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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span class="highlight">审判监督</span>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
- (名词解释)
- 【颁布时间】2008-11-25 【标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 【发文号】法释〔2008〕14号 【失效时间】 【颁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法规来源】http://www.court.gov.cn/lawdata/explain/etc/200812010006.htm 【法规全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 ...
- 创建时间 2020年7月05日
- 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落实司法责任制完善<span class="highlight">审判监督</span>管理机制的意见(试行) 法发〔2017〕11号
- (名词解释)
- 为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正确处理充分放权与有效监管的关系,规范人民法院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职责,切实解决不愿放权、不敢监督、不善管理等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完善人民法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等规定,就完善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管理机制提出如下意见: 一、各级人民法院在法官员额制改革完成后,必须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要求,确保“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的案件外,院庭长对其未直接参加审理案件的裁判文书不再进行审核签发,也不得以口头指示、旁听合议、文书送阅等方式变相审批案件。 ...
- 创建时间 2017年10月09日
- 3. 关于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热点问题,最高法公开征求意见
- (名词解释)
- 记者今天从最高人民法院获悉,为正确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统一法律适用,依法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婚姻家庭和谐稳定,推动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最高人民法院结合审判实践起草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更好回应人民群众关切,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并请在提出意见建议时说明具体理由。书面意见可寄往北京市东城区东交民巷27号,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张灵若,邮编100745;电子邮件请发送至电子邮箱该邮件地址已受到反垃圾邮件插件保护。要显示它需要在浏览器中启用 JavaScript。,本次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4年4月30日。 ...
- 创建时间 2024年4月09日
- 4. 最高法院:法官惩戒程序规定44条
- (名词解释)
- ... 第十六条 各级人民法院机关纪委或承担督察工作的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受理反映法官违反审判职责问题的举报、投诉,以及有关单位、部门移交的相关问题线索。 人民法院在审判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法官可能存在违反审判职责的行为,需要追究违法审判责任的,由办案部门或承担审判管理工作的部门对案件是否存在裁判错误提出初步意见,报请院长批准后移送机关纪委或者承担督察工作的部门审查。 第十七条 人民法院机关纪委或承担督察工作的部门经初步核实,认为有关法官可能存在违反审判职责的行为,需要予以惩戒的,应当报请院长批准后立案,并组织调查。 ...
- 创建时间 2024年3月13日
- 5. 逾期申请再审的救济途径探辨 ——从民诉法新解释第395条第2款规定说起
- (读书)
- ... 再则,逾期申请再审的转而向检察机关申请再审检察建议或者抗诉,是其唯一的救济途径还是救济途径之一?比如是否可以将逾期的再审申请看成是一种涉诉信访,并将其作为法院内部审判监督的来料来源之一进而转入由法院内部启动再审程序。按照新近的涉诉信访政策即中央两办《关于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意见》的要求,涉诉信访须由政法机关依法处理,将其导入司法程序机制,并且建立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与本文主题相关的政策内容主要有:“对于已经结案,但符合复议、复核、再审条件的,依法转入相应法律程序办理;对于已经结案,不符合复议、复核、再审条件的,做好不予受理的解释说明工作”;“对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已经穷尽法律程序的,依法作出的判决、裁定为终结决定。对在申诉时限内反复缠访缠诉,经过案件审查、评查等方式,并经中央或省级政法机关审核,认定其反映问题已经得到公正处理的,除有法律规定的情形外,依法不再启动复查程序。”那么,逾期申请再审究竟属于其中的哪一种情形? ...
