
  3. 注意事项
    • 明确诉求:在申请书中清晰写明“请求院长依据《民事诉讼法》第198条发现错误并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
    • 证据充分:仅凭主观陈述不足以触发程序,需提供客观证据证明原裁判错误。
    • 时间限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五条,申请再审的期限一般为判决生效后6个月,但“院长发现”程序无明确期限限制,可通过信访持续推动。
    • 保留副本:所有提交材料需自留备份,以防丢失或隐匿。

四、具体到您的案例

根据您提供的信访材料“(2020)豫01民终字第6655号‘离婚后损害责任纠纷’一案”,若要申请启动“院长发现”程序,建议准备以下材料:

  1. 《启动“院长发现”程序申请书》
    • 示例开头:“申请人XXX,因不服(2020)豫01民终字第6655号民事判决,发现该判决确有错误,特请求贵院院长依据《民事诉讼法》第209条启动‘院长发现’程序,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再审。”
    • 列明错误理由:如“赵自伟、王亚玲法官涉嫌枉法裁判”“证据采纳程序违法”等。
  2. 身份证明:您的身份证复印件。
  3. 原判决书:(2020)豫01民终字第6655号判决书复印件。
  4. 证据材料
    • 证明“枉法裁判”的证据(如接访人员隐匿材料的相关记录)。
    • 诉讼费收据复印件(支持退费诉求)。
  5. 信访记录:此前提交的《再审申请书》《公开听证申请书》及接访笔录复印件。

建议提交至: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院长办公室,或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信访处(请求督办)。


五、后续跟进

  • 跟踪进度:提交后可通过电话或信访窗口查询处理情况,要求出具受理回执。
  • 上级监督:若基层法院不予回应,可向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或最高人民法院信访部门反映,请求督办。

六、总结

申请启动“院长发现”程序需提交书面申请、身份证明、原裁判文书及证明错误的证据材料,核心在于提供充分的事实和法律依据以说服院长关注案件。结合您的案件,建议围绕“枉法裁判”和“程序违法”整理证据,依法提交并保留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