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建国:"掮客”律师泛滥根在司法权“隐形”

刘建国:"掮客”律师泛滥根在司法权“隐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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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司法权被置于透明公开的环境中,将暗箱操作的空间和渠道都堵死,司法权中的污垢也不会存在。

  今年以来,多起违法减刑案件相继曝光,让“掮客”律师这一群体浮出水面。他们热衷于跑关系,甚至超过其本职工作。他们与某些公检法系统工作人员相互勾结,玩弄法律于股掌之中,影响司法公正,破坏行业风气。

  律师是一项崇高的职业,维护公平正义,捍卫民众权利。但是,一些律师热衷于拉关系、跑路子、走后门,不仅玷污了律师行业的风气,更为严重的是,戕害了司法权的公信力,损毁了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

  在现实中,很多当事人在委托律师时,并不是考虑律师的知识多么渊博,水平有多高,而是看重律师的“路子”有多广。于是,只要是与司法部门工作人员“感情至深”,往往就会成为炙手可热的律师。熟谙关系,善于利用权钱交易的潜规则,在当事人与司法人员之间“拉皮条”,必然可以实现“勾兑”目的。然而,在这些行为的背后,却让法律颜面扫地,沦为了攫取利益的手段和工具。

  其实,“掮客”律师的出现,本质上还在于,司法权运行过程处于“隐形”状态,还有太多的弹性空间可以自由操作。一方面,司法权行使的程序、流程、标准等等,外人并不知晓,即便存在一定的猫腻,也很难被外界察觉。另一方面,由于案件不同,法律适用也并非千篇一律,在各种各样的案件中,自由裁量权的伸缩性必然会吸引“掮客”律师趋之若鹜。

  基于此,要想杜绝“掮客”律师,除了破解当事人的“人脉关系迷信”思想,还需要在司法权运作上下足功夫。就目前而言,庭审流程的公开、法律文书的上网等,都是不错的方法和思路,值得进一步探索和创新,争取让司法权运行完全置于阳光下。同时,还需要对自由裁量权进行规范和统一,避免伸缩性过大,将权力放置到笼子中,避免逾越法律底线和原则。

  总之,如果司法权被置于透明公开的环境中,将暗箱操作的空间和渠道都堵死,司法权中的污垢也不会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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