- 创建时间 2024年2月23日
- 6. 突发新规!最高法:法官违规办错案的须惩戒(全文44条+答记者问)
- (名词解释)
- ... 人民法院参与惩戒事项调查、审查人员的回避,依照有关规定办理。对调查人员的回避作出决定前,调查人员不停止对惩戒事项的调查。 第四章 受理和调查 第十六条 各级人民法院机关纪委或承担督察工作的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受理反映法官违反审判职责问题的举报、投诉,以及有关单位、部门移交的相关问题线索。 人民法院在审判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法官可能存在违反审判职责的行为,需要追究违法审判责任的,由办案部门或承担审判管理工作的部门对案件是否存在裁判错误提出初步意见,报请院长批准后移送机关纪委或者承担督察工作的部门审查。 第十七条 ...
- 创建时间 2023年11月01日
- 7. 最高院法官:审判实务中民事再审的12个误区 !
- (名词解释)
- 作者:王朝辉 最高人民法院 再审程序是针对不当或错误生效裁判的再救济制度,为废弃生效裁判既判力、执行力、形成力等一系列拘束效力的法定途径,属诉讼法意义上的形成之诉,在我国民诉法中被称为“审判监督程序”。于实务而言,不必过于纠缠称谓差异,而在于将该理念渗入具体操作规范,以解疑难问题或纠正不当认识。 由于诉讼程序适用本身固有的前后相继和叠加,故相对于一、二审程序,民事再审程序显得更加复杂,但申请再审案件和再审审理案件总量有限。因此,毋宁说当事人,很多律师甚至从事再审工作时间不长的法官也对民事再审存在种种认识误区。 ...
- 创建时间 2023年10月30日
- 8. 樊崇义、苗生明、黄生林:自诉与公诉的转换衔接及理论基础
- (名词解释)
- ... 黄生林: 检察机关是宪法规定的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也是国家治理、社会治理的重要主体,在自诉转公诉中,检察机关要积极发挥职能作用:一是增强法律监督的主动性。维护社会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是法律监督职能的重要使命和价值内涵,当犯罪行为超越个人法益上升到对社会整体秩序的冲击时,检察机关必须主动担当作为,依法通过国家公诉有效地打击犯罪、维护被害人合法权益。二是强化对自诉案件的监督。一直以来,检察机关的主要精力放在对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犯罪的追诉上,忽视了对自诉案件的有效监督,对缺乏明确规定的自诉转公诉案件更没有很好地发挥监督作用。深化法律监督,必须补齐对自诉案件监督的短板,将监督事项具体化,充分开展对自诉案件的立案监督、审判监督,以此推动自诉程序与公诉程序的科学转换和衔接。三是探索协商共建机制。自诉案件的管辖权属于法院,但自诉转公诉案件需要在公检法三家相互监督和配合下完成。检察机关应主动加强与公安机关、法院沟通协调,共同探索自诉转公诉案件的办案宗旨、原则、条件、范围、途径、效力等,推动完善自诉转公诉办案机制和监督机制。四是充分发挥个案引领价值。对实践中自诉转公诉的典型个案及时总结经验、反思不足,力争通过个案确定司法规则,以指导性案例或典型案例形式为自诉转公诉案件提供类案操作指引。(2021年《人民检察》第13期 ...
- 创建时间 2023年10月22日
- 9. 二审抗诉只发生在刑诉中?“抗诉”概念之“终极”讲解
- (名词解释)
- 说到二审抗诉,行内人第一时间会反应是刑诉,二审抗诉之所以特指刑诉,是因为刑诉和民诉的抗诉有着较大差别。最好的记忆是理解,在此对刑诉与民诉所形成的三种抗诉分别拆分解读,通过对比法与思维导图形式让大家进一步理解“抗诉”概念,从而在法考中随机应变。 我们先来看看刑诉中抗诉的概念。刑诉中抗诉分为依上诉程序和依审判监督程序两种提出方式。前者依据是刑诉第二百一十七条,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时候,应当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 ...
- 创建时间 2023年7月12日
- 10.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 (读书)
- ... 十七、特别程序 十八、审判监督程序 十九、督促程序 二十、公示催告程序 二十一、执行程序 二十二、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 二十三、附则 2012年8月31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根据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结合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和执行工作实际,制定本解释。 ...
