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玉前“杀妻灭子”案发回重审,律师称很意外

李玉前“杀妻灭子”案发回重审,律师称很意外

Embed below code to your site

原标题:李玉前“杀妻灭子”案发回重审,律师称很意外

澎湃新闻资深记者 卫佳铭

9月28日下午,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决定再审的李玉前故意杀人、孟瑞红包庇一案公开宣判,裁定撤销原一、二审裁判,发回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此前报道 )。

贵州省高院经审理认为,原一审程序违反了证人出庭作证、鉴定结论出示及重新鉴定的相关程序规定,原判认定李玉前故意杀人的犯罪事实存在疑点和矛盾,可能影响公正审判,遂依法作出上述裁定。

澎湃新闻了解到,澎湃新闻了解到《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八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发现第一审人民法院的审理有下列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的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一)违反本法有关公开审判的规定的;(二)违反回避制度的;(三)剥夺或者限制了当事人的法定诉讼权利,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四)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的;(五)其他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上述违反法定程序的情况可包括:审理本案的审判人员、书记员应当回避未回避的,未经开庭审理而作出判决的;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当事人未经传票传唤而缺席判决的;以及其他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情况,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

对此, 李玉前申诉代理人徐昕表示,对贵州省高院的裁定结果表示意外,他认为此案中在案证据存在非常明显矛盾和不足,应该改判无罪。徐昕表示,将继续督促六盘水中院对此案的审理,“律师有充分的信心一定要实现无罪的结果。”

澎湃新闻注意到,李玉前的余刑已只剩两年。

炼铁厂干部被控杀妻灭子,

9份有罪供述疑遭非法拘禁期间作出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2001年,时任贵州六盘水水城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炼铁厂铸铁车间主任兼党支部书记的李玉前被控杀害妻子、儿子后,找来情人孟瑞红肢解尸体,并将尸体转移至钢铁厂高炉焚化。法院一审判李玉前死刑、孟瑞红有期徒刑八年。

李玉前和妻儿在弘福寺游玩时的合影 澎湃新闻记者 卫佳铭 翻拍

李玉前上诉后,2001年11月20日,贵州高院二审裁定,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将此案发回六盘水市中院重审。2003年12月1日,六盘水市中院再次作出一审判决,李玉前仍被定故意杀人罪,但被改判死缓;孟瑞红犯包庇罪,仍判8年。李玉前不服,再次提出上诉,2004年10月12日,贵州省高院终审裁定,维持原判。

炼铁高炉 受访者供图

澎湃新闻在9月24日再审庭审现场观察到,庭审共持续了近8小时,申诉代理律师向法庭出示了12组新证据,从做案时间、作案动机等多个方面证明李玉前无犯罪可能。

值得一提的是,李玉前在2001年3月28日被警方传唤后,直到4月4日才被正式宣布拘留,而他在案的9份有罪供述均是在4月3日之前所作出。辩护律师认为,该段时间警方涉嫌对李玉前非法拘禁,所得供述也应作为非法证据予以排除。对此,出席再审开庭的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认为,没有证据证明刑讯逼供存在。

再审庭审现场,李玉前在最后陈述时讲道,所有指向其犯罪的证据都是建立于孟瑞红2001年3月19日的不在场证明,以及他与孟瑞红在3月20日可能相遇的基础上。然而,孟瑞红对于3月19日的行踪供述却出现过不同说法,更有炼铁厂同事证实其在19日出现在304房,唯一的不在场证明是孟瑞红母亲在此案首次开庭后重新作出的。

徐昕认为,作为一起死刑案件,应当排除所有合理怀疑,但在案的证据仅有李孟二人矛盾重重、前后不一的口供,且李玉前的口供是在疑遭非法拘禁期间获得,合法性存疑。

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出庭检察员在发表意见时称,检方对律师提出的本案现有证据存在的矛盾和不足之处没有异议,但仍认为,就李玉前和另一被告人孟瑞红的口供而言,仍有相互映证之处,因而有证据指向李玉前犯罪,检方建议法庭依据本案的事实、情节和证据依法判决。

十九年漫长申诉,

贵州高院再审裁定发回重审

从此案第一次开庭起,李玉前便翻供了,19年来,其家人也坚持为他申诉。入狱后,每个月他都要手写申诉状,寄送到各级政府部门。二哥李玉山也不断地往返于毕节和贵阳,到贵州省高院等部门求告,还拖着坐轮椅的母亲同去。李玉山说,妈妈很坚持,即便是后续病重无法出门时,仍要他每次去申诉时拍一张在高院门口的照片才能安心。

和李玉前一起奔走的还有岳母张林合。拿着李玉前亲笔书写的材料,她和老伴往返于大方县和六盘水市,到各级政府部门求告。

每次去申诉,接待她的工作人员都大为意外:“从来没有见过受害者家属为‘凶手’申冤的。”直到前几年,老伴谢洪禄因肺癌病逝,张林合也因为自身的身体原因,转为精神上支持李玉前。

终于,2016年5月27日,贵州省高院决定对该案启动再审。

启动再审程序后,贵州省高院曾于2017年组织召开过一次庭前会议,但之后便没有了动静。此次再审开庭前,李玉山接到主审法官的电话,他只说了一句:“上次开庭前会议,你们让我等了三年多,这次还要让我等多久?”

