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日报》记者 沈轶伦报道:
继前日浦东一对7岁和5岁的姐妹高楼坠亡之后,昨天本市再次发生儿童高楼坠落重伤事件。两起事故的共同之处都在于,事发时父母外出,留下儿童独自在家。
“从伦理角度而言,失去孩子的父母值得同情。”市政协委员、市律协副会长黄绮指出:“但从法律角度而言,作为监护人的父母未尽到监护职责,无疑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
对于儿童坠楼的警醒,几乎年年提起,而悲剧却未绝。“许多父母虽然爱孩子,但对自身应该担负的监护责任却缺乏重视。”市妇联儿童与家庭工作部负责人表示,在一些欧美国家,如果将12岁以下子女单独留在家中发生意外,父母轻则会失去监护权,重则会因“危害儿童罪”、“遗弃罪”甚至“虐待儿童罪”接受审判。因此,“哪怕一小会儿,孩子也不能被单独留下”的观念深入人心。
记者在这几起悲剧发生后采访多位家长时发现,不少人依旧认为“让孩子在外玩耍会遇到危险,锁在家里最安全”,“孩子已经上小学了,知道自我保护”,“我们家楼层较低,不会有事”,“大人就离开一小会儿,很快就回来了不要紧”。
“对成年人来说,家是安全的港湾;但对孩子来说,缺乏成人看护的家同样是一个危险的场所。”上海市儿童医学中心的接诊资料表明,在无家长看护下,儿童很有可能误食家中药品或洗涤剂、被开水烫伤、误食小颗粒物品导致窒息、玩电器开关触电甚至玩火发生意外等。
市妇联儿童权益保护专家建议,对一些父母的确无暇或者无力照看孩子的家庭,社区可以建立托管中心,开放暑期活动、鼓励义工担任临时家长等方式,吸纳更多社会力量来帮助家长确保儿童安全。
据悉,市律师协会曾对监护人制度予以专项探讨,并建议试行“12周岁以下儿童不得单独留在家中,必须有成年人看护”制度,以及尽快完善法律关于儿童监护人责任和失职责任追究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