- 创建时间 2023年7月10日
- 11. 全文来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2.1.1施行)
- (名词解释)
- ... 第四节 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 第五节 认定财产无主案件 第六节 确认调解协议案件 第七节 实现担保物权案件 第十六章 审判监督程序 第十七章 督促程序 第十八章 公示催告程序 第三编 执行程序 第十九章 一般规定 第二十章 执行的申请和移送 第二十一章 执行措施 第二十二章 执行中止和终结 第四编 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 ...
- 创建时间 2023年7月10日
- 12. “民事诉讼检察监督规则”最新修订要点详解
- (名词解释)
- ... 另外,就该条款的溯及力问题,根据权威解释,该规定仅适用于新受理案件,对于监督规则实施前的民事案件,当事人申请期限自修订后的监督规则实施之日起算。对于因各种原因未能申请监督的案件,可能要关注该规定,及时行权。 2. 一审生效裁判可申请检察监督 此次《监督规则》删去了一审裁判原则上不能申请监督的条款,全面放开了一审裁判的监督渠道。一审生效裁判,只要经过了再审程序或符合其他受理条件,依然可以申请监督。该条系根据《关于停止执行第三十二条的通知》(高检民〔2018〕18号)做出的明确,但《监督规则》实施后,该通知是否自行失效,尚需最高检明确。但该通知中关于认真审查当事人未提出上诉的理由,防止当事人滥用审判监督程序,以及对于无法定情形的原因不提出上诉,人民法院不予再审的,应当慎重行使再审检察建议权和抗诉权的理念,尚会影响实践。 ...
- 创建时间 2023年7月08日
- 13. 最高检发布《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
- (名词解释)
- ... (二)简易程序; (三)第二审程序; (四)特别程序; (五)审判监督程序; (六)督促程序; (七)公示催告程序; (八)海事诉讼特别程序; (九)破产程序。 第九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第三款的规定适用于法官、人民陪审员、法官助理、书记员。 第一百条 人民检察院发现同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程序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 ...
- 创建时间 2023年7月08日
- 14. 用“发改率”越高越好考核二审或再审法官
- (生活随想)
- 案件“发改率”的含义是,经过一审法院裁判了的案件,当事人上诉,经二审法院审理后,二审法院发回重审或改判的案件数量与总上诉案数量的比率。例如,上诉案有十宗,二审法院发回重审一宗,改判案件三宗,维持一审判决六宗,那么发改率就是40%。 现在,二审或再审法院硬性要求办案法官将发改率控制在上诉案件数量的5%以内,或者认为二审或再审的“发改率”越低越好,这必然导致上诉或再审案件审理出现“枉法裁判”,这实际上导致二审和再审已经失去了纠正“冤假错案”的功能。 ...
- 创建时间 2023年7月04日
- 15. 论如何遏制司法腐败
- (读书)
- ... 2、法律监督制度不完善。要确保司法公正,仅靠法官的自律是不够的,必须有完善的监督机制,不受制约和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权力的腐败。我国现行的监督机制包括外部监督和内部监督,外部监督包括人大监督、党委监督、检察监督、新闻舆论监督等;内部监督包括审级监督、告申监督、纪检监察监督、审判委员会和院长监督、庭长监督等,可谓形式多样。对法院审判的案件出现了错案追究责任制,由于各级法院在制定错案追究制度时,不问具体原因将二审改判或发回重审的案件定为错案,并予以追究责任。因此法院为降低错案率,承办人为减少错案,稍微有争议或难于把握的案件,均向上级法院请示,进行沟通,以取得意见一致,这就只能使审级监督流于形式。现在审判监督程序的启动未受严格的限制,并且许多当事人为避免承担二审受理费,对判决书不进行上诉,等判决书生效后再申请再审,规避有关法律。人大对审判机关的监督是宪法赋予的一项重要职能,但现在人大却重在个案监督,对本应履行的职能却很少履行,坚持共产党领导是宪法规定的,而现在许多党委利用其领导权,主要是人事权,对法院工作监督的过宽或过细,常常要求法院领导及案件承办人带着案件到党委领导前汇报案件,使法院的独立性大打折扣。新闻媒体已普及到社会的每个角落,新闻媒体通过揭露司法审判中的徇私枉法、贪污受贿等各种丑恶现象,实施新闻监督,有助于司法权的正常行使,但很多报道带有强烈的感情色彩和倾向性。 ...