开庭仅四天之后,9月28日,贵州省高院对李玉前故意杀人案公开宣判,裁定撤销原一、二审裁判,发回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贵州省高院经审理认为,原一审程序违反了证人出庭作证、鉴定结论出示及重新鉴定的相关程序规定,原判认定李玉前故意杀人的犯罪事实存在疑点和矛盾,可能影响公正审判,遂依法作出上述裁定。

李玉前同事龚定军告诉澎湃新闻,他在事发的2001年3月19日当晚和李玉前一同离家吃烙锅,且在晚上11点时来到李玉前家敲门,当时家中已无人应答,此时李玉前尚未回家,这与原判认定的死亡时间存在冲突,然而,原审开庭时他并未获准出庭。

对再审裁定结果,李玉前申诉代理人徐昕表示意外。他认为此案中在案证据存在非常明显矛盾和不足,应该改判无罪,“检察员当庭认为辩护人梳理的证据矛盾是确实存在的,那么,对一个死刑案件应当要求证据确实充分,此案应当是疑罪从无。”

徐昕表示,将继续督促六盘水中院对此案的审理。澎湃新闻注意到,李玉前的余刑已只剩两年。

“此案已经拖了19年了,再审的开庭也拖了近四年。”徐昕说。

另一被告人被判包庇罪获刑八年,

再审时因下落不明未到庭

和李玉前截然不同的是,孟瑞红一直坚持认罪,只是她的在案口供也存在前后不一和与李玉前供述矛盾之处。

9月28日,澎湃新闻联系到孟瑞红的一审辩护律师夏生荣,据他介绍,当时是孟瑞红的父母找到他,要求为其女儿代理此案。无论在会见或开庭时,孟瑞红都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因而夏生荣当庭也为其作有罪辩护,只是在一审时,控辩双方曾就孟瑞红是否算共犯有过争议。

夏生荣认为,单凭孟瑞红一名女性要在那么短的时间内完成杀人、分尸、搬运和焚尸,是有难度的。但被问及孟瑞红有无其他关系密切的男性朋友时,夏生荣表示并不了解。不过,澎湃新闻则在孟瑞红的笔录中发现,她曾承认自己在和李玉前分开后,交往过一个男友,只是她“并不爱他”。

至今仍留在李玉前家卧室墙上的血迹 澎湃新闻记者 卫佳铭 图

张林合向澎湃新闻透露,她在出席第一次庭审时注意到,出庭检察官曾不止一次在对孟瑞红发问时做出提示。例如:在问及她将尸体分成几块时,孟瑞红接连三次不回话,检察官才问,是不是六块,孟瑞红才答:“是”。

2001年9月,六盘水市中院一审判决,李玉前构成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孟瑞红构成包庇罪,判处8年有期徒刑。夏生荣说,当时8年的量刑,已属顶格判罚,孟瑞红认为量刑过重提出上诉,后续家属便和他解除委托了。

2001年11月20日,贵州高院二审裁定,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将此案发回六盘水市中院重审。2003年12月1日,六盘水市中院再次作出一审判决,李玉前仍被定故意杀人罪,但被改判死缓;孟瑞红犯包庇罪,仍判8年。李玉前不服,提出上诉,2004年10月12日,贵州省高院终审裁定,维持原判。

9月28日,贵州省高院发布公告,称该院决定再审后,分别于2016年向原审被告人李玉前及其辩护人和原审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张林合、2019年8月22日向孟瑞红送达了《再审决定书》,9月24日此案公开开庭审理时,原审被告人孟瑞红因下落不明未到庭。

9月27日,澎湃新闻在水钢运输部家属楼找到了孟瑞红母亲刘某琴,据邻居介绍,其父亲孟某宽已于两三年前去世了,目前只留刘某琴一人居住于此。刘某琴听力不好,几乎无法与人交流,她在家里养了一只狗和几只土鸡,见到来的人便大声喊:“你们是来干什么的?!”

据悉,孟家的子女全都在六盘水。当谈及孟家的女儿孟瑞红时,邻居便称“不认识”。水钢运输部一工作人员向澎湃新闻透露,他是1993年入职的,当年孟瑞红的事无人不知,这些年她仍在六盘水,只是很少露面,“听说她出狱后摆过摊,是否结婚就不知道了,她妈妈一个人住在这里也很可怜。”

发现了错别字? 请选中并且点击Ctrl+Enter发送!

 

 

孩子、家庭、社会。

登陆投稿

免费邮件订阅

输入您的电子邮件到下面的空格中,点击订阅,关注《海之子》的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