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规范和加强人工智能司法应用的意见》,主动顺应数字时代发展要求,切实以数字法院建设加快推进审判工作现代化,更好服务保障中国式现代化苏州新实践,1月11日上午,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未来法官助手”——司法人工智能辅助办案系统上线发布活动。苏州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蔡绍刚,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管信息处处长潘军锋,苏州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苏州市大数据管理局局长范建青出席活动并讲话。苏州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韦炜主持发布活动。 近年来,苏州法院始终坚持以数字法院建设推动实现更高水平的数字正义,不断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在便利人民群众诉讼方面,积极探索区块链、人工智能技术在诉讼服务、审判执行等领域的应用,着力建设电子证据、裁判文书上链存证和在线核验系统,不断提升证据认证、电子送达的质量和效率。持续做优“融诉服”品牌,升级完善全域诉服系统,坚持线上线下相结合,探索建立面向基层的诉讼服务站点,打造“家门口式”的服务平台,为当事人提供低成本、多样化的现代化诉讼服务。在切实为法官减负增效方面,苏州法院着力提升无纸化办案体验,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紧贴审判实践需求,持续优化网上阅卷、在线庭审、“一键转档”等系统功能,不断提升系统运行流畅性、稳定性,并充分借助“人工智能”提高审判辅助事务集约管理效率,切实减轻办案人员事务性工作负担。在加快执行数字化转型方面,苏州法院建成全市法院执行工作“三统一”的案管平台、“可视化”的监管平台、“网络化”的查控平台,不同法院、团队、节点的执行人员通过实时共享“同一”电子卷,可并联式、集约化处理各项执行事务,有效提高执行质效。2023年,全市法院开展网上立案11.7万件,在线庭审6.0万场次,在线执行8.6万件,电子送达成功案件36.8万件。 蔡绍刚表示 “未来法官助手”系统的发布,是苏州法院主动顺应数字时代发展趋势,奋力推进审判工作现代化的创新之举,将有力引领苏州法院人工智能应用进入新阶段。全市法院要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部署要求,深入学习贯彻全市数字化改革推进大会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会议精神,主动拥抱现代科技,不断深化司法人工智能应用实践,努力打造更高水平数字正义。 一是要着眼更优体验完善系统功能。全市法院要加强组织发动,全面抓好“未来法官助手”系统的推广、培训和应用工作,让更多一线办案人员从“要我用”尽快转变为“我要用”,切实发挥科技手段的赋能作用。要坚持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秉持用户思维持续优化系统功能,加大人工智能大模型的训练强度,不断提高系统应用的稳定性、流畅性、实用性和安全性,进一步优化用户使用的便捷度和舒适度。 二是要着眼更大广度推进场景应用。要继续拓宽系统案由的覆盖范围,加快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等疑难复杂案件及其他卷宗较多案件类型的研发,尽快实现法院主要案件类型的全覆盖。要坚持小切口、大应用,因地制宜丰富司法人工智能应用场景,推进在案件排期、送达、报结等审判辅助事务集约化管理、裁判文书智能纠错等方面的应用,探索辅助院庭长开展案件阅核、流程节点监控等工作,更好地服务和保障执法办案。 三是要着眼更高标准建设数字法院。要以“未来法官助手”系统建设为牵引,锚定全省领先、全国率先目标,高标准推进苏州数字法院提升工程,积极融入最高人民法院“一张网”建设,认真落实苏州数字化改革要求,不断提升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水平,切实为加快建设现代化法院提供有力技术支撑。 潘军锋表示 省高级人民法院高度重视人工智能司法应用工作,将其作为江苏数字法院建设的重要内容谋划推进。苏州中院“未来法官助手”——司法人工智能辅助办案系统功能丰富实用,用户体验舒适,应用成效显著,为人民群众享受更为公正高效的司法服务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希望苏州法院以此次发布活动为新起点,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努力创造更多司法人工智能应用成果,为江苏数字法院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一是要抓好系统应用推广。