- 创建时间 2023年6月09日
- 16. 准确把握二审独任制的规范含义
- (名词解释)
- ... 尤需强调的是,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二条第五项规定了“法律规定应当组成合议庭审理的案件”,比如第二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再审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这意味着,对于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均不得适用独任制审理。 三、关于当事人的审判组织选择权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二审独任制的适用,必须满足“经双方当事人同意”这一要件。这可谓是商谈式民事诉讼理念的体现。笔者认为,应准确理解该要件:一是同意的主体为双方当事人,只有一方当事人同意的,不得适用独任制。二是当事人关于同意的诉讼意思表示,至迟应于二审庭审前作出。同意不存在事后追认的情形,未征得同意便适用独任制的,即便后续当事人对此认可,也属于审判程序违法行为。三是同意必须体现为明确具体的允诺,不得采取推定同意、默示同意的方式,否则易损害当事人的诉讼处分权。四是同意应采取禁止反言原则,当事人同意适用独任制后不得反悔。这既是维护司法权威、节约审判资源的需要,也是遵循民事诉讼诚信原则的当然结果。 ...
- 创建时间 2023年6月05日
- 17. 反腐败是最彻底的自我革命
- (生活随想)
- ... 只要能放手发动当事人,只要能放手发动媒体,法院系统的腐败是可以相对容易清除掉的。只所以长期清除不掉,是因为官官相护。官官相护了,就不真正愿意纠正这些冤假错案了。官官相护必然导致法院系统二审、再审、申诉等审判监督环节的形同虚设,必然导致法律监督、监察监督等纠错环节的无所作为。 审判腐败必然与其他腐败相关联。无良法官和掮客都是无利不起早的。清除了无良法官,掮客也就被揪出来。没有了无良法官和掮客,社会就干净了很多。 ...
- 创建时间 2022年10月26日
- 18.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表彰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的决定
- (国事)
- ... 郑家裕 湖北省秭归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三级调研员 常武 湖北省十堰市公安局张湾分局国保大队原大队长 何娅茜(女) 湖北省潜江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 阮利红 湖北省黄冈市黄州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徐艺(女)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三庭三级高级法官 李政(回族)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直属五中队原副中队长 陈世清 湖北省荆州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环境科科长 石海龙 湖北省南漳县城关镇党委书记、三级调研员 ...
- 创建时间 2022年8月29日
- 19.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表彰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的决定
- (国事)
- ... 郑家裕 湖北省秭归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三级调研员 常武 湖北省十堰市公安局张湾分局国保大队原大队长 何娅茜(女) 湖北省潜江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 阮利红 湖北省黄冈市黄州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徐艺(女)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三庭三级高级法官 李政(回族)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直属五中队原副中队长 陈世清 湖北省荆州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环境科科长 石海龙 湖北省南漳县城关镇党委书记、三级调研员 ...
- 创建时间 2022年8月29日
- 20.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表彰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的决定
- (国事)
- ... 郑家裕 湖北省秭归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三级调研员 常武 湖北省十堰市公安局张湾分局国保大队原大队长 何娅茜(女) 湖北省潜江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 阮利红 湖北省黄冈市黄州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徐艺(女)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三庭三级高级法官 李政(回族)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直属五中队原副中队长 陈世清 湖北省荆州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环境科科长 石海龙 湖北省南漳县城关镇党委书记、三级调研员 ...
- 创建时间 2022年8月29日