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粮库拒收转基因玉米

2016年粮库拒收转基因玉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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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法制办11月21日在其网站上公布了《粮食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这是新中国第一部专门为粮食制定的法律。意见稿中提到,为 了促进粮食生产,维护粮食流通秩序,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粮食局会同有关部门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起草了《粮食法》征求意见稿。

  意见稿的第12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主要粮食品种上应用转基因技术”。引发社会公众的广泛关注。草案直指转基因,这是我国官方首次就粮食立法问题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稿中第12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主要粮食品种上应用转基因技术”。

  国家农业部门曾明确表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我国尚未批准转基因粮食进入商业化生产,私自种植、加工和销售转基因粮食及加工制品的均属违法行为。

  基于自身的经验,绿色和平食品与农业项目主任方立峰对此次《粮食法》征求意见稿的出台表示欢迎。方立峰认为,中国过去的法律法规体系,特别是转基因食品安全监管的体系还存在很大的漏洞。

  “正是这个原因造成了2005年以来发生这么大规模的种植、非法转基因大米在市场上销售这样的现象。”方立峰说,“而现在,国家试图立法来禁止 转基因水稻或转基因主粮的运用。”他们寄希望于未来的《粮食法》更加明确地禁止主粮上或其他作物禁止转基因技术,我们反对的是转基因作物或转基因生物大规 模释放到环境中去、商业化种植,然后进入食物链。”方立峰说:对于拥有13亿人口的大国而言,解决吃饭问题始终被视为头等大事。但另一方面,纵观我国立法 史,却一直没有针对粮食领域的法律法规。此次征求意见的《粮食法》,有望在我国粮食立法上开先河,其之所以引人瞩目,亦有其历史因素。

  可以确定的是,《粮食法》还得征求各方意见,自转基因食品问世后,其安全性一直争议不

  如今由国务院法制办披露的征求意见稿全文共有97条,内容大都根据此前国务院发布的《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等一系列粮食方面的政策措施进行系统化梳理。

  其中最值得关注的,是征求意见稿在第12条特别提出,转基因粮食种子的科研、试验、生产、销售、进出口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主要粮食品种上应用转基因技术。”

  从意见稿中可以看出,我国将会在主粮应用转基因技术上有一些限制,范围包括小麦、玉米、大豆、水稻等粮食作物。

  “这是我国国务院这一级别首次来立法管理转基因,这对禁止在主粮上使用转基因,确保粮食安全有重要意义。”

  方立峰认为,早在2009年,我国给转基因水稻和玉米颁发安全证书曾引起质疑,而现在出台的征求意见稿禁止“主粮运用转基因技术”,“是尊重了大的声音和诉求的表现”。

  杨芳洲是北京市一个普通居民,为了反对转基因技术应用于主粮产业,在过去的3年时间里,他和同伴们曾先后多次对农业部、生产和销售转基因大豆油的益海嘉里公司发起抗议。

  转基因种植“暗度陈仓”

  2005年,绿色和平根据市场上的种子量,推算转基因水稻的种植面积可能是两三千亩。2010年,绿色和平发现,湖南、湖北、江西市场上有非法的稻种在卖。在湖南岳阳,在绿色和平的举报下,当地农业部门收缴了3000斤左右的转基因水稻种子。

  大豆油市场已然沦陷,现在,反转基因人士能做的,是阻止转基因技术应用于主粮之上。但令反转基因人士失望的是,在湖北、湖南和江西等省份转基因水稻早已被种植。

  早在2005年,绿色和平就在湖北发现有大规模非法转基因水稻种植。而几乎在此同时,他们还在在武汉、广州市场发现转基因大米流入市场。

  方立峰的观点是,虽然目前对转基因食品的长期安全性还没有定论,但一些实验曾拿转基因玉米来喂实验鼠,结果老鼠会出现一些免疫系统,或肝脏、肾脏会有异常或不良反应。

  不过,在中国农科院生物技术研究农业部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批准发放两种转基因抗虫水稻和一种转植酸酶基因玉米的生产应用安全证书,有限期至2014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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