加快系统在全市法院的推广,吸引和组织更多法官应用系统办理案件,坚持边应用边完善,注重用户体验,不断优化系统功能,切实让广大法官主动用、喜欢用,真正发挥现代科技助力审判的赋能作用。 二是要拓展系统建设的深度和广度。在现有辅助办案功能的基础上,着眼于审判工作现代化,紧扣“公正与效率”主题,丰富系统应用场景,赋能审判管理、办公办案全流程,不断探索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司法人工智能应用场景。 三是要确保数据安全。要建立健全数据安全防护体系,加强数据加密和权限管理,注重个人信息保护,加强数据产权保护,确保数据在传输、存储和处理过程中的安全性。要加强对司法人工智能行为的监督管理,明确职责和权限,确保其在规范的框架内发挥辅助作用,实现高质量司法与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 范建青表示 2023年是人工智能的发展元年,人工智能大模型加速落地,在促进产业数字化转型、助力基层治理现代化、推进政务服务智能化升级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近年来,苏州高度重视人工智能和大模型发展,探索典型应用场景,全方位全链条推进行业赋能应用,切实助力数字苏州建设发展。 苏州法院围绕服务保障数字经济发展,着力推进数字法院建设,在生成式人工智能赋能司法审判领域先行先试,成效显著。2024年1月2日,苏州中院与苏州市大数据集团签订司法服务数字化改革与数据安全共建协议,苏州互联网法庭在苏州大数据交易所设立数据安全合规工作站,将有效推进数据安全合规流动、数据产权制度应用、数据纠纷优化处理,为打造全国数字化改革先行区注入稳定动能,更好服务保障苏州数字经济发展。苏州中院发布“未来法官助手”——司法人工智能辅助办案系统,是推进现代科技与司法审判深度融合,打造更高水平数字正义的有为之举。苏州大数据集团将持续关注并主动支持保障,共担服务数字化发展大局新使命,促进提升数字化改革与数据安全司法服务保障能力,合力谱写数字经济发展新篇章,为推动苏州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活动中,蔡绍刚、潘军锋、范建青共同上线发布“未来法官助手”——司法人工智能辅助办案系统。 据悉,该系统从2023年7月开始进行研发,采用国内领先的中文大模型技术,构建了具备多模态文件理解能力、法律语义认知能力、自然语言交互能力的法院专用大语言模型,承载辅助开展电子阅卷、一键生成法律文书、案件信息智能问答等多元功能,可帮助法官高效完成卷宗材料的审阅、争议焦点识别与证据的整理工作,让法官集中精力聚焦于法律适用与准确裁判,有效促进审判提效。 目前系统已完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劳动争议纠纷、买卖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信用卡纠纷、危险驾驶罪等8类案由的研发,覆盖案件量约6万件。经苏州两级法院法官使用,该系统可减轻法官电子阅卷工作量80%以上,辅助生成的法律文书中“当事人信息及事实查明部分”准确度超过95%,案件办理时间相比以往可以缩短三分之二左右。 下一步,苏州法院将继续加大该系统推广使用力度,持续优化系统功能,加快疑难复杂案件类型的研发进度,探索拓展司法人工智能在审判辅助事务集约化管理、辅助院庭长案件阅核等方面的应用,持续提升数字法院建设成果的应用实效,更好地运用技术手段为法院审判工作赋能增效。 苏州中院科信处处长张祺全面解读了“未来法官助手”——司法人工智能辅助办案系统的架构和功能。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舒馨从系统的操作性、智能化、实用性等方面分享了使用体验。 部分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苏州中院院领导包刚、杨恩乾、刘冬梅、赵海生,省高级人民法院相关部门负责同志,苏州市大数据局相关部门负责人,苏州中院部分审判业务部门负责同志,参与系统研发的相关公司负责人在主会场参加活动。各基层人民法院主要领导、分管院领导、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及科技信息部门全体干警在分会场参加活动。 |
苏州中院“未来法官助手”——司法人工智能辅助办案系统上线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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